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權拆除違建嗎(物業有權拆除業主違建)
小區物業有權拆除違建嗎
法律分析:小區物業沒有權拆除違建,物業有監督權,但無執法權。所以無權拆除違建,只能發整改通知,規勸等。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小區違建物業怎么處理
小區違建物業的處理方式如下:
1、小區違建,物業應當制止,發出整改通知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同時可以向城鄉規劃部門舉報,由城鄉規劃部門責令拆除;
3、業主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提起訴訟。
對于小區內存在的違章搭建行為,相鄰的業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維權具體如下:
1、投訴;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投訴,請求相關部門依法對違章建筑進行拆除。
2、訴訟;受到影響的相鄰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建業主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如果小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可以將該情況向業委會反映,由業委會對相關行為進行制止,或者依法對違建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物業拆除違建違法嗎
法律主觀:
物業無權拆除。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強制拆除權屬于行政機關。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訴訟 ,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物業不屬于行政機關,無權拆除。 《 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
法律客觀: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小區違建物業如何處理
對于小區物業而言,是沒有拆除違章建筑的執法權的,如果發現在小區發現違建建筑,可以到城市管理部門,查詢下是否經過審批,如果是未經過的審批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門舉報,要求拆除。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物業有執法權嗎可以強拆嗎
小區的業主強行違建的,物業公司沒有權強行拆除,但可以向城鄉規劃部門舉報,由城鄉規劃部門責令拆除。
違法建筑包括哪些類型
(一)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
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
(五)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筑;
(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筑;
(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按照有關要求規定,物業相關的管理單位是應該對宅內的裝飾裝修等進行管理,如果小區業主在小區內裝修時出現違法規定的情況,物業是有權要求立即停止操作,并且應及時下發相關整改通知,并規勸相關人員盡快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整改完成。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物業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有關部門在了解實際情況后,再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有必要時會進行強制執行。
因此我們可以得知,物業對小區的所有事情有監督權,但是并沒有執法權利,所以也是沒有權利對違建等進行拆除,只能針對小區內的一些違法情況發相關整改通知和規勸。如果物業所有的措施都無效的話,就要向有關部門進行上報,而上級有關部門如果決定有必要進行強拆,就會向法院申請準許強拆。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物業有權利拆除違章建筑嗎
物業沒有權利拆除違章建筑具體原因如下:
1、物業公司屬于提供物業服務的營利性企業法人,不屬于國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也不屬于法律授權的行政組織;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事強制執行權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強制執行權由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行使或者由無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行政組織申請人民法院行使;
3、物業公司作為營利性企業法人,不具有強制執行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物業公司發現業主存在違規裝修或者建設時,應當履行制止和報告等職責:
(1)應該制止并非指強制拆除,而是警告、勸阻,由業主自行拆除、恢復原狀;
(2)業主不自行拆除、恢復原狀的,物業公司應向有關行政管理報告,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業主的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小區違建物業公司有啥責任
小區違建物業公司有責任制止小區內違章搭建行為。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在小區頂樓進行違建的話,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的,相關部門會給予業主自行拆除的處罰;
2、假如業主拒不拆除的話,相關部門就會安排人員強制幫忙拆除;
3、若業主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話,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業主行政處罰或者是刑事處罰;
4、如果有人在小區頂樓進行違建的話,可以找當地的城管部門進行投訴處理,由城管部門來處理相關事宜。
物業應付的責任如下:
1、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設備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等;
3、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
4、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5、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盡責任則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違建物業怎么處理
業主違建物業的處理方法如下:
1、聯系相關部門:物業可以與建設、規劃等相關部門聯系,報告業主違建情況,由相關部門對違建進行勘查和處理。
2、發出書面通知:物業可以向業主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停止違建行為,并在規定時間內拆除違建,避免給小區造成安全隱患和影響小區環境。
3、強制拆除:如果業主拒不配合,物業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強制拆除,以保障小區安全和正常秩序。
4、起訴:如果違建嚴重影響小區環境和安全,或造成小區其他業主的正常權益受損,物業可以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追究業主的法律責任。
業主違建物業進行處理時需要的資料如下:
1、現場照片:物業應當及時前往現場進行拍照,記錄違建的位置、形狀、面積等信息。
2、相關證明材料:物業應當查閱業主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以便判斷業主是否存在違建行為。
3、相關規定和標準:物業應當查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發布的關于建筑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以便判斷業主的違建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
4、相關費用:如果需要對業主的違建進行拆除或者進行其他處理,物業需要提供相關的費用,如拆除費、處罰款等。
綜上所述,物業在處理業主違建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采取超出法律范圍的措施,同時應盡量與業主進行溝通和協商,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小區違建物業有權拆除嗎
小區違建物業沒有權拆除原因如下:
1、物業公司可以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對違建行為做出明確規定或約定。同時,盡可能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和合理監督;
2、發現違建行為時,物業公司可以先口頭勸阻。若口頭勸阻無效的,可以向該業主發送書面的《整改通知書》,告知其行為的違法性,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復原狀。同時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材料;
3、要及時將違建行為和情況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上報并保留相關憑證;
4、物業公司可以以業主違反《物業合同》,或者業主委員會以業主違反《管理規約》為由,由物業公司或者業主委員會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業主限期拆除違規建筑。業主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自行拆除的,由物業公司或者業主委員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拆除違規建筑。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后,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