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對方無力償還怎么辦(民間借貸高息無力償還怎么辦)
債務人無力償還欠款怎么辦
步驟/方法
債務人無力還款的三種類型
①暫時無法還款。
②有能力但不還款。
③永久無力還款。
應如何處理上述情況
1、暫時無法還款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公司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或者攤銷。(補充:《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債務人暫時不能清償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可以分期清償。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強制償還。”)
2、有能力但不還款的,應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比如:張某借錢給朋友李某后,還款日期到了,李某對其耍花招,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對此,債權人張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對方拒不履行判決或者拒不還錢的,債權人張某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實施的條件主要包括: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件有可執行的內容;
(3)強制執行申請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接受人;
(4)債務人不按時履行債務的;
(5)屬于行政法院管轄。
3。永久無力還款
永久無力還款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債務人入獄,另一種是債務人死亡。就債務人死亡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規定:“繼承的遺產應當依法清償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不得自愿支付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債務不負責任?!崩?,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A借B100萬元。在未償還債務期間死亡,有財產的,應當由繼承人承擔。沒有財產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繼承人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不能享有民事權利,不能履行民事義務。具體到合同,由于死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那么合同自然終止。合同法的個別規定還規定,如第411條“委托人或者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應當解除委托合同”。合同終止后有直接和間接的法律后果。直接的法律后果是當事人不能或者不需要再履行合同。
民間借貸被起訴無力償還的人怎么辦?
如果民間借貸被起訴無力償還,被告(借貸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求助法律援助:如果被告無力承擔庭審和律師費用,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 與原告協商還款方案:被告可以與原告協商還款方案,如分期償還,延遲付款時間等。如果能與原告取得共識,可以減輕被告的經濟壓力。
3. 尋求調解:借助法律援助或自己聯系當地法院的調解員進行調解,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4. 居民個人破產:如果被告無力償還,并且情況比較嚴重,可以申請破產程序,尋求破產清算后的解決方案。
總之,被民間借貸起訴無力償還時,被告應該及時尋求民間借貸問題的解決方案,申請法律援助和破產程序等。同時要留意自己的合法權益,謹慎對待任何部門和個人的索賠要求,避免上當受騙。
欠債無力償還怎么辦
欠錢者無力償還的,有以下解決方法:
1、與欠債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
2、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決債務人可以分期償還。
一般而言,如果欠錢者實在無力償還,即使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欠錢者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農村貸款無力償還怎么辦
一、農村貸款無力償還怎么辦
1、農村貸款無力償還的處理方法如下: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二、不還貸款的后果有哪些
不還貸款的后果如下:
1、在個人信用中留下不良信用記錄直接影響借款人未來的貸款;
2、有懲罰性的利息。在原有貸款負擔的基礎上增加利息處罰的經濟負擔;
3、被起訴。借款人經數次催繳仍不能償還信用社貸款的,信用社可以向法院起訴借款人;放貸機構在履約期內未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有抵押品作為抵押品的,經法院許可,貸款行也可以拍賣抵押品,償還借款人所欠資金。
欠款不還,起訴了,對方沒錢怎么辦
欠款不還,起訴了,對方沒錢還的,經人民法院調查債務人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中止執行,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如有惡意轉移,可向人民法院,債務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對方欠錢不還起訴,但對方沒有償還能力的,可以這樣處理:第一,看看有無實現債權人代位權的可能。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第二,要看看有沒有連帶責任人。連帶責任人承擔的責任與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相同。法律規定債權人債權到期后既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起訴連帶責任人,或者同時起訴二者。實踐中,經常的做法是,看看企業有無人格混同,如混同,則可將股東作為連帶責任人。其次,要看看有無合伙經營的事實,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訴之。因為合伙人對外承擔的是連帶責任。第三,看看有無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可能。債權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消極處分自己財產,有危害債權人債權之虞時,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之處分行為的權利。譬如,第四,看看有無行使商事留置權的可能。之所以強調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民間借貸借款人沒錢怎么辦
暫時無力償還的,由 債務人 分期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 債權人 就拿多少。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別人借錢無法償還怎么辦
解決辦法:
第一步: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延長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緩解資金壓力;
第二步:如果確實資金無法抵債,還可以通過實物抵押等方式,償還借款本息。也可以通過提高保證人,提高自身信譽;
第三步:可以通過債務轉讓的方式,將合同義務轉讓給新的受讓人。(該方法的前提是,有對他人享有債權)。
債務人積極提出解決方案,盡早達成協商,避免在被動的催收的過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損失。作為債務人這一方,難免在經營過程中,資金鏈出現狀況,無法在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或利息。
拓展知識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庇纱丝梢姡瑐鶆杖吮仨殐斶€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