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撫養權怎么起訴(雙方沒領證,生了孩子,怎么辦)
未婚生子孩子撫養費不給怎樣去起訴
法律主觀:
一、未婚生子怎么起訴不給撫養費可以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撫養義務,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向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支付孩子的部分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撫養費由雙方協商約定,可以約定支付的數額、方式、時間等,也可以不要求對方支付。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的,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索撫養費。由于我對您的詳情了解不足,可能暫時無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議您最好是向律師當面咨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二、撫養權變更如果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三、爭取到撫養權后的執行在協商方式要回撫養權的情況下,一般不存在強制執行的情況,因為是雙方自愿協商的結果,原則上都會按協議將小孩交由女方撫養,但是也存在少部分反悔的情況,如同訴訟判決一樣,遲遲不愿意將子女交由女方,此時,女方可以拿變更撫養權的協議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并在拿到勝訴判決后要求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生子撫養權可以網上起訴嗎?
未婚生子撫養權可以網上起訴。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能起訴。因為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和婚生子女是同等的,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綜上所述,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該如何起訴
法律分析:對于非婚生子女,半歲的孩子撫養權能歸母親,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如何起訴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權利,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按照我國離婚案件管轄的相關規定,離婚撫養權糾紛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這里的經常居住地指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未婚生子怎么起訴男方要撫養費
未婚生子起訴男方要撫養費的流程如下:
1、如果是協議變更的,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
2、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
3、訴訟變更雙方對變更撫養權沒有達成協議,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變更撫養權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綜上所述,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的,不隨著父母婚姻關系的撤銷而解除。在司法實務中,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當事人以對方阻礙其行使探望權為由作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抗辯理由時,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即使不能實行探望權的同時,仍然應該履行撫養義務,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未婚子女撫養權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對于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起訴流程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怎么起訴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起訴流程:
1、首先是撰寫起訴狀,起訴狀內容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應以非婚生子作為原告起訴;
2、其次是準備好與子女撫養情況及撫養費相關的證據材料;最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起訴材料是: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產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外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撫養費的法律規定如下:
1、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3、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5、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6、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7、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8、父母一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誰:
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
對于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沒有結婚證要孩子的撫養權,起訴流程
法律分析:沒有辦結婚證起訴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流程也是先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訴訟狀,等待法院的立案審查,法院受理之后會排期開庭,之后是開庭審理,最后宣判。撫養權的起訴流程跟孩子的父母有沒有領結婚證沒有任何的關系,但是要向法庭提供能夠證明父子或者母子關系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