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申請延期開庭么(原告可以申請線上開庭嗎)
法院開庭可以延期嗎
可以。如果當事人有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到庭參加訴訟,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遲開庭。
法院開庭流程具體如下:
1、準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3、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4、評議。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
法院開庭流程具體如下:
1、準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3、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4、評議。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開庭時間確定后,能否申請延遲
開庭時間確定后,能申請延遲,但不能超過兩次。
法院開庭時間能推遲,在發現犯罪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是有權推遲開庭處理的,另外對于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實的,也需要在對相關情況調查取證后才可以進行開庭判罰。
法院開庭的條件包括:
1、案件已經立案并且符合審判程序規定的時間;
2、當事人已經在開庭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庭,或者已經按照規定委托代理人出庭;
3、法庭具備開庭的必要條件,包括庭審場所、設備、證據材料、審判人員等。
法院開庭的資料如下:
1、開庭公告:法院在開庭前會發布開庭公告,通知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到庭,公告一般會在法院門口、網站或報紙上發布;
2、開庭時間和地點:法院會在開庭公告中明確開庭時間和地點,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需要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到庭;
3、庭審程序:庭審程序包括出庭、開庭宣告、舉證、質證、辯論、鑒定、結案等環節;
4、庭審記錄:法院會對庭審過程進行記錄,包括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陳述、質證、辯論、鑒定等,記錄內容要真實、準確、完整;
5、庭審的結果:庭審結束后,法院會根據庭審記錄和相關證據,做出判決或裁定,作為本案最終結果;
6、庭審的參與人:庭審的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律師、證人、鑒定人、翻譯等;
7、庭審的特點:庭審具有公開、公正、獨立、專業、嚴肅等特點。
綜上所述,法院開庭是法官根據訴訟程序規定,召集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到庭,在法庭上聽取雙方的陳述、質證、辯論、鑒定等,以確定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最終做出判決或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開庭前的準備】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明天開庭今天可以申請延后嗎
明天開庭今天可以申請延后。
法院開庭的時間可以申請改期或延遲。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延期開庭審理的情形主要包括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等。
開庭申請延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當事人或其代理人;
2、延期必須是有合理事由的,如突發疾病、重大家庭事變、當事人不能到庭等不可抗力因素;
3、延期申請必須提前提交,不能在開庭前臨時提出申請;
4、申請延期的時間必須合理,并且不會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
5、延期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不能違反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提出延期申請時,需要詳細說明申請理由和延期時間,并配合法院開展相關程序。如果申請被法院批準,法院會通知當事人在延期后的具體時間到庭參加庭審。如果申請被駁回,當事人必須按原定時間到庭參加庭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法院開庭可以延期嗎
可以申請延長審理期限,但要有合法的理由,同時要得到辦案法院的批準。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經確定開庭審理日期后,或者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由于出現某種法定事由,使開庭審理不能如期進行,或者已經開始的庭審無法繼續進行,從而決定推延審理的一種訴訟制度。
法律規定法庭在下述三種情形下可以對案件延期審理,其目的是為了準確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在法庭審理中,有關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向法庭申請新的證人到庭作證、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法庭應當認真審查上述申請,如果認為這些申請是合理的,有可能影響到對事實真相的斷定,甚至是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斷,應當同意申請,當庭無法解決的,可以決定延期審理,等新的調查取證工作、鑒定、勘驗工作完成以后,再開庭審理。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檢察人員作為公訴案件中支持公訴的一方,應當在法院開庭審理時,有足夠確實、充分的證據指控被告人的罪行。檢察人員應當在開庭前認真調查取證,做好準備工作,在庭審過程中,如果發現了被告人犯罪的新的證據或者發現原有的證據還不夠確實、充分,為了準確、及時查明犯罪事實,懲罰犯罪分子,可以向法庭提出補充偵查的建議,法庭接受的,可以決定延期審理。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之內補充偵查完畢,將收集的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決定再次開庭審理。
三、由于當事人申請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或者鑒定人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上述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處理的,當事人有權申請他們予以回避。在法庭審判過程中,當事人申請有關人員回避,合議庭認為其申請無理,依法駁回的,則審判活動繼續進行。如果合議庭對當事人的申請需要調查研究,不能當庭決定的,或者是合議庭認為有關被申請回避的人員確應回避,需要更換其他人員的,可以決定延期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原告可以推遲開庭嗎
原告可以要求推遲開庭時間嗎
可以申請。
當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候,是可以延期開庭的,不過是否延期是由法院來決定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
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候,是可以延期開庭的,不過是否延期是由法院來決定的,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原告想推遲開庭時間應該怎么辦?
