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被駁回起訴費怎么辦(起訴被駁回還能再起訴幾次)
起訴被駁回后訴訟費如何退回
起訴被駁回后退回訴訟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書:需要書面提交退回訴訟費申請書,說明申請退回的原因和事實;
2、相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與案件相關的證明材料,例如起訴狀、判決書等;
3、身份證明:需要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等。
起訴的流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取證,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2、起草訴狀: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訴狀,明確自己的請求和訴訟事實、理由等,并附上相關證據;
3、遞交訴狀:當事人應當將起訴狀遞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發地人民法院,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起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說明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并附上相關證據;
5、開庭審理:庭前準備工作完成后,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院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等;
6、審判裁決: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根據調查取證情況、當事人的陳述和已有證據等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判決或者裁定一經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訴訟中,起訴的條件如下:
1、有訴訟請求:即起訴人需要提出明確的要求或請求,要求被告進行某種行為或者停止某種行為;
2、有訴訟原因:即起訴人需要提出具體的事實和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或者不作為已經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或者存在其他違約或侵權行為;
3、有訴訟利益:即起訴人需要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實際的損失或者威脅,需要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有訴訟資格:即起訴人需要具備訴訟主體資格,能夠獨立行使訴訟權利,例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
5、有合法的訴訟程序:即起訴人需要按照規定的訴訟程序進行訴訟,例如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提起訴訟,并符合其他訴訟程序要求。
綜上所述,起訴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被告進行審判并做出判決的行為。在起訴過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說明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被告在接到起訴狀后,可以進行應訴,提交答辯狀,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并提供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駁回起訴訴訟費如何處理
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無需交納訴訟費,已交納的訴訟費會被法院退回。
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無需交納訴訟費,已交納的訴訟費會被法院退回。對于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訴訟費會被法院退回。
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
2、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3、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5、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6、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7、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駁回起訴為什么不退訴訟費
在法院裁定駁回起訴以后不存在訴訟費的退還問題,因為交訴訟費的時間一般是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之后,既然人民法院直接裁定駁回起訴,就不會再通知當事人交訴訟費,裁定駁回起訴跟駁回訴訟請求是不一樣的。如果被駁回訴訟請求,則說明原告敗訴。
一、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會退還嗎?
裁定駁回起訴不存在訴訟費退還,交訴訟費的時間是法院立案后,法院沒有立案就不會收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是什么?
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著本質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采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判決。
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
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后,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6、法律后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退還訴訟費的前提條件是原告已經交了訴訟費,在人民法院立案審查階段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費,所以,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后也不存在退訴訟費的說法,如果原告的訴訟請求被人民法院駁回,人民法院也不會退還訴訟費的,原告敗訴后,訴訟費自行承擔。
裁定駁回起訴的訴訟費如何處理
裁定駁回起訴的訴訟費會被法院所退回,通常情況下,如果存在不符合起訴條件、不屬于民事訴訟受案范圍、超越受訴法院管轄等情形的,法院會裁定駁回起訴。關于裁定駁回起訴的訴訟費如何處理的其他相關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裁定駁回起訴的訴訟費如何處理
1、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無需交納訴訟費,已交納的訴訟費會被法院退回。
2、相關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二、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
2、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3、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5、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6、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7、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8、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9、相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 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關于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情形的規定。
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無需交納訴訟費,已交納的訴訟費會被法院退回。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包括不符合起訴條件、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等。
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收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收取訴訟費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法院駁回起訴,訴訟費是自己承擔嗎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的,原告需要向法院預先交納一定的訴訟費用,訴訟的費用是在法院立案時交納的,如果法院駁回起訴請求的,是不需要交納受理費用的,如果已經交納的,退還給當事人。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法院駁回起訴,訴訟費是自己承擔嗎
1、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訴訟的費用是在法院立案時交納的,如果法院駁回起訴請求的,是不需要交納受理費用的,如果已經交納的,退還給當事人。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二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二、民事訴訟駁回起訴的適用條件是怎樣的
第一、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且該訴訟請求應有具體的事實、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時,并不可能對原告陳述的“事實”作實質性的審查,該“事實”實際上尚處于一種待定狀態,與通過開庭審理后查清的據以作出裁判的事實未必一致。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原告有責任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
只有有法律依據的訴訟主張,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護,沒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則必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例如原告的訴訟請求超過了被告依法應承擔的責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其超過部分的訴訟請求將被駁回;另如被告依法應承擔某種責任,而原告卻提出要其承擔他種責任的。
第三、原告錯誤地主張法律關系
錯誤主張法律關系是指原告在起訴時提出的訴訟請求與案件事實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由于當事人不可能都具備較深的法學理論水平,往往對案件事實的法律關系性質難以確定,通常是以常理認為而向法院提起訴訟,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錯誤的法律關系主張;這種錯誤的法律關系主張將因案件本身事實證據與訴訟請求不具關聯性,而導致原告必然敗訴,其訴訟請求必然被駁回。
第四、原告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
對于訴訟時效,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訴訟的費用是在法院立案時交納的,如果法院駁回起訴請求的,是不需要交納受理費用的,如果已經交納的,退還給當事人。
駁回起訴上訴費收取標準
法律主觀:
訴訟費的金額和繳納標準有一套詳盡的細則規定,在上訴中也可以作為一個訴訟要求,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處理方案,那么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是否會退回呢將在此為您進行簡單的介紹,希望能幫助您解答疑惑。一、什么情形屬于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立案審理或者合并審理后,依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著本質的區別。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采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判決。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后,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6、法律后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二、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不同情形下訴訟費用的負擔問題(1)原告撤訴的訴訟費用的負擔,《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理由在于:一是撤訴說明原告提起的訴訟沒有必要再進行下去;二是撤訴有利于息訟。因此不論是原告自動撤訴,還是因原告諒解被告而撤訴,案件受理費均由原告負擔,但采取減半收取的辦法。(2)法院駁回起訴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法院駁回起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這時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按人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的通知預交了案件受理費,但由于不符合起訴條件由人民法院駁回起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不再退回。(3)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兑庖姟返谝话偃粭l規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當事人不需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不服裁定上訴的,訴訟費用按照《人民法院訴訟費用收費辦法》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交納。對于原告起訴不符合訴訟條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由于案件未被受理,當事人無需交納訴訟費用。以上就是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的知識,綜上可知,在一般情況下,裁定駁回起訴的訴訟費是不需要當事人負擔的,在法庭判決中也會就訴訟費用的問題進行裁決,但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法律客觀: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4、行政賠償案件。
起訴被法院駁回起訴費退還嗎
法律主觀:
可以退回。 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的規定,法院駁回起訴請求的時候,法院會退還起訴人交納的 訴訟費用 ,當事人不服駁回決定的,可以進行上訴。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案件被駁回,訴訟費退嗎
法律主觀:
可以退回。依據 訴訟費 繳納辦法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不繳納受理費。根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 管轄權異議 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法院駁回起訴,訴訟費退嗎
訴訟被法院駁回,如果是駁回起訴,已經交了的訴訟費可以退回來。如果是駁回訴訟請求,預交的訴訟費用就不能退還了。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
2、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3、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5、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6、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7、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拓展資料: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