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盜竊判刑幾年(盜竊4萬判刑幾年)
盜竊罪第二次會判多少年
法律主觀:
第二次盜竊罪的判刑刑期,需要根據犯罪情節來確定。如果之前因 盜竊罪判決 了有期徒刑,第二次的犯罪情形符合有期徒刑的,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的犯罪分子, 刑罰執行完 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 攜帶兇器盜竊 、扒竊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四條
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第二次會被判多久
盜竊第二次判刑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第二次盜竊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若是第二次盜竊,犯罪分子是累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盜竊案件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盜竊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3、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盜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盜竊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盜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綜上所述,第二次偷盜,如果是在五年以內再犯,構成累犯的,應當從重處罰。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多次盜竊怎么判刑,如何處罰多次盜竊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是常見罪、多發罪,而且犯罪手段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包括入戶盜竊、多次盜竊、扒竊等等,針對不同的盜竊行為,法律中規定的量刑可能不同。那么大家知道多次盜竊怎么判刑嗎?請跟隨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多次盜竊怎么判刑如何處罰多次盜竊
司法解釋規定,一年以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可認定為“多次盜竊”,構成盜竊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由此可見,對于多次盜竊的一般是在第一個量刑幅度內進行處罰,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多次盜竊怎樣認定
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
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
對于“多次”的認定,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于行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對多人、多戶實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戶居民連續實施入戶盜竊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關于對多次盜竊的量刑處罰問題,我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需要先對多次盜竊做出了認定之后,才能做出對應的處罰。
有盜竊前科再次盜竊怎么判刑?
第一、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盜竊前科對盜竊罪量刑的影響,應當區別對待:1、實施了多次盜竊行為,但沒有受過刑事處罰的,按照累計的盜竊數額量刑,盜竊前科對量刑沒有影響。2、前一次盜竊罪只受過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不管后一次盜竊罪應當判處什么刑罰,都不構成累犯,盜竊前科對量刑沒有影響。3、前一次盜竊罪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后五年內,再犯盜竊罪且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