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下載)
農民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表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農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具體的農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 、工傷保險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企業應當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并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支付工傷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的支付標準包括喪葬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傷殘津貼等,具體標準根據當地的政策法規和企業的情況而異;
2 、責任賠償:如果農民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傷害或者職業病,因為雇主或者其他責任方的過錯導致,農民工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責任賠償的標準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農工傷賠償標準的條件如下:
1 、受傷或者死亡:農民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或者死亡;
2 、工傷認定:農民工的受傷或者死亡是與工作有關的,需要通過工傷認定來確認;
3 、勞動合同:農民工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申請工傷賠償;
4 、保險繳納: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才能享受工傷賠償;
5 、報告和申請:農民工需要及時向用人單位報告工傷情況,并向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和賠償申請。
綜上所述,每個地區的農工傷賠償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賠償金額和范圍需要根據當地政策和法規來判斷。此外,農工傷賠償是用于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充分保障農民工的安全和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 18 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 16 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 70 %,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 60 %,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浙江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法律主觀:
工傷賠償標準 ,又稱 工傷保險待遇 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 期間用人單位 職工發生工傷 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客觀:
最新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如下:1、農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的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可以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不滿18周歲的,一次性計算到18周歲;其他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計發20周年,但55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周歲減少1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計發基數為農民工因工死亡時初次確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2、1至4級傷殘農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以下標準支付:1級傷殘的為待遇基數的16倍,2級傷殘的為待遇基數的14倍,3級傷殘的為待遇基數的12倍,4級傷殘的為待遇基數的10倍。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待遇基數為工傷發生時用人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待遇基數為工傷發生時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王資。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農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上述待遇。3、1至4級傷殘農民工在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4、1至4級傷殘農民工(含供養直系親屬,下同)選擇長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長期支付方式基礎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總額為一次性支付總額扣除已經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后的余額。5、5至6級工傷,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級支付30個月,6級支付25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5級支付30個月,6級支付25個月。6、7級至10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級支付10個月,8級支付7個月,9級支付4個月,10級支付2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7級支付10個月,8級支付7個月,9級支付4個月,10級支付2個月。7、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農民工工傷工資賠償標準
農民工工傷工資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傷殘津貼、死亡賠償金等,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和地方差別性制度予以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農民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工傷或者患職業病,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醫療補貼、傷殘津貼和死亡賠償金等賠償。具體來說,農民工工傷工資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工傷醫療費用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若發生工傷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承擔。2.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是指工傷造成的傷殘后,給予受害者的經濟補助,其標準依據傷殘程度分為十級。3.死亡賠償金:在工傷事故中死亡的農民工,應當由用人單位或者其保險公司支付死亡賠償金,標準為該農民工年平均工資的60倍。需要注意的是,農民工工傷工資賠償標準在各省份和城市可能存在一些差別,具體實施標準需要參考當地的規定和制度。
如果農民工在工作場所外受到意外傷害怎么辦?如果農民工在工作場所外受到意外傷害,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進行賠償,包括醫療費、損失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向相關責任方追究賠償責任。
農民工工傷問題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促進社會公正,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和管理,確保農民工能夠依法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工傷保險給予工傷職工的待遇包括工傷醫療、康復、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退休金、生活補貼、死亡賠償金等。
農民工工傷工資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農民工和城鎮居民的賠償金沒有區別,都是一樣的。工傷待遇的確定,不看戶籍,更不區分農民工和城鎮居民。并且,法律中無農民工這個概念。)停工留薪第31條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二、傷殘保險待遇(一)傷殘補助金1、標準: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法律客觀: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豆kU條例》規定,我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我國境內的有關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第一、醫療保險待遇(一)醫療費第29條第3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2、要求:住院期間。(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五)輔助器具費第30條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1條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第二、傷殘保險待遇(一)傷殘補助金1、標準: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二)傷殘津貼1、標準: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傷殘補助金1、標準:五級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14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四)傷殘津貼1、標準: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準:五級、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六)傷殘補助金1、標準:七級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6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準: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八)傷殘津貼第43條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第三、工亡保險待遇第37條(一)喪葬補助金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4、供養親屬范圍:(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5、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6、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就業或參軍的;(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五)死亡的。(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要求:(1)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2)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第四、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第39條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法律分析: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表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賠償標準如下:工傷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營養費、喪葬費、誤工費等,構成工傷傷殘等級的,還應該按照傷殘等級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因公死亡的,還具有一次性死亡賠償金。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其《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其《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三、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四、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農民工工地工傷骨折賠償標準
農民工工地工傷骨折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21個月;
5、五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8個月;
6、六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6個月;
7、七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3個月;
8、八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11個月;
9、九級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乘9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骨折工傷賠償步驟是什么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
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農民工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工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的為27個月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的為25個月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的為23個月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的為21個月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的為18個月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的為16個月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的為13個月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的為11個月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的為9個月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的為7個月本人工資。
認定工傷的標準是什么: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