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有案底還會影響孩子嗎(離婚了信用卡逾期會影響孩子嗎)
父母離婚,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孩子有影響嗎
有案底離婚后可能會影響子女。通常人們說的對子女有影響的案底,是指刑事違法記錄,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父母有案底的情況下,可能會對子女考公務員,參軍,入黨、考警校等有影響。除此之外,父母有案底是不會影響孩子工作、學習、生活的。父母親這個身份關系不會因為夫妻離婚就導致滅失,在一些關于公務員、事業單位里面。會政治審查,其中一塊內容就是報考人直系親屬或者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沒有犯罪記錄。
至于離婚問題,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程序是首先向當地的民政機構申請預約,以及提交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以及個人的證件照照片,之后再等待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最后期滿后雙方共同至民政機構領取離婚證。
有案底說明受過刑事處罰,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不得服兵役。
夫妻倆離婚的手續怎么辦?
1、申請,申請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申請,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全面了解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考察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等。
3、登記,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登記的,并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自當事人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
4、撤銷,若申請離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撤銷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父母有刑事案底離婚后對孩子有什么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有刑事案底是對孩子有影響的。父母有刑事案底,會對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審造成影響。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有刑事案底的人無法從事以下九種工作:1、法官;2、人民陪審員;3、檢察官;4、公務員;5、律師;6、辯護人;7、司法鑒定人員;8、公證員;9、警察。
法律依據:《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1、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2、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3、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父親有前科,離婚后對孩子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通常人們說的對子女有影響的案底,是指刑事違法記錄,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如果父親也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學時,如果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政審;孩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審通不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案底離婚后還會影響子女嗎
法律分析:有影響,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即使雙方離婚的,父母仍然屬于國家機關錄用公務人員或征集服現役的政審考察范圍內的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九條 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三)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后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父親有案底,離婚后孩子隨母親,會影響孩子么
法律分析:父親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即使父母離婚的,子女在報考公務人員或征集現役時,都會有較大的影響,一般不得被征集現役和報考人民警察。
法律依據: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離婚了前夫坐牢還會影響小孩嗎
會影響孩子。對孩子以后考公務員之類的會有影響。
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所以就算離婚了,前夫也還是孩子的父親,父親有過錯的,會影響到孩子。
即使婚姻關系的雙方離婚了,前夫仍然是自己子女的父親。
前夫犯罪有刑事案底,那么這個不會影響三代人,這種情況下會對他的直系子女以后的政審造成影響,因為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是會影響到他子女參加一些公務員考試,或者征兵啊,銀行,國企等。
有刑事案件的人無法從事以下九種工作:法官;人民陪審員;檢察官;公務員;律師;辯護人;司法鑒定人員;公證員;警察。所以,違法犯罪不僅會毀了自己,還可能對子女未來的生活或者就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不會對三代人都有影響。
即使婚姻關系的雙方離婚了,前夫仍然是自己子女的父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2023年男女離婚了,男方有案底對孩子有影響嗎?
離婚仍不能阻卻你和孩子之間的法定監護關系及血緣關系,父親的案子對孩子肯定是有影響的。
通常人們說的對子女有影響的案底,是指刑事違法記錄,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如果父母離婚了,父親有案底會影響子女嗎
通常人們說的對子女有影響的案底,是指刑事違法記錄,一般行政違法記錄對子女影響不大。
如果父親也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學時,如果報考軍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錄取的院校,無法通過政審;孩子找工作時,如果想報考公務員,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公檢法單位等,政審通不過。
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政治審核,其中政治審核不合格的情形包括: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松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三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者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四)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