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多嗎)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分析,如當事人受傷花費確實需要這么多的,應當賠付,具體需要看花費憑據以及醫生意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到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法律分析:開車撞人致使其骨折所需賠付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通常賠償了20萬元的程度,已經造成對方殘疾。賠付的費用需要根據傷者的治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及其他費用來確定,再根據事故責任進行比例賠償。賠償需要先等待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后再做傷殘鑒定,鑒定完畢雙方才可以開始協商賠償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交通事故侵權救濟來源的支付順序: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先在強制保險責任范圍賠償,機動車一方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不足部分,按照商業保險合同約定賠償,還不足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骨折的,要看受害人治療結束后是否構成傷殘,然后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確定雙方的責任,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向對方進行索賠。 交通事故的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后續治療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到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骨折的,賠償20萬元是否合理,可以根據其就醫治療需支出的費用可以誤工造成收入的實際減少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法律分析:根據對方的年齡、職業、撫養人等情況來定,一般情況應該在35萬元以上??促I的保險數量,是否有免賠部分,最好現場咨詢。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責任人賠償。
按責任賠付且不超過購買保險的最高上限。一般賠付標準是戶口所在地平均收入標準的20倍。如果可以提供合法的收入證明,則按收入的20倍賠付。各地法院都有專門的賠償額度條款。
如果應當賠償60萬,但只買了30萬的三責險,那就最高賠償交強險的11萬+商業三責的30萬,就是41萬。剩下的19萬要自己掏錢賠償。
所以,一般建議三責險至少買50萬起,最好100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無意撞倒人,對方手腕著地骨折,鑒定為輕傷,要求賠償20萬,合理么?
不合理。輕傷及輕微傷以下情況的賠償內容應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醫療費:看治療傷情需要花費多少錢,可以一次性給請也可以時報實銷,不過此類費用的報銷多半是預估一個大概然后一次性給清。
誤工費:耽誤受害人工作的補償,根據受害人的經濟收入水平來定,耽誤多少天就按照多少天的工資給付。
護理費:家屬陪床護理的相關費用,出了交通事故即便是很輕的傷,也難見受害人自己孤單的處理傷。家人要去陪同處理事情。
交通費:因上醫院或者護理產生的交通費。交通費按照當地的交通水平。
營養費:傷后恢復需要補充的營養的費用。
后續治療費:輕傷及以下情況下的后續治療費用基本上沒有,有的話也就是那點兒藥,看情況來。
精神損害撫慰金:有些受害人即便是沒有受到重傷,但依舊受到了驚嚇,且長期伴有心理陰影,可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這條規定可歸結為“交通事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指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擴展資料
立即停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
對于能現場采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并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保護現場。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把人撞骨折賠了20萬
把人撞骨折主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醫療費可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確定,誤工費用可以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雙方的協商和當地的收入水平確定。綜合考慮20萬是否在合理的賠償范圍內。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