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清算定義(債權清算順序)
清算是什么意思(財務清算怎么做)
清算與結算,差別在哪里?能弄懂的都不簡單,清算與結算,是所有金融交易后都需要處理的兩個環節。清算和結算不是一個意思,也不是一個詞,而是兩個不同的動作。清算,是敲算盤算賬的過程。結算,是敲完算盤后結賬的動作。清,理清。結,結賬。年底了,結賬給你的意思是要給真金白銀了,而不能是清賬。只算清,而不真的給是不招人喜歡的。
清算,英文叫做Clearing。搞不清這兩個詞區別的人,通常把清算的算賬的過程和結算的結賬過程搞混,會認為算賬和結賬都叫做清算。為了配合這種認識,搞理論的人把它稱作是廣義上的清算,并給了一個讀起來很拗口的定義,即廣義的清算,是指交易后處理過程,即交易匹配確認、支付或者交割權利義務等的計算、結算、指令的發送、債權債務的清訖和到賬確認。后者,即交易雙方債權債務的清訖和到賬確認的過程,叫做結算。計算和到賬,合二為一。計算即清算,到賬即結算。
狹義上的清算,只指算賬的過程。大部分情況下,如果這兩個詞不放在一塊說,我們所提到的清算,都是廣義上的。實際上是包括了清算和結算兩個動作。按照計算處理的方式,清算可以分為逐筆全額清算、雙邊凈額清算和多邊凈額清算。這種情形下,我們所說的清算,都是廣義的口徑。既包括算賬過程,也包括劃款過程。
逐筆全額清算,就是清算雙方根據成交結果確定相互之間的應收和應付義務,按照每一筆的金額進行金融資產劃付。逐筆,全額,該多少就是多少。張三1月欠李四50只羊,李四第二個月欠張三50只羊。各自算賬、結賬。如果一算,張三需要給李四50只,李四再給張三50只,時間都用在了還羊上,白白瞎折騰。那么就可以張三、李四誰都不給了,把賬抹掉。這叫做雙邊凈額清算。如果中間再加上一個王五,使用凈額清算,那就叫做多邊凈額清算。
如果市場上只有張三和李四,事情就會簡單很多。如果加入了王五、趙六,或者更多不認識的人,情況就會變得更加復雜。與一些不認識的人交易,難保不出現違約的情況,因此大家希望有一個具有公信力的人可以作為中間人,保證雙方交易的履約。比如,大家都相信王五,都愿意和王五做交易。于是,張三和李七,及時達成了交易意向。也可能會私下商量,張三先把東西賣給王五,然后讓李七去找王五買。雖然麻煩了點,但是保證了賣東西有錢拿,避免了不確定性。
王五的這個角色,在債市中叫做中央對手方。隨著參與者的增多,王五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越來越集中。所有通過它的交易,都需要它來記賬、算賬,這叫做集中清算。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承擔王五這個中央對手方角色的是上海清算所。
它_上海清算所需要做的集中清算動作有很多:要素匹配、清算確認、計算清算參與者債務、發送結算指令、清訖債務債權、風險管理和存續期管理等等。
清算是買賣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清償嗎
清算不一定是買賣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清償。清算是指一種財產分配程序,通常涉及到企業破產或解散時對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償。清算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各債權人的權益,以及為企業清償債務并分配剩余財產。在清算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債務關系的清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也可以不在其中。例如,在一個企業破產清算中,買賣雙方之間的債務可能會被包含在清算范圍內,清算后由清算機構或第三方清償;或者債務可能會在破產清算中單獨進行處理,而不與其他債權債務一起清算。因此,是否包含買賣雙方之間的債務清償,取決于清算的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論如何,在進行任何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都應該謹慎評估相關的債權債務問題,以便在未來的可能清算或解散情況下,確保自身權益的合法性和保障。
公司破產債權怎么清算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接下來一起學習一下,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一、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1、了結公司債權、債務(一)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二)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
破產財產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分和分配。
一、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破產財產范圍: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的所有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變現的價額超過其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的那部分財產。
破產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該部分工作主要是對企業的各項財產一一核實與確認,一般對企業的有形資產進行,包括核實與確認財產名稱、形成時間、原值、坐落、型號、新舊程度、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等。
二、破產財產的評估
這是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一般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
三、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
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是整個財產清算的最后一項工作。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對其的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法院對破產企業的擔保財產進行單獨登記;
2、抵押權人將擔保財產全部證明資料向清算組移交;
3、抵押權人將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擔保財產向清算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組出具解除抵押關系的書面證明,由清算組辦理擔保財產過戶手續;
5、清算組將擔保財產交由拍賣行拍賣;
6、清算組將擔保財產拍賣款項單列,扣除費用后,交給抵押權人。
為您推薦:破產清算
債權清算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債權清算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所承擔的債權在一定時間進行的清算管理事務活動。債權是一方請求他方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條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
算義務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是什么意思?
一、清算的目的
清算,顧名思義,是清算公司的債權和債務關系,目的是或是為了結束公司法人資格,保護廣大有權人的權益不受損害,提高投資人的信心以及市場的活力。
二、清算的類型
(一)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下,依照破產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清算?!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二)非破產清算
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進行的清算, 非破產清算又分為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沒有法院干預和債權人參與的情況下,通過清算人自主自覺的行為進行清算,而特別清算則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為清算遇有顯著障礙時或者存在可能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形下適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也稱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東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的清算。此種清算一般沒有先后程序規定,也無論是否能足額清償,不能清償的債權不因清算結束而消滅。任意清算通常適用于合資公司、無限公司。
清算是什么意思
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系、處理其剩余財產、使之歸于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清算的流程具體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或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登記債權。債權人申報期債券,應當說明債券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4、制定清算方案,財產處理應依下列順序安排:
(1)第一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2)第二順序,按第一順序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一順序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確定并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
6、清算報告;
7、注銷登記并公告。清算結束,應將經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確認文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清理債權債務指什么
法律分析:債權債務清算指清算組對被清算公司的各項往來款項進行清理和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破產清算債權范圍包括哪些
破產清算債權范圍:1、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2、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3、破產宣告時尚未到期的債權;4、因破產宣告而解除經濟合同造成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害的部分;5、雖有財產擔保但其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款且未清償部分;6、票據發票人或背書人被宣告破產而承兌人已付款或承兌的;7、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前,保證人代替被保證人清償債務的部分都列作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