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后不分紅不退股怎么起訴
入股后不分紅不退股怎么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退股不給退怎么辦
當股東退股遭到拒絕時,您可以采取以下維權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
1、仔細審查公司章程和相關合同,確保自己的退股請求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對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退股,您可以通過書面函件或律師函件向對方表達不滿,并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
2、如果對方仍然拒絕,您可以考慮向相關行政部門或仲裁機構投訴,尋求更高層次的解決途徑。同時,您也可以咨詢專業律師,尋求法律援助和建議。在整個過程中,保持充分的溝通和合作,盡量通過和解或協商解決爭議,以保護自身權益并維護良好的商業關系。
股東退股的流程是:
1、第一步:到之前開立股票賬戶的營業部,必須是之前開股票賬戶的券商營業部,即在哪里開的股票賬戶就必須在哪里注銷股票賬戶,無法到其他券商辦理,也無法在開股票賬戶的券商的其他營業部辦理,提出注銷股票賬戶的申請。
2、第二步:按照券商營業部的要求在券商營業部給單子找該營業部的相關負責人簽字。
3、第三步:在券商營業部各個崗位的相關負責人簽完字之后到柜臺憑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辦理股票賬戶的銷戶手續。
4、第四步:在辦理股票賬戶的銷戶手續之后的第二天或者這之后辦理證券資金賬戶的銷戶手續。
綜上所述,公民、或者是單位在購買其他公司的股份之后,可以成為股東,享有利潤分配等的權利。若是出現了公司五年連續盈利、但是卻五年內未曾向股東分紅的情形,股東可以提出分配股利的請求,若是公司依舊不分配,則股東可以退股。公司如果不同意股東退股的,想要退股的股東,可以依法向當地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條件和程序。轉讓股權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如果其他股東在三十天內未答復,則視為同意轉讓。如果半數以上的股東不同意轉讓,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有多個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則需要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否則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入股后不分紅不退股怎么起訴
持股人是可以轉讓股份的,如果訴訟的話建議委托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股東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將其出資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依法將其出資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資本不會減少,該股東在公司的出資成為受讓出資人在公司的投資。另一種方式是公司的股東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條件,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這樣就導致兩種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東的股權后,重新向其他股東轉讓,使其他股東增加出資。公司維持原有資本;二是公司收購股東的股權后,銷毀股權證明書,依法辦理公司減資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信用社入股6年不分紅怎么辦
該種情況可以采取措施如下:
1、向縣級信用社聯合社投訴:接到投訴后,會根據投訴內容和下級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現況,結合業務發展分析評估業務經營,給予答復或解釋,讓股民能夠享受到應得的分紅。
2、提起訴訟:申請分紅后如果再不分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