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
物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主觀:
一、物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物權 請求權不適用 訴訟時效 。理由如下:
1、物權請求權是物權效力的體現,是包含在物權權能之中的。只要物權存在,物權請求權就應該存在。由于物權本身作為支配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作為物權的一部分的物權請求權,也不應當因時效屆滿而消滅。
2、物權請求權的主要功能是保證對物的圓滿支配,它是保護物權的一種特有方法。如果物權請求權因時效屆滿而消滅,那么物權就不是實權了。
二、物權請求權的內容
物權請求權包括以下四種。
1、 返還原物請求權 。所有權人有權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時,依法要求該占有人或轉得人返還原物。
2、排除妨礙請求權。所有權人有權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時,依法要求該占有人或轉得人返還原物。
3、消除危險請求權。所有權人有權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對其物權的危險。
4、恢復原狀請求權。所有權人有權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為損害的物權恢復到該不法行為實施以前的狀態。
三、物權請求權的概念及其構成要件
物權請求權是指對物的占有構成侵害或妨礙的,為恢復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項請求權。
構成要件共有四點。
1、須有權利人合法享有該物的事實存在。如果該物取得的方式是不合法的,那么物權請求權也隨之不存在。
2、須有妨害物權之人對物進行支配的事實。物權請求權旨在把物回復到圓滿狀態,而權利人對物的所有權或者是他物權,使之產生物權請求權,當有妨害之人對物產生破壞的行為。權利人才可以實施其權利。
3、妨害的出現并非權利人本身意愿。對于惡意相對人對物造成的破壞,權利人的主觀想法并非如此的,權利人有權要求恢復原狀。
4、須有相對人出現。物權請求權針對的是不特定人的出現使之物被損害,權利人的利益遭受到損失。有事實的出現,那么行為人既是相對人??梢砸筚r償等懲罰。
當物權被侵權時,權利人是擁有物權請求權的。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知識去維護自己的利益。更多時候采用法律手段,往往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有其他疑惑的話,可以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物權有沒有訴訟時效
法律主觀:
一、物權有沒有 訴訟時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大多數物權請求權是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但未登記的動產物權的原物返還請求權需要適用訴訟時效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有哪些區別
1、物權請求權的實現或物權性 民事責任 的承擔,權利人無需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因為,權利人僅僅要求將受到妨害的物權恢復到其完滿狀態。而受害人欲請求行為人損害賠償者,則應證明其實施侵權行為時主觀有過錯。
2、物權請求權的實現不以行為人的行為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為前提。而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現有財產或非財產性損害。
3、債權請求權的行使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而物權請求權很難適用訴訟時效。
4、物權請求權的行使主體并不局限于物權人本身,因為物權請求權是與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對物的占有構成侵害或妨礙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項請求權。
三、物權的客體
物權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為了使法律關系更加的明確,避免物權關系不適當的復雜化,近代民法采取一物一權主義。物權客體可以分類為:不動產和動產;主物和從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與非重要成分;原物和 孳息等。
(一)不動產與動產
區分動產不動產的意義在于:
1、形成的物權不同
2、立法案例上,是否賦予物權公示以公信力不同
3、生附合時確定所有權應該遵守的規則不同
4、訴訟的管轄規則不同。
(二)主物與從物
按照物之間的相互關系分類。
并非主物的成分,時常輔佐主物的效用,而與從物同屬于一人的物,是從物;從物所從之物,叫做主物。
構成從物的要件:
1、不是主物的成分
2、時常輔佐主物發揮效用
3、從物與主物同屬于一人
4、交易上無特別習慣。
(三)重要成分與非重要成分
根據成分的分離是否導致其毀損或者變更性質。
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結合,費盡損毀或變更其性質不能分離時,則其中每個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為非重要部分。
(四)原物和孳息
根據數物之間產生和所出的關系。原物,是指產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物權法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般來說: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這是因為,物權是一種對世權,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權利。如有權請求侵害人返還原物、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這是物權本身所具有的權能。,但是,物上請求權中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等,則屬于已經轉化了的物權,因具有債權的屬性,所以,適用訴訟時效。,(一)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二)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三)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四)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五)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一)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二)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通過以上內容,相信您對物權訴訟是否有訴訟時效的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物權本身所具有的權能包括:有權請求侵害人返還原物、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因為包括了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物權訴訟適用訴訟時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物權請求權有時間限制嗎
法律主觀:
一、物權請求權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
物權請求權以及基于物權請求返還原物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物權請求權的類型
物權請求權,又稱物上請求權,是指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礙或者有被妨礙之虞時,物權人為恢復其物權圓滿狀態,得請求妨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其可以根據不同的特性分為 返還原物請求權 、 排除妨害請求權 、消除危險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三、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的區別
債權請求權是指在物權受到侵害并發生財產損害時,物權人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的權利,它是一種索求性、進取性的請求權。其典型的民事責任形式即是賠償損失責任。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是保護物權的兩種不同方法,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
