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欠債不還轉移財產怎么辦(債務人轉移財產怎么追回)
欠債不還財產已轉移怎么辦
法律主觀:
行使撤銷權或者申請 財產保全 。如果 債務人 惡意轉移財產,法律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 債權人 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 債務 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欠錢不還財產轉移怎么處理
欠款人轉移財產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欠款人的該行為,這屬于債權人的撤銷權,債務人如果以無償處分財產的方式處分其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條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及必要費用承擔】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怎么辦
法律主觀:
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其轉移財產的行為進行撤銷。因為當債務人以無償轉讓財產的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欠錢不還名下財產都轉移咋辦
如果遇到了欠款人把名下財產轉移,卻拒不還錢的情況,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的。
法院送達了起訴書之后,如果對方不應訴的話,法院是可以宣判的,然后就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了。開始執行時,法院會查詢被執行人在各大銀行的賬戶,如果有資金會凍結劃扣,接下來就是等法院劃款。
債務糾紛起訴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受理立案。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的借貸屬于民事糾紛,公安機關并不受理立案。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把房產轉移了怎么辦?
欠錢不還把房產轉移了,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處理,對于一方私自轉移財產來躲避債務的,是可以由法院判決強制執行相關財產的清償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借貸關系的證據來進行認定。
一、欠錢不還把房產轉移了怎么辦?
欠錢故意不還,轉移財產他人名下,可以向法院起訴的,如果是到期欠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界定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對于界定欠債人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該司法解釋12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1)欠債人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欠債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執行的;
(3)欠債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那么,對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人民法院是如何處理的呢?該解釋也同時規定“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即: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欠債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欠債人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欠債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欠債人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報復的
(五)欠債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欠債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對于欠錢不還的行為,顯然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涉及到債務人還存在惡意轉移個人財產來躲避債務的,應當依據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具體情況可以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
欠款起訴贏了欠款人資產轉移了怎么辦
別人欠了自己的錢怎么追也追不回來,于是就通過法律起訴的方式要求對方還錢,在這起訴訟官司中也勝利了,但是欠款人卻在官司判決之后將自己資產給轉移出去。那么,欠款起訴贏了欠款人資產轉移了怎么辦?針對相關問題我做了詳細介紹。
一、欠款起訴贏了欠款人資產轉移了怎么辦
債權人最好立即申請財產保全,要求查封債務人資產;對于已經轉移的財產,可以根據情況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其轉移財產的行為。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對于這種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由申請人提供擔保的。因為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不存在因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但是,債權人在申請財產保全后須及時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因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請人在法定申請執行期限內沒有申請執行的,法院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庇纱丝梢姡瑐鶆杖吮仨殐斶€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二、欠錢故意不還起訴有用嗎
1、欠錢故意不還,轉移財產他人名下,可以向法院起訴的,如果是到期欠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款。
欠款起訴贏了卻發生了欠款人資產轉移方面的情況,可以找律師進行詢問。
老賴不還錢財產轉移怎么辦
老賴欠錢不還轉移資產的話是可以盡快的到法院進行起訴解決,作為債權人就要以各種方式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明材料,還需要在訴訟時效的三年之內向法院提起,從而才能受到法院的認可。
一、老賴欠錢不還轉移資產怎么辦?
欠錢不還,并且財產轉移的,要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轉移資產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三)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五)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個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
欠錢不還的處理是基于實際的借款關系而定的,如果是屬于民事行為,即對方無力還款或者拒不還款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并進行強制支付還款處理,但如果性質上存在詐騙等行為的,那么是屬于刑事責任的范圍,是需要判刑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欠錢而不還錢從而對于債務不履行責任的人,那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條款,對于債權人就可以利用合法的方式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利益,因而就可以收集到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在起訴之后才能保障自己的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