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發生事故如何賠償(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賠償標準)
坐營運車輛發生事故,乘客找誰索賠
法律主觀:
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乘客死亡客運公司承擔。但如果事故是因為乘客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當事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運人應當根據運輸合同對運輸過程中,乘客的傷亡 承擔賠償責任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營運車事故可以主張哪些賠償
營運車事故可以主張人身賠償和財產賠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指交通事故責任者,由于自己違法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合法財產或者人身權利損失,依法用一定數額的財物賠償受害人所受的損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死亡補償費、喪葬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2、財產損害賠償
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修復費用、折價賠償部分費用、車輛殘值減少部分費用、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等。
需要哪些證據索賠: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和所需證明如下:
1、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需要發票、明細單);
2、營養費(需要醫囑批注)一般每天幾十塊錢不能,各地不一樣;
3、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需要收入證明、診斷證明);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需要診斷證明);
5、護理費=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或護理人員收入(天/月/年)*護理天數(需要收入證明、診斷證明);
6、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需要鑒定結論);
7、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需要價格證明);
8、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需要死亡證明);
9、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需要死亡證明);
10、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除撫養人數(需要達到被撫養條件和撫養人數證明);
11、交通費、鑒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需要發票);
12、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需要發票);
13、精神撫慰金(根據傷殘等級情況確定);
14、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要價格評估和發票);
15、車輛貶值損失(需要鑒定結論);
16、停運損失=行業收入標準*停運天數(需要相關營運證明)。
綜上所述,在當代社會營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它所涉及到的一些賠償款項的話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有人員傷害所應當治療的費用,護工費用,還有就是車輛本身的損失,也是需要對方來進行賠償的,這個時候車輛維修的價格會有一定的證據來進行提供才能獲得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營運車發生事故如何賠償?
如果營運車輛發生事故造成損失或傷害,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賠償,具體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認定和相關保險條款而異。
營運車輛是指用于從事貨物或客運、租賃等商業用途的車輛。如果發生事故造成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營運車輛的車主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車主購買了相應的商業車險,那么可以通過投保的商業保險公司來進行賠償。在民事賠償方面,營運車輛發生事故應當先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保險公司不承認賠償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責任方進行賠償。如無保險,則由車主或營運車輛的經營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營運車輛發生事故時,如何判斷事故責任?事故責任的判斷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一般來講,要考慮行駛路線、速度等因素。如果是營運車輛與其他車輛、行人或公共設施發生碰撞,就要根據道路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責任認定。如果涉及多方責任,需要由保險公司或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
營運車輛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報警并保護好現場,確保人員安全,減少二次事故的發生。針對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傷害,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保險條款進行賠償,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和規范化管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出租車異地營運出事故保險公司給賠償嘛?
出租車異地營運出事故保險公司需要按合同約定賠償。
參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關于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事故對方全責.我營運貨車在修理期間怎樣索賠停運費?
