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代為清償后擔保人能否追償(擔保人清償后向債權人和擔保人)
擔保人的代位求償權
擔保人的追償權,又叫代位求償權,是指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后,享有的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一般情況下,擔保人在以下情形可以獲得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擔保合同有效時,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時,擔保人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因無效的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規定: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擔保人代為清償債務后應該向誰追償
擔保人代為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擔保人還款后如何追償
法律分析:擔保人清償后,可以直接向被擔保人主張相應的賠償。根據有關規定,有追索權的保證人在履行職責后可以直接申請執行。保證人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有權向沒有經過債權人主張的保證人要求賠償。債務的履行期到期時,債務人不能履行的,由保證人代主債務人履行相應的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責任后,有權利向債務人要求賠償。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的原因,是保證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了擔保責任,先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了債務,而不是保證人自己對債權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擔保人的追償權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保證人行使追償權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一)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了保證債務。,不論保證人依何種方式履行債務,也不論保證人是履行了全部還是部分債務,只要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就可享有追償權。,(二)因保證人的履行而使債務人免責。,(三)保證人履行保證債務無過錯。,(一)擔保人行使預期追償權,擔保人追償權一般只能在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才能發生和行使,但為保證擔保人在履行保證債務后能夠實現追償的權利,法律規定了擔保人得事前行使追償權的情況。,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的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擔保人,致使擔保人不能預先行使追償權的,擔保人在該債權在破產程序中可能受償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二)擔保人可要求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同時,又反過來要求債務人對自己(擔保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可稱為擔保之擔保,即是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其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因此,擔保人在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可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三)擔保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擔保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前,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危害債權行為的,債權人有權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當債權人沒有行使代位權致使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的狀態持續到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以后的,擔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一)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了保證債務,不論保證人依何種方式履行債務,也不論保證人是履行了全部還是部分債務,只要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就可享有追償權。,(二)因保證人的履行而使債務人免責,所謂使主債務人免責,是指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因保證人的履行而消滅,并非指債權債務消滅。債務人非因保證人的保證債務的履行而免責的,保證人不享有求償權。例如,債務人因自己的清償行為而免責時,即使保證人又履行了保證債務,保證人也不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于此情形下,保證人只能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債權人返還。,(三)保證人履行保證債務無過錯,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上有過錯的,保證人喪失求償權。例如,保證人在債權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時,應行使主債務人的抗辯權而未行使,致使承擔了不應承擔的責任的,在此范圍內,保證人喪失向主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又如,保證人在為清償或其他免責行為后,應當及時通知主債務人,以免造成主債務人的重復履行。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債務后怠于通知主債務人,致使主債務人善意地再為履行時,保證人也喪失追償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代為償還借款后的追償權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保證人提供保證,是根據主債務人的委托而進行的,雙方之間通常簽有協議,因此相互間的法律關系為委托關系,保證人可以根據雙方間的協議以及關于委托的法律規定向主債務人進行追償。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保證人以自己的財產對主債權人進行清償并使得主債務人免責,構成了必要費用之支出,當然有權對主債務人請求返還。如果保證人提供保證未經主債務人委托而進行,雙方間的法律關系應為無因管理或準無因管理,保證人雖然在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清償主債務,但其清償行為使主債務人免責即主債務人從中受益,根據無因管理的法律規定,保證人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支付必要的費用支出。除依據雙方間法律關系享有對主債務人的追償權外,保證人還可以根據代位求償權的一般民法原則向主債務人進行追償。代位權屬于法律上的債權轉移,無論是否經過主債務人同意,保證人對主債權人進行清償后,主債權人的權利在清償的范圍內轉移給了保證人,保證人享有主債權人的權利,可以要求主債務人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擔保人還款后追償程序
擔保人還款后追償程序處理方式如下:
1、擔保人還款后可以直接向被擔保人追償;
2、被擔保人不履行,則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后可以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保人向債務人追償要什么證據
保人向債務人追償需要證據如下:
1、保證人行使追償權的時間應在其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后。而且保證責任的承擔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前還是屆滿后并不影響追償權的成立。如果保證人僅使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或因其他方式使債務消滅,保證人無追償權。
2、保證人追償權的行使不能超過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保證人清償債務,使部分債務消滅的,保證人就所清償部分享有追償權;保證人清償債務,使全部債務消滅的,保證人就清償全部債務享有追償權。
3、保證人一般在清償債務后,才可行使追償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保證人可預先行使追償權。
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應及時通知債務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債務人又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不能行使追償權,要求債務人向自己履行債務。而只能向債權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人代為清償后,追償范圍
法律分析:在保證人代為債務人履行清償責任后,保證人即取得向債務人的追償權。具體包括下列四個方面:1、保證人為清償主債務或其他免責行為所支出的費用。2、自免責日起算的法定利息。3、其他必要費用。凡是保證人為承擔保證責任而支出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費用,如電報費、電話費、訴訟費等均屬此類。4、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過程中因非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蒙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的追償如何進行
法律主觀: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的追償如何進行 擔保方式分為保證、抵押、 質押 、留置和 定金 幾種,其中保證是指保證人和 債權人 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民法典 》第700條規定:“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弊穬敊嗟姆秶篌w包括: (1)為履行保證債務所支付的財產; (2)為履行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其他費用; (3)各種費用的利息; (4)保證人為履行保證義務而受到的損失。 保證人的追償權在性質上為債權請求權,應當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保證人的追償權因為保證責任的承擔而發生,屬于新成立的權利,因而應當單獨適用訴訟時效。限制保證人追償權的時效,包括訴訟時效和 仲裁 時效。最高人民 法院 《關于 擔保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2條第2款規定:“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币虼?,保證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屆滿。 擔保人要求債務人賠償的條件 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求償權的成立必須具備如下要件: 第一,保證人有清償被保證債務的保證行為。保證人在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前,對債務人有未來追償權,保證人以清償債務、提存、抵銷等方法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之后,保證人的未來追償權轉化為既得追償權。債務人自己清償其債務,不發生保證人追償權;因保證人努力使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同樣不發生保證人追償權;但債權人將保證人擔保債權贈予保證人從而免除債務人債務時,保證人則取得 代位權 有向債務人追索的權利。 第二,保證人的清償行為使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責任得以免除。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因保證人的清償行為部分或全部消滅的,保證人在清償范圍內可行使追償權。 第三,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過失,沒有贈與的意思。保證人的清償行為如有過失,在債務人因其過失清償行為所損失的利益范圍,不僅非基于債務人的委托而非清償行為的保證人無追償權,而且基于債務人的委托而為的清償行為的保證人也無追償權。 如果讀者有涉及到法律的問題需要援助的,歡迎來網 找律師 進行咨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幫助你。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