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借錢買房子,婚后共同還錢(男方婚前借錢買房子,婚后共同還錢,離婚怎么算呢)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一起還貸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一、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屬于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楹笈渑家环絽⑴c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哪些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四、哪些為夫妻的單方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由正文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是在婚前購買的房子,那么遵從誰購買財產歸屬誰的原則,即使是配偶在婚后共同參與償還貸款,也是不改變房子的歸屬。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購買的,那么該處房產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也有一定的義務共同償還該房子的貸款。
如何避免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女方如何保證權益?
一、如何避免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女方如何保證權益?
如果女方不希望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可以在婚前通過清晰的溝通和約定,以及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以下是一些建議:
在婚前與男方進行充分的溝通,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擔憂。如果男方已經有購房計劃,可以討論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來解決。
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明確規定男方的財產來源和房產的所有權歸屬,以及婚后的財產分配和負擔債務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財產協議應該符合法律規定,雙方應該對協議內容充分理解并認可。
如果男方已經購買了房產并貸款,女方可以在婚前要求男方提供相關貸款和房產的證明文件,并進行審查。同時,可以與男方共同簽署一份借款協議,明確雙方的借款金額、還款期限和方式等。
如果女方已經同意婚前共同負擔房貸,建議男方提前購買婚姻保險,以減輕女方的財務風險。
總之,避免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溝通和理解,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二、婚后買房寫雙方名字一人還貸
法律分析:婚后購買的房屋一方獨自還款的,如果是以個人財產交首付,以個人財產還貸的,是屬于個人財產,否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購房的,房屋是夫妻共同的財產,而房貸可能由一方償還的。而夫妻離婚的,要對按揭的房屋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夫妻聯名貸款買房,購房合同寫雙方名字,用女方賬戶還貸,但...
需要雙方帶齊相關證件到申請此房產權的判決書,之后可以去房管局辦理男方部分產權過戶給女方。
四、房貸夫妻雙方都是借款人嗎
夫妻房貸雙方都是借款人。
夫妻共同貸款,由誰提出貸款申請,那么提然成為共同貸款人。同一筆貸款,是不會有兩個主貸人的,因此夫妻之間誰的還款般誰就會作為主貸人??顣r,由次貸人進行還款。
如果貸款逾期,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征信中均會顯示逾期,因此夫妻共同申請貸款,對于兩個人的征信都是有影響的。
【拓展
相關知識補充:
一、夫妻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區別有哪些
主貸人和次貸人主要是出現在貸款中,如果有兩人申請貸款時,其中一人為主要貸款人,而另一人為次要貸款人,負責共同還款。還有種情況即一方還款能力不足時,需要次貸人共同來貸款。
主貸人是銀行審核的主況好的作為主貸人,這樣容易獲批貸款,次貸人同樣會被審核要求會略低。
根據我國《民法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總結,離婚和借款人或產權人沒關系,離婚協商分配或依法判決分配
二、在貸款辦理時,主貸人、次貸人時需要注意哪些呢?
1.確定主貸款人
夫妻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另外,注意年齡的限。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定,以免日后產生。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所有。”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
2.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買房時要做好功課。如果無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
3.朋友合伙買房辦貸款要慎重。
朋友合伙買房辦貸款的時分銀行對沒有親屬關系的兩人購房放貸會相對謹慎一點。如果出具的收入證明沒有問題,找一家政策寬松的商業銀行,可能相對容易一些。聯名貸款需分主貸人和次貸人,共有人之間還款能力的不同,易對房屋產權歸屬造成分歧。
房子婚前買的,婚后一起還貸款,離婚怎么算
房子婚前買的,婚后一起還貸款,離婚的分配: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房子婚前買的,父母出的首付款離婚的判定分情況如下: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給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余貸款。對于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綜上所述,房子婚前買的,婚后一起還貸款,離婚的分配,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子,結婚后共同還貸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產證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還貸的情況下,該房屋中婚后還貸部分,以及該部分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首付以及婚前還款部分與女方無關。
如果女方想將婚后首付以及婚前還貸部分也視為共同財產,可以去房屋所在地方管局做一個登記備案,備注女方為房屋共有人,因為房貸沒有還清,所以是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雙方之間簽署書面的財產約定,明確約定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并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女方共同還貸款
法律分析: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后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依照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一方、照顧帶孩子一方有適當傾斜。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通常法院會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房產整體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依照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另外,雙方可以協商房子的所有權歸一方,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協商不成法院可以判給登記一方,未還貸部分可以是登記一方還貸也可以是夫妻共同還。另外,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賣或者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是否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具體如下:
1、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于共同財產;
2、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男方所有,房子就屬于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后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
哪些屬于婚前財產:
1、婚前存款屬于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產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產權歸屬沒有爭議財產婚后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于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后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
綜上所述,男方婚前貸款買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情況,如男方婚前買房將產權放在雙方名下,則是共同財產,如男方自己買房,貸款也是自己償還,則應當是個人婚前財產,以后一旦離婚,對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女方婚后還貸的,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屬于共同財產嗎?
該房產歸購房一方所有,婚后共同還貸,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應當分割。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展資料: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而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補償。所以,離婚后,房子仍歸男方所有。但要向女方支付兩類補償:一為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二是相對應財產的增值部分。
婚后共同還貸額所對應的增值部分=共同還貸額/房屋成本(實際購買價+還款利息+裝修成本)×房屋增值(自結婚至離婚時)。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后男方按月償還貸款,房子算共同財產嗎?(女方有固定收入)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這是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原則規定
新【婚姻法】的新規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若幫到請采納,謝謝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婚后也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房子屬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用公積金還貸的部分,男方要對女方作出經濟補償。
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展資料
法律對夫妻房產歸屬的規定:
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后采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
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