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有時效限制嗎(遺產繼承有時效限制嗎)
繼承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繼承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繼承父母的遺產有時效期嗎?
法律分析: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有年限。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權利人應當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三年內主張權利,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繼承權訴訟時效
繼承權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進行延長。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可抗力;是人力不能預見、 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和人的活動;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產繼承有訴訟時效嗎
法律主觀:
關于繼承訴訟時效,《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我們認為,繼承訴訟時效僅適用繼承人資格的糾紛,針對遺產分割的糾紛,是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因為遺產分割并不是物權的取得,而是物權的確認。根據《物權法》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而《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可見,只要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即取得遺產的物權,無需分割。確認物權的當事人可以在任何時候起訴,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法律主觀:
一、遺產繼承訴訟時效幾年
遺產繼承訴訟 期限即繼承的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边@就是說,繼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并且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內必須行使,否則就將失去法律的保護。
二、遺產繼承訴訟的費用是多少
第一,標的的金額在一萬元以下的訴訟費用為五十元。
第二,標的金額如果在一萬元以上十萬塊錢以下的按標的金額的百分之2.5,然后減去兩百塊錢來進行計算。
第三,標的金額在十萬塊錢以上二十萬塊錢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百分之二加上三百塊錢計算。
第四,標的金額在二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的話那標的金額按照百分之1.5加上一千三百元計算。
第五,金額在五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的按百分之一,加上三千八計算。
第六,金額在一百萬以上兩百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九加上四千八百元計算。
第七,金額在兩百萬以上五百萬以下的按照百分之零點八加上六千八百元計算。
第八,標的金額在五百萬以上一千萬以下的按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七加上一萬一千八百元計算。
第九,標的金額再有千萬以上兩千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百分之0.6加上兩萬一千八百元計算。
第十,標的金額在兩千萬以上,按照金額的百分之0.5加上四萬一千八百元進行計算。
三、遺產繼承訴訟超時效會怎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當事人,繼承遺產后,卻遲遲沒有分割,到20多年后分割時,產生糾紛,這種情況并不完全過了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對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 作出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