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能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嗎(妻子主張返還不當得利是一半還是全部)
以不當得利起訴條件
法律主觀:
一、以不當得利起訴條件
不當得利是指,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一方受利益同時使他方受損失的事實。不當得利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種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法律規定,不當得利引發債的關系成立,法律確認不當得利之債的目的,是為了使這種不正常的關系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從而維護社會公正合理的財產關系,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不當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備特定的條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
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利益。財產利益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
2、他方受損失。
這里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
3、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這種因果關系具體是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
4、沒有合法依據。
這是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不是直接根據法律或者根據 民事法律行為 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沒有合法根據的,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該得利即為不正當的。
二、不當得利的證明標準
首先要證明存在不當得利事實,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實,使一方的財產總額增加。財產的增加包括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對利益的認定是整個不當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圍很廣,不僅包括金錢,還有勞務及使用權等權益的增加,如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
2.他方受損。所謂受損,是指因一定的事實使財產利益的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即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和應得財產利益的減少。
3.一方受益與他方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是指他方受損與一方受益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應當指出的是,這種因果關系的存在不受受益與受損的財產范圍、是否同時發生以及表現形式的影響。
4.沒有合法根據。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這是認定“不當”的核心內容。我國民法在財產變動上不承認無因性,因此,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時沒有合法依據也包括事后喪失合法依據。
然后補充一些證據證明具體返還的內容
1.返還財物的范圍方面。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返還財物對象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產生的孳息,返還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復其對原物的占有。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返還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價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還目的是將受益人所獲得的一切不當的利益,全部返還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剝奪受益人所獲得的一切不當利益。
2.是否考慮過錯方面。所有物返還如果適用 返還原物請求權 ,則請求權人無須證明對方是否具有過錯便可以行使其權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過錯,只要原物還存在,都應當具有返還的義務;如果原物已經不存在,則應付賠償責任。而對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來說,盡管在責任構成要件上不包括主觀過錯,但在考慮返還的范圍時根據惡意和善意來確定;如果返還義務人取得財產是善意的,返還的范圍只限于現存的財產,對不是由于過錯而滅失的財產可以不承擔責任;如果返還義務人取得的財產出于惡意,則返還義務人應對財產的滅失負賠償責任。
3.在構成要件方面。返還原物必須以原物依然存在為前提,如果原物已經滅失,返還原物在客觀上已經不可能,所有權人只能要求賠償損失,而不能要求返還原物。但適用不當得利責任,則根據受益人所獲得的利益為標準,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獲得利益,就應付返還責任。
三、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在不當得利關系中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形成的是債的關系,也就是一種民事關系。因此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不當得利的起訴條件和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差不多的,要證明一方獲得利益,另一方受有損失,獲益和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以及獲益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
法律主觀:
不當得利就是指沒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據,使他人受損而自己取得的利益。,《民法典》第12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基于此項法律規定,在得利人與受損人之間便產生了以利益返還為內容的債權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得利人為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受損人為債權人,享有請求得力人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一)一方面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取得財產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實而增加財產總額。,不當得利的成立須以一方取得財產利益為首要條件,若僅致他人損害,而自己并未獲得利益,即使負賠償責任,也不構成不當得利。,此處的利益,既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財產的積極增加,是指權利的增強或義務的消失,使財產范圍擴大,如取得所有權、知識產權、所有權上負擔的除去等;財產的消極增加,是指財產本應減少卻因一定事實而未減少所產生的利益,如本應支出的費用而沒有支出,實際上等于增加了財產。,(二)他方受有損失,指因一定的事實,使他人的財產總額減少。,若僅有一方獲利而無他方受損,則不能構成不當得利。,此處的損失,既包括財產的減少,也包括財產的消極減少。財產的積極減少,是指現存財產的減少。財產的消極減少,是指財產本應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不當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條件。即一方受損是他方獲利所致。至于損失與利益的范圍大小是否一致,形態是否相同,在所不問。,在返還利益時,利益小于損失的,以利益為準,利益大于損失的,以損為準。超出損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關費用后,收繳國庫。,(四)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是指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可見沒有法律的依據,是對于獲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權力或財產也無合法依據。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權是合法依據的,但他取得的該項利益卻無法律上的依據,因此,應按不當得利制度返還該項利益。,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據,即使相對人受有損失,也不構成不當得利,如贈與。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即包括取得利益時沒有依據,也包括利益取得時有依據,爾后該依據消滅。如果買賣被撤銷,一方從對方獲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不當得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一)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關系,在乙方侵占他人的財物,或者一方基于無效行為給付他人財物,標的物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時,成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同時因一方取得他人財物的占有,占有也是一種利益。在此情形下,發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競合。因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為債的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物上請求權,所有,權利人應首先適用物上請求權的規定。但也不排除權利人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以發生競合。例如,侵害人因侵權行為而從中受有利益時,該受利益即是無合法根據下的不當利益,于此情形下即可成立不當得利。在發生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當事人得選擇行使何種請求權。,(三)不當得利請求權與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請求權與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發生競合。若一方并未向對方履行義務,對方未受利益,就不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另外,在一方給付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僅發生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而不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是,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