營運車輛處理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門扣押和修理期間的停運損失,肇事一方必須賠償。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賠償權利人請求因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車輛的維修費用或重置費用、車輛所載貨物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經營性車輛的停運損失或者非經營性車輛使用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相關信息
要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車主要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完成對車輛查勘、照相以及定損等必要工作。結案前應向交管部門了解事故中自己應負多大的責任、損失多少和傷者的賠償費用等情況,然后再向保險公司詢問哪些情況能賠哪些情況不能賠,盡量減少損失。
同時,車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車以及找修理廠修車時,關于價格問題要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廠的開價與保險公司的賠償價格相差太大。對于定損時沒有發現的車輛損失,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二次查勘定損,這筆額外的損失就不用車主自己掏錢了。
因為保險事故受損或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壞,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公司檢驗,確定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費用。若客戶自行修理,保險公司會重新核定甚至拒絕賠償。車輛修復以后,在支付修理費用和辦理領車手續前務必對修理質量進行查驗。
營運車輛的營運損失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所以,營運性損失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責任者或侵權賠償責任人是車輛營運損失的直接責任者,如果責任者投保交強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其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營運車輛交通事故誤工費怎么規定
一、營運停運損失費用概念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營運車輛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被損車輛在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人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二、有關停運損失 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 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 交通事故責任 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向價格認證中心申請鑒定 交通事故誤工賠償計算方法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誤工費 賠償金 額=受害人 工資 (元/天)乘誤工時間(天)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根據其能否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區分處理。 能證明的: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乘誤工時間(天) 四、撞了營運車被要求賠誤工費?如何做才不會吃虧 停運損失費為:從被撞那一天起計算,直到可以恢復營運為止。一般以天為計費單位;誤工費的計算就比較麻煩了,一般情況下,營運車輛的司機都會口頭表示一天需要 元作為補償,而事實上,往往他們報價會比較高。真正的計算方法應該為按照當地營運車輛司機的 最低工資 以天數為單位計算。當然,如果碰到的為雙班司機,那么就需要賠償雙份誤工費了。 1、受害人工資高于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且能提供 個人所得稅 完稅證明的,按實際減少的勞動報酬計算,即月平均工資÷30天×誤工天數;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工資與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當,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即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撞上營運車輛大致有三種情況:全責、同責和無責。全責:需負擔車輛的修理費用和承擔對方的車輛停運費以及司機的誤工費; 同責:同責情況下,上述提到的修理費、停運費及誤工費只需承擔一半; 無責:若是無責的一方,當然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營運車輛因發生交通事故受損 停運損失如何計算和賠償
1、交通事故案件中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可根據該車的每天產生的費用損失和營運利潤損失合計計算出來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實際上,車輛營運的預期收入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根據與他人訂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業收入標準,
即可確定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但要僅限于有營運資質的運營車輛,修復期間要參照在修理廠實際修理天數和損壞程度酌情確定。
3、對于受損車輛停運損失的計算。以出租車為例,一般司機每月須支付費用包括公司月租金、車輛保險費、車輛按月折舊費、維修費等。出租車一般每月車輛保險費按月分攤1000元,車輛折舊分攤2000元(指司機交納首期承包金按合同期五年按月分攤)、維修費等,從中可知每日24小時司機營運成本負擔500多元,再加上兩名司機工資開支150元。從中可知,一部的士一天不開車,所要承擔的費用都要650多元,如果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150元,共計800元。對受損車輛修理期間停運損失依此計算是合理的。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營運損失如何確定?
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夠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的除外。
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適用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2、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運營車車禍后造成的誤工費,由事故責任人還是保險公司賠償?
運營車交通事故誤工費應該由責任人來賠償,交強險、三者險、車損險不包含間接損失。
你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明明只是撞了車
卻還被要求賠償誤工費?
撞了營運車輛(出租車/公交車)
對方除了要求己方承擔修理費用外
還提出了額外的誤工費
以及車輛停運的相關費用
這些要求是否合理呢?
營運車輛包括哪些?
營運車輛,簡而言之就是以載客、拉貨等方式盈利的機動車。出租車、公交車以及大型貨運車等都屬于營運車輛。
如何分辨營運車輛
區分營運機動車和非營運機動車,主要看機動車行駛證上的車輛使用性質。
如果行駛證車輛使用性質是“營運”,那么該車就必須要有運管部門發給的“道路運輸證”和營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有的“從業資格證”才可以從事營運。
撞了營運車輛事故中需要賠償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營運車輛每天都要負擔一定的營運費用,若發生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仍要支付等量的營運費用。所以若與營運車輛相撞,過錯方除了需要負擔車輛的修理費用還必須承擔對方的車輛停運費以及司機的誤工費。
事故發生后,可以簡單地預估維修項目以及需要花費的時間,按照當地的物價,適當給予司機賠償。如果對方司機不同意賠償方案,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相關的合同及單據證明賠償費是否合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