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打官司可以要回來嗎(別人欠錢不給怎么要回來)
別人欠錢去法院起訴錢能要回來嗎
法律主觀:
欠錢的糾紛通過起訴一般可以要回來,當事人要起訴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債務人依然不履行其義務的,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方式是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等。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6868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欠錢不還找律師能要回來嗎
欠錢不還找律師能否要回來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是否過訴訟時效,如果過訴訟時效就喪失了勝訴權。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起計算,三年以內起訴;
2、沒有過訴訟時效;出借的憑證屬實,法院最終認定借貸事實確有發生,且判決后對方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法院執行成功,那么錢能要回來。
欠錢不還的情況下當事人要打官司的,具體程序為:
1、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法院審查后會裁定受理;
3、然后由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
4、法院對證據進行審查;
5、最后進行宣判。
當事人起訴要注意應當滿足以下法定條件:
1、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
2、要有明確的被告;
3、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4、應當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的范圍以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別人欠錢遲遲不還,起訴對方要求還錢是有機會要回錢的,但起訴要在訴訟時效里,同時要提供對方欠錢不還的證據,同時還需要出訴訟費、律師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錢不還起訴能不能把錢要回來
法律分析: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欠錢不還債權人起訴后債務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債務人完成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欠錢不還怎么辦,打官司能要回來嗎?
對待欠錢不還的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些人可能會選擇采取法律手段追討債務,而另一些人則可能選擇通過私下協商來解決問題。以下是一些對待欠錢不還的人的一些可能處理方式:
私下協商:首先,可以嘗試通過私下協商解決問題。與欠款人坦誠溝通,并盡量達成共識,制定一個合理的還款計劃。這種方式可能需要一些耐心和時間,但可以避免涉及法律糾紛。
法律手段:如果欠款人拒絕還款或拒絕達成協議,則可以考慮采取法律手段。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介入解決問題。但這種方式需要考慮到成本和時間等因素,并且并不一定能成功追回欠款。
尋求幫助:如果自己不懂法律或不想直接處理這個問題,可以尋求專業的幫助。比如請律師、債務清算機構等專業機構協助處理。這種方式可能會帶來一些額外的費用,但可以使處理問題更加專業和高效。
放棄:如果追回欠款成本過高,或者與欠款人的關系對自己很重要,可以選擇放棄追債。雖然這意味著可能會失去一定的財產,但也可以減少自己的壓力和不必要的煩惱。
總之,對待欠款人需要權衡各種因素。選擇私下協商或采取法律手段可能會取決于欠款的數額、關系的重要性、時間和成本等因素。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冷靜處理,充分考慮自己和欠款人的利益,以達成一個最佳的解決方案。
起訴后錢能要回來嗎
起訴后錢一般可以要回來,如果當事人因為欠款糾紛提起訴訟的,需要注意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一、只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并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后,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后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2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上、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一般來說,金錢之債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從還款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護了,但如果債務人出庭應訴未提出時效抗辯的,此時不受2年時效的限制。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歸還,但需給債務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訴,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一個地方居住、生活,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當地起訴了。
二、個人欠款不還怎么辦
欠款糾紛產生后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打官司錢要不回來怎么辦
打官司贏了欠錢不還的,可以由債權人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強制執行期間如果查封債務人的不動產等的,應當對查封的財產進行拍賣,拍賣后的價款償還,如果償還后的拍賣款還有剩余的,就應當原額返還原財產的所有權人。
一、打官司贏了欠錢不還怎么辦?
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規定,先執行再交執行費。 此外,如果6個月沒執行,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再另行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權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惡意欠錢不還能否讓法院拘留他?
如果對方惡意欠錢不還,可以攜帶相關的借貸證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決對方執行債務。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讓對方執行判決書。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
如果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么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但是如果對方是沒有財產而無法執行的話,那么此時法院是不能對其拘留的。
三、如何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后一個手段。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如果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法院對于申請強制執行的的債權,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如果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法院此時可以查詢是否存在連帶債務人,如果有的,可以要求連帶債務人償還,連帶責任人償還后,可以要求主債務人。
欠錢不還,起訴能要回來嗎
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欠錢不還債權人起訴后債務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債務人完成還款義務。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不還錢采取起訴的方式債務追討,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4、 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所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