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重大疾病能要求賠償(婚前隱瞞重大疾病能要求賠償嗎)
一方隱瞞婚前重大疾病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方隱瞞婚前重大疾病,離婚時不可以要求賠償,不屬于離婚賠償的條件之一。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結婚時對方隱瞞重大疾病怎么辦?
結婚后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很顯然對方是刻意隱瞞的行為,應該算作是騙婚。另一方當然有權選擇離婚,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維權,嚴重的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賠償。
一般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
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但無論如何,這種刻意隱瞞的行為都是不道德的,需要受到輿論譴責和法律的制裁。
隱瞞精神病結婚可不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主觀:
1、 隱瞞精神病 結婚并不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之內,因此并不需要賠償。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 請求損害賠償 : (一)重婚; (二) 與他人同居 ; (三) 實施家庭暴力 ; (四)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前隱瞞病情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是普通疾病,婚姻關系是不會無效的。但如果疾病屬于民法典所規定的重大疾病,那么這個婚姻自始無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婚姻無效,請求賠償。此外,法院也會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前隱瞞病情如何賠償
在我國婚前隱瞞病情一般是不賠償的,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一、在我國婚前隱瞞病情如何賠償呢?
1、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如果已經結婚,應被視為無效婚姻。
2、首先隱瞞病情要區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結婚的病情。我國不認可欺詐婚姻,所以如果是普通病假,婚姻關系是不會無效的。但如果是婚姻法上不應當結婚的病情,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這個婚姻自始無效,可以起訴法院要求確認無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4、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二、無效婚姻的審判實踐
1、婚姻無效制度是一種救濟制度,其中被宣告為無效的婚姻關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過是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針對婚姻關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質疑,規定的四種類型的婚姻無效原因是指當事人違反了結婚的實質要件,而對于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于當然無效。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制作裁判文書。
3、在審理因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準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對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協議方式將財產轉移給另一方,已達成協議將財產轉移給另一方的,應確認為無效,以確保合法配偶的財產權益。
4、一方或者雙方未達婚齡結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關系起訴至法院時雙方均達婚齡的,法院可以調解和好,經調解和好的,法院應責令雙方在法定審限內補辦結婚登記,然后法院送達調解書,經調解無效的,應當依法判決解除同居關系。
5、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系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于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后進行。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在我國婚前是需要二人前往當地指定醫院做婚前檢查的,如果存在婚前隱瞞病情,一旦查出是禁止結婚的病例,那此婚姻會被認定為無效婚姻或撤銷婚姻,二人的財產由當事人自行處理。無效婚姻制度的推出被稱為以重救濟制度,這樣對當事人以及其后代是一種保護。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怎么辦
您好,被隱瞞方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訴訟,并且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或者需要幫助的話,歡迎聯系我們。
《民法典》第 1053 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 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第 1054 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 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 ,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 ,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包括:性病、嚴重的精神病、重癥智力低下癥、傳染病、遺傳性的疾病且不能治愈的?!睹穹ǖ洹返谝磺Я阄迨龡l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睹穹ǖ洹返谝磺Я阄迨臈l第二款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前男方隱瞞自己的精神疾病可以要求賠償嗎
隱瞞精神病史結婚不能要求賠償。
夫妻一方婚前隱瞞精神病離婚一般能要賠償,但該精神疾病不屬于重大疾病的除外。因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撤銷婚姻,且婚姻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婚前隱瞞精神病史結婚屬于無效婚姻嗎
1、婚前隱瞞精神病史不屬于無效婚姻,但是屬于可撤銷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隱瞞精神病結婚合法嗎
1、精神病人婚前隱瞞自身疾病結婚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我國最新民法典雖然已經刪除禁止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結婚;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前隱瞞精神病一般是不算騙婚的。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的婚姻才算騙婚。騙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是因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沒有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男方,導致另一方在被欺騙的情況下結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也就是說,隱瞞精神分裂癥結婚應當算作可撤銷婚姻。
一、可撤銷的婚姻時當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請撤銷婚姻:
(一)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親自前往原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書面請求;
(二)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進行審查;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審查屬實的,應當做出撤銷婚姻關系的決定書,并收回結婚證。
二、具體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三、脅迫的定義
這里說的脅迫一般來說有兩種
1.一種是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產生將來可能發生的損害,而使某人產生恐懼。將要發生的損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體、財產、名譽、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沒有法律依據。
同時,這種損害必須是相當嚴重的,足以使被脅迫者感到恐懼。例如,以不與其結婚毀掉對方容貌相威脅,而迫使對方與其結婚等。
2.另一種是直接對他人實施不法行為,給某人造成損害,而迫使該人結婚。這種直接損害可以是對肉體的直接損害,如綁架對方,也可以是對精神的直接損害,如誹謗對方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前隱瞞精神病史離婚要給賠償嗎
不要?;榍半[瞞精神病史離婚不要給賠償,這并不是屬于法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情況?;榍半[瞞病史,不影響財產的分割。一般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平分。民法典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情形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