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要開庭幾次(共同繼承的繼承人不配合)
房產確權官司一般要開庭幾次
法律分析:法律對此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正常情況下,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開庭審理;一次開庭后,尚有證據需要調取、或重新鑒定或勘驗等情形的,可以延期審理;遇到法定情形時,還可以中止審理。一般情況下,開庭一次就可以了,庭后可以補充證據,但不排除2次及以上的開庭,對相關證據再次進行辯論、質證。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1、延期審理: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2、中止訴訟: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繼承遺產案開庭審理后多久能拿到判決書?
法院判決書多久會下來依據法庭審判的方式而定,如果是當庭審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院的庭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只要在審限內審結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實際情況,一般來說一次庭審的時間需要一到兩個小時左右。如果案件權利關系簡單,通常一個小時左右可以審理完畢,要是有一定復雜程度的,需要一個多小時到兩個小時,或者兩小時以上不等。(一)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二)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三)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