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拆遷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內拆遷房子是夫妻兩人共同生活的住房,很多夫妻在離婚或分家之時,就會產生對房產歸屬的問題?;閮炔疬w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本文將從法律和實際案例兩方面,解析婚內拆遷房屋的歸屬,并提供解決方式。
原因:為什么婚內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三十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各項:(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所得;(三)股息、紅利、利息及其他各種收益;(四)遺產、贈與財產;(五)人身傷害的賠償所得;(六)知識產權的收益;(七)其他應當歸共同財產的財產。”
在夫妻共同財產中,包含了婚內拆遷的房屋。根據《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婚姻法中未特別規定的,適用本法有關合同的規定。因此,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就要按照合同的規定,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確立各自的權益。
問題解決方式:
當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屋發生拆遷時,其財產歸屬會引發很多糾紛。在解決婚內拆遷房屋歸屬問題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1.具體情形:根據不同夫妻生活期間的各種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涉及房屋共同財產的性質。
2.協商處理:在婚姻關系的解除過程中,夫妻雙方應該先行協商對婚姻共同財產的處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協議書。
3.訴訟解決: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由夫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合法維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條: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未特別規定的,適用本法有關合同的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七條:對于遺留下來的房屋、車輛等財產,應根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實際情況予以處理。
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夫妻共同居住的房產拆遷引發的糾紛
某市A小區拆遷,A夫婦共同擁有一處房產。夫妻雙方未能達成一致,A丈夫向法院提起近50萬元的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取得了獲得房屋的全額拆遷補償款。法院審理認為,雙方都以移交房權登記手續作為房屋共同財產處理的前提,那么,只有辦好所有登記手續后,才能認為辦妥了房屋物權權利歸屬登記手續,由此認定購房者即擁有該價值的物權。
二、案例二:夫妻離婚拆遷房屋爭議
某市B夫婦在離婚時,共同拆遷了一處房屋。B夫婦雙方對房屋的歸屬產生爭議。法院認為,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應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平分。
律師講解:
在處理婚內拆遷房屋歸屬問題時,雙方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婚內拆遷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協商處理時,應該具體到財產分配的方式,包括房屋的是否出售、出租、分割等情況。
3.如果無法協商,需要通過合法途徑尋求維權。
總結:
婚內拆遷房屋歸屬問題,在處理之前,必須要明確該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實際情況的不同,會導致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和處理方式存在差異。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必要時可以咨詢合格律師,以確保自身維權利益的最大化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