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條件下第三人不可以代為清償,什么條件下第三人不可以代為清償債權
執行中第三人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
1、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即第三人基于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而向債權人為清償的行為,第三人由于其代為清償而擁有代位權,第三人在求償權的范圍內,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所有權利。
2、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3、代為清償債務的條件 債務的清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債務人進行,這就是債務的代為清償制度。
4、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以及第五百八十條的規定。
5、第三人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6、法律分析:第三人在經得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替債務人清償債務。
民法典第三人代為清償
法律分析: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即第三人基于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而向債權人為清償的行為,第三人由于其代為清償而擁有代位權使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如果,則適用委托合同的規范,第三人有求償權。
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以及第五百八十條的規定。
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的法律規定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第三人代為清償合同是合法的?!睹穹ǖ洹返谖灏俣l【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履行與債務承擔的區別:債務承擔時,債務轉移給了第三人,債務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代為清償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法律分析:代為清償需要滿足的條件:依債的性質,可以由第三人代為清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無不得由第三人代為清償的約定。但該約定必須在代為清償前為之,否則無效。
2、代為清償的第三人必須有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在這點上,代為清償與債務承擔不同:若為清償人之錯誤,誤信為自己債務而為清償時,不成立代為清償;連帶債務人、不可分債務人之清償,不構成代為清償。
3、代為清償債務的條件:債務的清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債務人進行,這就是債務的代為清償制度。
4、(四)代為清償的第三人必須有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對于這一點,代為清償與債務承擔不同:第一,如果是清償人的錯誤,誤以為是自己的債務而為清償時,不成立代為清償。
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是什么
1、法律分析: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即第三人基于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而向債權人為清償的行為,第三人由于其代為清償而擁有代位權,三人在求償權的范圍內,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所有權利。
2、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即第三人基于為 債務人 清償的意思而向 債權人 為清償的行為,第三人由于其代為清償而擁有代位權,第三人在求償權的范圍內,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所有權利。
3、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債權人為保全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現有債權的權利。具體介紹:代位權亦稱“代位求償權”。東道國政府對其境內的外國私人投資須予以保證。
4、代位權是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簡言之,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的一種權利。
第三人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1、第三人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代位權即第三人基于為 債務人 清償的意思而向 債權人 為清償的行為,第三人由于其代為清償而擁有代位權,第三人在求償權的范圍內,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所有權利。
3、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4、法律主觀: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以及第五百八十條的規定。
5、代為清償債務的條件 債務的清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債務人進行,這就是債務的代為清償制度。
6、(4)代為清償的第三人必須有為債務人清償的意思?!痉梢罁俊睹穹ǖ洹返谖灏傥迨粭l,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