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股權和凍結股權的區別(查封股權還是凍結股權)
股權凍結和財產凍結的區別
法律主觀:
股權凍結不等于凍結全部股東權利,只是股權不能轉讓了。但是股東仍然具有表決權、選舉權以及被選舉權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凍結是法院的一種執行措施。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適用查封還是凍結
法律主觀:
兩者都是針對涉案人員采取的強制措施,查封是對涉案人員的財物或場所就地封存的強制措施。凍結是為了防止違法行為人轉移資金、抽逃資金而對涉案財產采取的限制其流動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股權被凍結意味著什么
有一些公司的股東因為某些原因導致股權被凍結的事情,那么股權被凍結意味著什么呢,我們通過以下內容來了解一下。
股權被凍結意味著什么?
股權凍結意味著股東不能處分股權。也就是說,投資者不能轉讓或抵押股權。股權凍結是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么做的目的是防止股票收益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股東可以享受股東的權利。不過,股權被凍結給上市公司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
股權凍結一般屬于中性偏空。凍結后流通盤從供給量的角度縮小是好事,算利好;因為股權被凍結多屬于違規違約事件,對大股東的不利因素客觀存在,從基本面角度看是隱含利空,一般是風險大于機遇,利小弊大。
哪些情況會導致股權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
4、在債務官司中,由于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股權凍結一定程度上使投資者遭受了一些損失,所以投資者要了解和清楚其中的風險,最后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股權凍結是什么意思
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采取的限制股權所有人提取或者轉讓自己股權的強制措施。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損失。上市公司內部利益受損
延伸信息:
股權是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而言,股權是指股東可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僅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一般來說,股權是指投資者因與公民合伙,作為法人投資于企業而享有的權利。
投資合伙組織,股東承擔無限責任;投資法人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以雖然兩者都是股權,但還是有區別的。
對法人投資者的股權權利內容主要包括:股東僅在出資額范圍內享有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權參與法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東有權自己擔任公司經理或決定公司經理的人選;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決定法人的重大事項;有權從企業法人處領取紅利;股東有權依法轉讓其股份;有權收回法人終止后的剩余財產。這些權利來源于股東對法人投資所享有的權利。
除上述股權第一項外,合伙組織內的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股權、法人財產權、合伙組織財產權都來源于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者對被投資單位投資的目的是盈利,即把財產交給被投資單位管理,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把財產交給被投資單位。因此,法人和合伙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權。
授予的權利是投資人的財產權。如果不授予,保留在自己手里的權利以及由此衍生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全所有權。投資者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而股權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