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訴訟時效起算點(不當得利訴訟時效起算點怎么計算)
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幾年
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3年。
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后,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了一種債的關系。相關法律規定,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當得利訴訟時效也是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1、獲得財產上的利益;因為一定事實使財產總額增加,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財產的消極增加。財產的積極增加;
2、他方受到損失;他方受到損失是不當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獲得利益,他方并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損失,不構成不當得利。損失,與取得利益對應,也包括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和財產利益應當增加而沒有增加;
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不一致時,利益小于損失的,以利益為準;利益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
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如果有法律上的根據,即使獲得利益,使他方受到損失,也不發生不當得利之債。無法律上的根據,包括自始沒有根據、取得利益時有根據但嗣后根據消滅兩種類型。
綜上所述,審判具有維護追訴正當性的意義。在現代社會,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承擔追訴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責,這種追訴必須具有正當性,即依法律規定的正當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不當得利有時效期嗎
不當得利有時效期。
訴訟時效期是三年。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該利益的義務。不當得利的訴訟屬于民事權利的訴訟,適用普通追訴期,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若當事人對于不當得利的案件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的期間一般為三年,超過該訴訟時效的被告可能提出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按照規定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可以計算的。
不當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
1、一方受利益。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利益。財產利益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
2、他方受損失。這里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
3、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這種因果關系具體是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
4、沒有合法依據。這是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不是直接根據法律或者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沒有合法根據的,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該得利即為不正當的。
綜上所述,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與最長訴訟時效期間適用范圍相同,適用于特別訴訟時效期間適用范圍以外的請求權,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區別: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時起算,而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受侵害之時起算;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可能有中止、中斷,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沒有中止、中斷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關于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 規定,該法律是怎么規定的有很多的理解,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以下是我收集到的關于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規定的一些內容的介紹, 不當得利 ,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 訴訟時效 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 訴訟時效期間 ,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據此,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行使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的存在;二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益人,兩個條件要同時具備時效才能起算。 訴訟時效起算時點的確定,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主觀標準,即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起算;二是客觀標準,即從救濟權發生或可得行使之時起算。客觀標準不受權利人知與不知的影響,有利于實踐訴訟時效制度維護交易安全的規范目的,但在權利人還不知道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即開始時效的進行,在倫理性上不免留有缺憾。相反,主觀起算標準則不僅考慮到權利行使無法律上的障礙,還顧及權利人主張權利在事實上是否可能,因此有利于權利人的保護。但因為使義務人的法律地位系于權利人的主觀情況,也存在著削弱時效制度功能的危險。有鑒于此,各國立法上多依時效期間之長短而區別其起算時點,即以客觀起算點與較長時效期間相配合,以前者顧及安全性,而以后者顧及倫理性;或者,以主觀起算點與較短時效期間相配合,以前者顧及倫理性,而以后者顧及安全性。我國系采用以主觀起算點與較短時效期間相配合來確定訴訟時效起算時點。在日常生活中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規定是2年,希望大家注意這個時間。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查詢律臨顯示,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是否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當得利受訴訟時效限制嗎
法律主觀:
一、 不當得利 受 訴訟時效 嗎
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據此,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行使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的存在 ;二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益人,兩個條件要同時具備時效才能起算。
據上規定,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絕大多數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即適用《民法典》第 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為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有哪些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的特征有以下幾個:
(一)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二)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三)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四)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五)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三、訴訟時效要件是什么
訴訟時效要件是指適用訴訟時效的要件。
(一)須有請求權的存在
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二)行使權利的事實。
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 “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不當得利追訴時效多少年
法律主觀:
不當得利的有效追訴期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一定比例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原被告發開庭傳票的;,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不當得利案件不是侵權案件。不當得利是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是因為不當得利沒有合法依據,所以雖然是既成事實但卻不受到法律保護,受益人應當返還不當得利給受損人。這類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
法律客觀: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據此,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行使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的存在;二是受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益人,兩個條件要同時具備時效才能起算。訴訟時效起算時點的確定,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一是主觀標準,即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起算;二是客觀標準,即從救濟權發生或可得行使之時起算。客觀標準不受權利人知與不知的影響,有利于實踐訴訟時效制度維護交易安全的規范目的,但在權利人還不知道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即開始時效的進行,在倫理性上不免留有缺憾。相反,主觀起算標準則不僅考慮到權利行使無法律上的障礙,還顧及權利人主張權利在事實上是否可能,因此有利于權利人的保護。但因為使義務人的法律地位系于權利人的主觀情況,也存在著削弱時效制度功能的危險。有鑒于此,各國立法上多依時效期間之長短而區別其起算時點,即以客觀起算點與較長時效期間相配合,以前者顧及安全性,而以后者顧及倫理性;或者,以主觀起算點與較短時效期間相配合,以前者顧及倫理性,而以后者顧及安全性。我國系采用以主觀起算點與較短時效期間相配合來確定訴訟時效起算時點。我國的財務會計制度明確規定了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操作準則,企業的金錢進出必須賬目明確并核對清楚。年度結賬并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會計行為,按常理應當能夠發現不當得利事實。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是否延長。
不當得利的特征如下:
1、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不當得利的后果如下:
1、在不當得利之債中,不當得利人為債務人,負與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債權人,他享有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2、不當得利之債的客體是返還所受利益的給付,在給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態的不同;
3、不當得利的內容,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和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
4、債權人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
不當得利立案必須滿足的條件:
1、一方獲利。
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累。受益人獲得的利益限于財產利益,即可以用金錢價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屬于這里的利益范疇。判斷受益人是否受有財產利益,一般以其擁有的財產或利益和如無與他人之間發生利益變動所應有的財產或利益總額相比較而決定。凡是財產狀況或利益較以前增加,或者應減少而未減少,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損失的,損益抵銷后剩余有利益的,也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損。僅僅有一方受有財產上的利益,而未給他人帶來任何損失,不成立不當得利。
3、獲利無法律上原因。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損人所受損失間的因果關系,是指受損人的損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損人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受益,范圍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損失,或損失大于受益,均無不可,它只影響受益人返還義務的范圍且,受損人所受的損失與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態也不必相同;
4、獲利與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即只要滿足這四項條件,就可以立案。沒有金額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法律主觀:
一、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不當得利的 訴訟時效 為三年。
根據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不當得利的利應該如何返還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損失的事實。不當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損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不當得利之債的發生根據,而不當得利之債是不當得利的效力。
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就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義務與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的權利。所以,不當得利的基本效力為受損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受益人的返還范圍因其是否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1 、受益人善意時的返還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 ; 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的,仍然屬于現存利益。
2 、受益人為惡意時的返還
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卻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顧,法律對此沒有加以特別保護的必要。
3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后為惡意的返還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后為惡意的情況下,其返還范圍應以其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限。
三、不當得利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以上就是關于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的相關介紹,對于不當得利人來講,還是要通過正規的途徑來取得權益,避免做出一些違反法律的事情,給自己造成一定的影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不當得利訴訟時效
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權利人超過上述期限向法院起訴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攜悔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洞尺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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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般來說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關于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1、一般來說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不當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
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
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利益。財產利益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
2、他方受損失。
這里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
3、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這種因果關系具體是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
4、沒有合法依據。
這是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不是直接根據法律或者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沒有合法根據的,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該得利即為不正當的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可以計算的,所以說如果有什么糾紛的話要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