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否可以強制執行(民間借貸是否可以強制執行單位繳存的社保和醫保)
民間借貸被法院強制執行了會拘留嗎
法律主觀:
一、民間借貸被執行會拘留嗎在一般情況下,民間借貸強制執行不會被拘留,但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可能會被拘留。二、民間借貸不還錢怎么辦(一)到期直接開口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但是不管哪一種,只要是忘了還錢,就可以拿著借條跟朋友明說。不管結果會怎么樣,都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辦法。(二)看準時機當面要這種方法要看機會行使,比如當大家在一起,而你剛好需要用錢,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場面,開口跟借錢的一方要,如今的人們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種情況下,而他又剛好能換的時候,一般就是比較好的時機。(三)反向借錢這種方法其實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還錢的時候,可以跟對方說借錢來應一下急,而借的數目能與自己借出去的數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對方想起還欠你錢,自動還了比較省事,但是如果對方不提還錢但是借錢給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錢給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錢了。三、民間借貸合法利息幾分如果按照月利息來說,民間借貸月利息不超過2分,是在合法范圍內的,月利息超過3分,是不合法的??梢赃@樣來看,月利息2分,指的是月利息率是2%,月利息3分,月利息率就是3%,換算成年利息率分別是24%和36%。國家規定,年利息率不超過24%,是受法律保護的,超過36%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的,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民間借貸起訴判決后強制執行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 案件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申請人向 一審 人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民間借貸到了執行階段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如果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糾紛的,只要勝訴,另一方當事人仍然不履行判決的,那么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一、民間借貸糾紛怎么執行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原告勝訴后,由被執行人執行生效判決書,如果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民間借貸一般要開幾次庭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在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通過會詢問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幾次。事實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審理一起案件的次數,但是對審理期限有規定。1、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院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只要符合起訴條件的都會受理。法院確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對于不同的案件以及可能出現的狀況,審理次數也會有所不同,審結期限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三、民間借貸起訴一般需要多久開庭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原告勝訴后,由被執行人執行生效判決書,如果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的后果
法律主觀: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債務人返還債款,那么民間借貸強制執行后果是什么?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間借貸法院強制執行會被拘留嗎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無執行能力,會被強制執行,但一般不會被拘留。如果借款人確實無還款能力的,法院可以中止執行,在發現借款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恢復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民間借貸判決后多久執行
民間借貸案件,判決書生效后需要在判決書規定期限內執行。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判決,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判決、裁定已經生效:只有判決、裁定已經生效,即法律上具有強制執行力,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2、債務人未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債務人未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即債務人沒有按照判決、裁定的要求進行履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3、申請人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申請人的請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請求返還財物、清償債務等;
4、申請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未履行判決、裁定的事實:申請人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未履行判決、裁定的事實,如判決書、裁定書、履行通知書等;
5、申請人的請求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申請人的請求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如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違反國家政策等。
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通常如下:
1、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向法院遞交一份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據和文件,例如判決書、仲裁書、和解協議等;
2、受理申請:法院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如果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將受理申請,并向被執行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
3、查找財產:執行法官會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定可供執行的財產種類、數量和價值;
4、評估財產:執行法官會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評估,并確定其價值。評估結果將作為執行的依據;
5、執行通知:執行法官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要求其履行判決或仲裁裁決;
6、財產保全: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執行或無法履行,執行法官會對其財產進行保全,以確保債權得到執行。財產保全的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
7、拍賣變賣:如果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或扣押,執行法官可以對其進行拍賣或變賣,以獲得債權的清償;
8、終結執行:一旦債權得到了清償,執行法官將終結執行程序,并發出執行結束通知書。
綜上所述,申請強制執行是指當債務人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通過強制措施迫使債務人履行義務,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強制執行是一種法律手段,可以通過拍賣、查封、扣押財產等方式實現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滿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是怎么規定的
民間借貸強制執行的規定是: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