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起訴原告開庭怎么說(拖欠貨款怎么起訴 不需要律師)
貨款要不到怎么起訴
客戶拖欠貨款要不回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貨款要不到起訴流程一般如下:
1、協商和催討:在貨款逾期后,可以先通過電話、短信或書面信函等方式與對方進行協商和催討,要求對方盡快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
2、發送律師函:如果協商和催討無果,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送律師函,要求對方盡快支付貨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提起訴訟:如果對方仍然拒絕支付貨款,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支付貨款、支付利息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并承擔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
4、開庭審理:在起訴后,法院會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對案件進行審理,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辯論,并最終做出判決;
5、執行判決:如果對方仍然不履行判決,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對方履行判決。
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步驟來起訴要回貨款:
1、與買方協商解決:首先可以與買方進行協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梢酝ㄟ^電話、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買方發送催款通知;
2、發送律師函:如果協商不成功,可以請律師起草一份律師函,要求買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律師函通常會對買方提出警告,并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內支付貨款,否則將采取法律行動;
3、起訴:如果買方依然拒絕支付貨款,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起訴買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買方支付貨款,并承擔相關的違約金、利息等費用。
綜上所述,在起訴過程中,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發票、收據、銀行轉賬記錄等,以證明買方存在欠款行為。同時,需要根據當地法律程序和規定,按照要求提交起訴材料,并參加庭審和調解等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拖欠貨款起訴法院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法律分析:拖欠貨款起訴法院的流程如下:1、起訴與受理。物業公司指定當事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中一般需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對貨款的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法院應在接到起訴狀后7日內作出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的決定。2、審理。法院根據不同情形,進行不同審理程序。3、雙方進行辯論。4、調解或判決。5、執行。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 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案件,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規定條件的,可以轉入督促程序;
(二)開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三)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被拖欠貨款該怎么起訴
被拖欠貨款該怎么起訴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拖欠貨款的起訴流程是,先收集證據并制作民事訴訟狀,把證據和民事訴訟狀交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以后,法院隨后會通知立案審查的結果,在開庭前三天會通知開庭的時間,原告到開庭時間以后準時出庭。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拖欠貨款的民事訴訟狀怎么寫?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拖欠貨款起訴法院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拖欠貨款屬于民事合同糾紛,可以通過起訴維權。下面是拖欠貨款的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對方拖欠貨款不給,如何起訴對方
如果對方拖欠貨款不給,可以采取以下步驟起訴對方:
1、與對方協商:在采取訴訟行動之前,可以先嘗試與對方協商解決爭議??梢酝ㄟ^書面或口頭方式與對方聯系,提出索賠要求,協商達成賠償協議;
2、發出律師函:如果協商不成功,可以委托律師起草律師函,正式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并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回復;
3、起訴對方:如果律師函無效或對方仍拒絕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應提交有關證據,如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往來函件等。建議找一位專業的律師協助起訴;
4、訴訟過程:經過起訴后,法院將會通知被告,被告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答辯材料,并且需要出庭應訴。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理,并判決賠償款項;
5、執行判決:如果被告仍不履行判決,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會依法對被告采取強制措施。
如果要起訴對方拖欠貨款不給,以下是可能需要準備的材料:
1、合同:包括貨物買賣合同、收貨單、發票等;
2、付款憑證:包括收款憑證、轉賬記錄、匯款單據等;
3、往來函件:包括雙方之間的往來函件,如對方的承諾信、催款函等;
4、律師函或索賠函:如果您已向對方發出律師函或索賠函,需要保留相關證據;
5、相關證據:如證明貨物已發出、已到達對方手中的物流單據、通關單據等;
6、法律法規相關文件:包括相關的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
7、證明對方拖欠貨款不給的證據:如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證據,如銀行流水賬單等。
綜上所述,每個案例都具有獨特性,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建議在起訴前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