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贈與算共同財產嗎(婚后贈與一方財產會分割嗎)
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
贈與的財產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個人財產則歸財產所有。而對于贈與這種是否屬于共同財產的判斷,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共同財產。只要雙方約定婚內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贈與人在贈與受贈人時明確指定財產只歸受贈人所有的,則財產屬于受贈人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受贈人的配偶無權要求分割,仍歸受贈人一方所有。反之,沒有上述情況出現的,則受贈人在婚內所獲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房產。
不一定。
1、共同財產中一般包含贈與所得財產,但是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下列的資產,判定為共同財產:
(1)夫妻雙方在婚后雙方所獲得的工資和獎金屬于雙方共有;
(2)雙方在進行生產,經營的時候,所獲得收益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3)知識產權所獲得收益,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進行了知識產權方面的申請,并由此所獲得收益,屬于雙方的共有財產。
婚后父母贈與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夫妻雙方的歸于個人的財產:
一是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
二是雙方中由一方因為身體受到的了傷害而獲得的醫療的補償款,殘疾人賠償款等相關內容。
三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了確定的只歸于夫妻中一方所得的財產。
四是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財產。
在這里需要重點注意的是第三款中的對于遺產或者贈與的財產的規定。根據最高院對于婚姻法中若干問題的第7條的規定,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其子女購買相應的不動產的情況下,其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此時根據第三款規定進行處理。由此,我們可以推定一點是,當一方的父母離去之后,如果沒有相對應的繼承或者贈與合同的說明,可能會被判決到共有財產之中,但是如果有進行相應的說明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老公把房子贈與妻子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老公把房子贈與妻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贈與的房產屬于贈與人的財產,受贈人只擁有受贈的權利。但是,如果受贈人是夫妻之一,為了保護贈與人的權益,受贈人可以將贈與的房產加入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受贈人就可以共同管理、使用房產,而不會影響贈與人的權益。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相關法律規定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該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系為止的婚姻關系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財產歸夫妻一方所有,贈與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受贈人,可以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丈夫或妻子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該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贈與子女錢財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贈予子女的財產并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對于婚后父母給子女購買不動產即使主觀愿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內受贈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受贈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贈與人明確表示僅贈與夫妻一方,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得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內贈予是共同財產嗎?
1、婚內贈予不一定是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另一方的不動產到底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取決于夫妻之間的約定。若明確書面約定是受贈方的個人財產,而且約定不違反法律,則該不動產是受贈方的個人財產。否則,該房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二、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可以被收回嗎?
1、贈與是需要對財產進行交付的,當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銷贈與的。但是也存在著例外規定:
①經過公證的贈與不能撤銷;
②具有救助災情、扶持脫貧等帶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可撤銷;
③合同規定不可以撤銷的:受贈人也享有以下權利,不交付贈與財產可以請求交付;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賠償。
2、法定撤銷的情形:
①對贈與人和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侵害:現實中更多的是侵害了贈與人進寢室的合法權益,例如夫妻一方的單獨贈與房產。
②家庭關系中,對贈與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拒絕撫養:當甲拒絕撫養其父親時,其父則可以撤銷贈與。
③當合同內容有約定受贈人所需要承擔的義務,而受贈人拒絕履行時,贈與人也可以不履行贈與的義務。
已經與他人組建了家庭的公民,可能會在婚姻關系期間接受他人的贈與,若是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之中,對_與人沒有作出特殊約定,那么該贈與財產,就會被認定為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共同財產。對于指定了被贈與人為夫妻一方的,則屬于被贈與人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內贈與配偶算共同財產嗎
婚內贈與配偶算不算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
1、若明確書面約定是受贈方的個人財產,而且約定不違反法律,則該不動產是受贈方的個人財產。
2、否則,該房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如果沒有贈與合同或者進行約定無論是寫兩個人還是一個人的名字,該財產都是于是共同財產。故而如果婚后買的沒有贈與或約定,屬于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擁有該車的一方應該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內贈與配偶算共同財產嗎
婚內贈與配偶是否算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
1、婚后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的,贈與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2、贈與合同中明確有說明只贈與給夫妻一方的,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后贈予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財產,如果再加上對方名字
婚后贈予的房子算共同財產,如果再加上對方名字也會被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法中,夫妻在婚后所得的財產,除了可以約定為個人財產外,一般都被視為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配偶贈予另一方配偶一套房產,并且該房產加上了另一方配偶的名字,那么該房產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贈予方在房產過戶時未將該房產過戶給自己的配偶,但因為房產加上了另一方配偶的名字,因此也會被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在生活中,有一些人為了表達謝意會把自己的房產贈與他人,對于贈與的房屋,人們存在許多的疑問,例如:夫妻婚內贈與有效嗎?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今天就讓我們帶著這些疑問,一起來了解下相關內容吧!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這要根據合同中的規定來確定,倘若該贈與房產的合同中有明確規定,該贈與房產則歸夫妻中的一方,那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該房產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夫妻婚內贈與有效嗎
通常來說是有效的。房產贈與這一行為具有自愿性、無償性,而夫妻婚內贈與,則是指一方把自己名下的個人財產自愿并無償的贈送給另一方,因此是有效的。若贈與合同具有欺騙性、脅迫性,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是有損社會公共利益,或是用合法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的,則視為贈與無效。
房產贈與條件都有哪些
1、在房屋贈與中,贈與人和受贈人都是自主自愿的,有到當地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有相關的贈與合同。
2、房屋贈與需由雙方到當地的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待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再辦理相關的產權過戶手續。
3、房屋贈與的一方,得是房屋產權的所有人,這個可以查看房產證來確定,并且贈與方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用來贈與的房屋證件要齊全、要合規合法,若存在產權糾紛等問題,要待糾紛處理后才能進行贈與。
婚后贈與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那么即使是婚后贈與,贈與的這部分財產也屬于受贈人所有,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該財產贈與誰,則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受贈的財產,并且贈與合同中未確定歸一方的,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