1、物權請求權的實現或物權性民事責任的承擔,權利人無需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因為,權利人僅僅要求將受到妨害的物權恢復到其完滿狀態。而受害人欲請求行為人損害賠償者,則應證明其實施侵權行為時主觀有過錯。
2、物權請求權的實現不以行為人的行為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為前提。而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現有財產或非財產性損害。
3、債權請求權的行使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而物權請求權很難適用訴訟時效。
4、物權請求權的行使主體并不局限于物權人本身,因為物權請求權是與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對物的占有構成侵害或妨礙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項請求權。如租賃物的承租人對他人侵害租賃物的行為可以提起訴訟行使上述權利。因此,這是一種對物訴訟。而債權性請求權的行使是以相對人為對象,且以權利人受到實際損害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損害者才可以侵害方為被告提起訴訟,故這是一種對人訴訟。綜上所述,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制約,物權請求權以及基于物權請求返還原物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法律客觀:
物權返還請求權時效物權法第107條的規定中所有人要在知道受讓人兩年內請求返還,并不能因為曾向受讓人主張權利而導致該兩年的時效中止、中斷。訴訟時效針對的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怠于履行請求權,在期間完成后,其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權利歸于消滅的制度,適用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除斥期間針對的是指的是某種權利的存續期間,一旦過期,這個權利就消滅了?!段餀喾ā返谝话倭闫邨l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1、物權是絕對權,即以一般不特定人為義務人,而要求其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權利系私法的中心概念,且為多樣性法律生活的最終抽象。權利乃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之力。物權乃直接支配其標的物,而享受其利益之具有排他性的權利。任何權利,無論是物權還是請求權,為發揮其功能或恢復不受侵害的圓滿狀態,都必須借助于請求權的行使。債權請求權原則上于債權成立時,當然隨之存在。物權請求權則多于受到第三人侵害時,適告發生。一旦發生,物權從絕對權變成了相對權,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身份確定。2、物權請求權的功能或者趣旨能夠通過債權請求權的保護方式得以實現。如所有權返還之訴,能夠使物權恢復到原有狀態。3、物分為動產和不動產。不動產以占有為其公示方式,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減少交易的成本,加快商品的流轉,法律的意旨在于用彌補處分權能欠缺的方式來實現上述目的。假如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始終讓物權處于不穩定狀態,占有物返還請求權和所有權返還請求權必然相互沖突,必然會造成法律價值理念的沖突。不動產以登記作為其公示方式,權屬狀態比較明確。如當事人未約定典期的,出典人得隨時返還典價回贖典物,但出典后經過20年不回贖,典權人即取得所有權。間接承認了不動產物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制度。
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嗎
法律主觀:
一、物權請求權適用于訴訟時效嗎
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理由如下:
第一,物權請求權是物權效力的具體體現,是包含在物權權能之中的。只要物權存在,物權請求權就應該存在。由于物權本身作為支配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作為物權的一部分的物權請求權,也不應當因時效屆滿而消滅。
第二,物權請求權的主要功能是保證對物的圓滿支配,它是保護物權的一種特有方法。如果物權請求權因時效屆滿而消滅,但是物權繼續存在,這將使物權成為一種空洞的權利。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有哪些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的特征有以下幾個:
1、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三、訴訟時效要件是什么
訴訟時效要件是指適用訴訟時效的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綜上所述,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是不適用于訴訟時效的。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物權請求權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物權請求權是指物權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時,有權請求侵害人返還原物、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物權請求權是保護物權的一項專門的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項獨立請求權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物權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法律主觀:
一、物權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嗎
權利人向人民法院主張返還財物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 房屋物權確定受訴訟時效限制嗎
不動產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物權屬于民事權利中的一種,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是不動產的確權訴訟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這是由《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的。
三、貨款欠條是否適用最長訴訟時效
對欠條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貸,如果欠條成因基于此前雙方存在買賣等關系,那么,它實際上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欠條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由于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拒不及時給付,債務人不得已而為之的。本應立即付款、及時結清卻因無款可付而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出具欠條之日就是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則訴訟時效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下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當然,如果出具欠條時寫下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所以,如果欠款數額巨大,在一定的期限內起訴了還款人后除了在接受法院的審理后,借款人也要積極的找還款人協商。如果單方面的靠法院的執行力有時候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所以,欠條的訴訟時效只是約束還款人的一方面,即使過了欠款的訴訟時效并不能代表不能要回欠款。如果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還款的成果幾率。所以主張物權的情況下,如果是請求返還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