起訴方拖延開庭時間,可以向法院說明情況,要求駁回請求,但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可以延期開庭的條件,對于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延期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由法院根據實際來作出合法的裁定。
一、起訴方拖延開庭時間怎么辦?
可以舉證到法院要求駁回延期開庭的申請,另外當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候,是可以延期開庭的,不過是否延期是由法院來決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其中,屬于 “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較多,例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被拘留,無法繼續開庭審理的情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二、延期審理的相關規定
延期審理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由于出現法定事由,導致人民法院無法在原定日期開庭審理案件,遂將開庭審理延遲 到另一日期。人民法院決定延期審理后,即可以當庭通知下次 開庭審理的日期和地點,不能即時確定的,可另行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起訴方需要根據司法程序的相關規定來對訴訟案件進行處理,涉及到開庭的具體時間,應當基于實際的案件調查情況而定,如果起訴方認定不需要進行訴訟的,可以向法院合法的申請撤訴處理,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要依據既定的時間審理,但在實踐中如果出現一些情況造成不得不延期審理,延期審理是保司法公平、公正的一種措施,那么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開庭審理的情況是: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審理的情況是: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三)、除此之外,在刑事訴訟中,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因為公訴人的建議可以延期審理的情況是:
1、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補充提供證據的;
2、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偵查進行查證的;
3、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雖不需要補充偵查和補充提供證據,但需要補、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
4、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提出意見的;
5、需要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6、公訴人出示、宣讀開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需要給予被告人、辯護人必要時間進行辯護準備的;
7、被告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公訴人不掌握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
8、公訴人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證明,需要調查核實的。
申請延期審理申請書
申請延期審理申請書
_________人民法院:
關于_______(原告姓名或名稱)訴_________(被告姓名或名稱)......(案由)一案,貴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庭審理的通知我已收到。現因......(簡要陳述請求延期審理的理由),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______項之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延期開庭審理,請貴院審查批準。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人或其他組織加蓋公章)
說明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或繼續進行時,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扶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須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則泛指如:其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甚至無法進行庭審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如: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況的證人,開庭審理不可缺少的翻譯人員等。
(2)當事人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證人,發現了新的證據線索時,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以收集、調查新的證據,并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需要重新予以鑒定、勘驗,或者已有證據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
(3)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這是一項概括性規定,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延期審理,以便準備充分的資料參加訴訟,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需針對變更或增加的訴訟請求,收集證據,作應訴準備的,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上述知識就是我對“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開庭審理”問題進行的解答,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是不相同的,民事訴訟延期審理的情形包括當事人沒有出庭、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等。
原告申請延期開庭,法院如何處理
一、法院有權利延遲開庭時間的,一般來說,法院不會故意延遲的,如果對法院行為有異議,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反映。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三、延期開庭時間限制
1、法院延期開庭受審限的限制,從立案之日起到審結完畢的時間不能超過《民事訴訟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可以申請延期開庭時間么
可以。法院開庭的時間可以申請改期或延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一、申請延期開庭的正當理由
1、是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是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是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是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如何申請延期開庭
當事人申請延期開庭,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當事人確出現無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難或不可能。當事人具備上述正當理由,可以在開庭以前向仲裁庭說明,并提供有關的證明。
2、當事人發現仲裁員有可以申請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說明理由,在首次開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在開庭后發現上述法定情形,可以在開庭終結前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期開庭或延期審理。
三、開庭時要注意哪些
1、法院立案后,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說,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2、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你們。
3、法院立案后,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你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4、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5、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之中,案件當事人若是沒有時間可以委托律師處理相關事宜,但是在開庭時必須要到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