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債是否需要法人償還(公司欠債無力償還法人會如何處理)
公司貸款需要法人承擔嗎
公司貸款一般情況下都是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辦理的,但是公司貸款的債務承擔是由公司本身承擔,與法定代表人并沒有關系。
一、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沒有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情況的,股東不需要直接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如無法歸還貸款,對造成公司損失負責直接責任的董事,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經營期間可以更換法人,但需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公司破產負責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擔任新設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
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二、公司貸款的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愿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三、公司貸款的風險防控
(一)強化貸前調查評估。與發放房地產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相比,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貸前調查涉及面較廣、調查任務繁重。商業銀行不僅要調查貸款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信狀況,還要核查應收賬款債務人的 資信與實力;不僅要核實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審核應收賬款能否轉讓和質押,還要審視合同價款是否正常與合理,以確保應收賬款出質價格未被虛高;不僅要了解出 質人、應收賬款債務人的資產負債狀況,還要關注出質人對銷售、資金回籠的管理措施以及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債權管理水平。
(二)選擇合格的應收賬款。用于質押的應收賬款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購買方資金實力較強,無不良信用記錄;購買方確認應收賬 款的具體金額并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銀行的指定專用賬戶付款;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早于貸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等。
應當注意,下列應收賬款不 能用于設立質押,需從應收賬款總量中剔除:一是對沖賬款,即貸款企業同時欠應收賬款債務人的錢;二是賬齡超過90天的應收賬款;三是信用質量較差的應收賬 款債務人的全部應收賬款;四是有瑕疵的應收賬款;五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或限制)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比如醫院、學校、公園等帶有公益性質的民事主體 基于公益而產生的收費權,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質押。
(三)合理確定貸款質押率。貸款質押率是指貸款額與質押物價值的比率。應收賬款的貸款質押率通常取決于應收賬款的質量,一般應為60%~80%。而應收賬款質量又主要取決于應收賬款債務人(欠款企業)的信用等級,債務人財務穩健、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質押率高,反之則低。同時,確定貸款質押率還要考慮應收賬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應收賬款的質量越差、風險越大。對集中度較高的企業發放貸款時,質押率不得超過20%,即貸款額不能超過應收賬款的20%。
(四)在貸款合同、質押合同中約定嚴密的風險防范措施。需要約定的主要條款包括:一是出質人不得有轉讓、放棄權利等行為,否則貸款銀行有權予以撤銷或可 提前清償債務及行使質權;二是出質人要書面通知應收賬款債務人,并取得債務人向貸款銀行的書面承諾函,表明:應收賬款真實,債務人在出質期間不會有損害質 權的惡意行為,不得向出質人清償,但可向貸款銀行直接清償,或予以提存,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三是出質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貸款銀行有權代出質人行使,或貸款銀行有權提前要求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四是明確提前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的其他情形,如放棄權利、合同被解除、撤銷或變更、 權利管理水平惡化和財務可能惡化等。
(五)重視對應收賬款的貸后管理。要及時設立應收賬款質押專用賬戶,以加強對企業應收賬款回籠資金的監督管理,防止回籠資金挪作他用。在主債務到期未獲清償的情況下,應盡快與出質人、應收賬款債務人協商,盡早采取行動以實現質權。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如果沒有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情況的,股東不需要直接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公司欠錢了公司法人需要還嗎
法律分析:公司欠錢了公司法人不需要還,公司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債務沒有責任,但如果是因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過失導致的,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公司欠款是法人還還是股東還
由法人承擔,一般來講,對于公司的債務,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風險提示: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破產了法人代表要承擔債務嗎
一、一般情況下,公司破產法人不必承擔公司的債務:
1、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和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權,對公司債務,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論是公司的原股東,還是新股東,只要向公司全額繳清出資,都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如沒有繳清出資的,應當承擔繼續繳清出資的責任。
2、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公司破產后股東有抽逃出資行為的,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要在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承擔責任,構成犯罪的按抽逃出資罪追究刑事責任。
清算后公司還有財產的,由分得財產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分得財產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其他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對公司不承擔債務責任。
二、企業破產清算償還順序: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三、企業破產清算資產如下:
1、受理破產申請時破產企業所有的全部財產:有形財產;無形財產;貨幣和有價證券;投資收益;
2、破產企業在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取得的財產:因破產企業債務人的清償和財產持有人的交還而取得的財產。因未履行合同的繼續履行而取得的財產。由破產企業享有的投資權益所產生的收益。破產財產所生的孳息。清算期間繼續營業的收益?;谄渌戏ㄔ蚨〉玫呢敭a,如因他人侵犯破產企業的專利權而獲得的賠償;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嗎
公司的債務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擔的。公司的債務屬于公司的,而公司屬于能夠獨立承擔責任的法人,并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已認繳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東之一,且認繳出資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權時,當公司出現債務的情況,只要履行完出資義務后,就不會承擔其他責任。所以公司的債務并不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來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償還公司的欠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償還公司的欠款。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自身的債務承擔責任。但是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