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怎樣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怎樣起訴離婚需要多久)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
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為有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需要的證件: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4、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同財產權屬證;
6、子女的出生證明和戶口本;
7、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向法院起訴,、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怎樣起訴離婚
當一方提出離婚申請,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將會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綜合考慮雙方的情況和原則,作出是否準許離婚的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當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夫妻雙方都已明確表示愿意離婚,且愿意承擔離婚后的后果。2. 分居滿一年。夫妻雙方已經分居滿一年,或者因感情破裂不能繼續共同生活。3. 離婚請求符合法定形式和條件。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如起訴書應當載明夫妻的姓名、性別、年齡、住所等基本信息,并說明離婚的事實和理由。當然,對于不同意離婚的一方,則可以在法庭上進行答辯。法院將會考慮夫妻的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綜合作出是否準許離婚的裁定或者判決。需要注意的是,當雙方存在共同財產時,離婚案件也涉及到財產分割、撫養子女等問題,需要對這些問題進行處理。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而且也沒有分居滿一年,是否可以起訴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但是雙方已經分居滿兩年,或者因其他原因確實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法院也可以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是否準許離婚的判決。
當一方不同意離婚時,需要向法院起訴,法院將根據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綜合考慮雙方的情況和原則,作出準許或者不準許離婚的判決。離婚案件還可能涉及到財產分割、撫養子女等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不告不理原則的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起訴
一方不同意離婚起訴流程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需要準備的手續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協商等內容;
2、受理申請,男女雙方準備有關材料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和發證,如果三十天滿,從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綜上所述,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小孩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長和發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要怎樣起訴
法律分析:一方不同意離婚,屬于協商不成的情況,可以由一方單方面起訴,離婚訴訟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再根據夫妻雙方的情況判決,判決結果可能準予離婚,也可能是不同意。一般情況下,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會判決不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如何起訴離婚
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起訴離婚的手續:
1、選擇受理法院,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做起訴前的準備;
3、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材料通過審核后,法院會開出訴訟費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交完費后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為7日,過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撤訴;
4、開庭前的程序,立完案后,案件會被分配給相關領域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在某一時間通知雙方開庭時間,或者調解時間,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5、開庭,原告按照傳票確定的時間按時到庭參加庭審。對于離婚訴訟,原則上要求夫妻雙方親自到場;
6、耐心等待法院的判決。在這段時間內,雙方仍然可以自由協商、調解。自愿和好不離婚的,可以撤訴;對離婚涉及的各個方面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調解書;
7、判決書,拿到判決書后上訴期限為15日,對判決內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具體方式為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遞交民事上訴狀。如判決不準予離婚的,且沒有上訴的,原告可以在六個月之后再次起訴。
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除婚姻關系:
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分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不能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雙方的爭議,從而以訴訟手段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1)如果一方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離婚申請的,因為民政局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具備真實自愿的離婚意愿;
(2)如果對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由對方當事人的法定監護人作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如果當事人是事實婚姻或同居關系,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現在鬧離婚,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不予辦理。
離婚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對方不同意協議離婚,該怎么起訴離婚呢?
如果對方不同意協議離婚,你可以正常按相關流程向法院起訴離婚。
一般來講,當對方不同意協議離婚的時候,你需要講明自己離婚的理由,并且對財產的分割和孩子的歸屬問題表態,你可以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到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的時候,一般法院會對你們兩個之間的關系進行調解,這個時候需要雙方到場。如果調解無效,法院則會正常開庭。
一、你需要準備起訴離婚的必要材料。
正如我在上面所講的那樣,如果協議離婚無效,你可以直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之前,你需要準備起訴離婚的必要材料,這些材料主要是能證明自己身份和你們情感破裂原因的材料,比如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財產證明,情感破裂的證明。在提交了這些材料之后,法院會對你們的關系進行調解。
二、法院一般不會選擇優先開庭。
在處理離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會選擇優先調解,對你們的關系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如果雙方最終同意離婚,則會直接結案。如果你們一旦存在分歧,則會按正常的流程來排期開庭。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進一步準備你們生活已經沒有辦法走到一起的證據,進一步尋找有利于自己的證據。
三、你也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因為起訴離婚涉及到了財產分割和兒女的撫養權問題,如果你對離婚流程和相關材料沒有信心的話,你完全可以咨詢相關律師。法院一般不會優先判處你們離婚,除非確實找到了你們生活已經不能在一起的證據。在通常情況下,如果法院判處了你們離婚,你們的離婚就會正式生效,也不需要再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
綜上所述,希望這個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向我留言。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才能離婚
你好,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就無法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需要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法院受理后,會先組織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即可以發放調解書,解除婚姻關系。
調解不成的,法院會依法開庭進行審理,原告需要提交證據證明婚姻中存在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沒有家暴等這些可以直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對方又執意不同意離婚的,法院可能不會判離,一般就需要再等待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而雙方因感情不和又分居滿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 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再具體跟我們講講你的情況,我們再為你做出進一步的解答。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 ;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 , 應當準予離婚 :
( 一 )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
( 二 )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
( 三 )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
( 四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
( 五 )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 , 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雙方又分居滿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怎樣起訴離婚
法律分析:
一方不愿意離婚,而另一方想要離婚,可以由當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訴訟代理人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及副本直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沒有住所地或者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予以受理,并依法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展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展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衍生問題:
離婚證辦理申報需要什么條件?
離婚證辦理在申報時一般需要七個條件: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對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起訴才能離
不同意離婚起訴離婚如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育子女,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捺印;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到被告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盡量收集對方存在過錯的具體證據,比如說婚內出軌的或者是家庭暴力行為的證據,這樣子法院可以直接判決離婚。目前我國有離婚冷靜期制度,但是只適用于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以及撫養權沒有異議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
離婚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起訴離婚注意事項包括:
1、訴訟主體資格問題。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須明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2、訴訟時效問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在六個月內,原告不可以再起訴離婚。除此以外,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起訴離婚。
3、法院管轄問題。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4、提交的材料問題。訴訟離婚,原告需提供起訴狀、婚姻關系證明、身份證、財產清單、證據等材料。
審理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1、親自到庭應訴。離婚案件,除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須當事人親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會按撤訴處理;被告若不出庭,會缺席審理。
2、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確無和好可能,被告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3、調解程序。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經程序。
判決階段應注意的問題:
1、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2、一審判決離婚后15日內,當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再結婚。需等15日后,上訴期已過,一審判決生效后,才可以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