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被告人不出庭怎么辦(勞動仲裁被告人不出庭怎么辦)
勞動仲裁一直不開庭怎么辦
法律主觀:
勞動仲裁的當事人不去開庭的,如果是原告, 無正當理由 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如果是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當事人如果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條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決定。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被告缺席怎么判
勞動仲裁對方不出庭具體裁決需視情況而定:
1、勞動仲裁如果申請人不出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2、被申請人不出庭的,視為被申請人主動放棄了仲裁庭調查、質證、辯論、發表最后意見等一系列的權利,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的特點是什么?
1、審理時限短;
2、專業化高;
3、是一種準司法;
4、是一種介于行政與司法之間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5、勞動爭議仲裁不收取費用,且一般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勞動仲裁管用嗎?
勞動仲裁是有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因此公平公正的天平并不會傾向任何一方。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綜上所述,勞動仲裁被告缺席視為主動放棄了調查、質證、辯論、發表最后意見等一系列的權利,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糾紛被告人不出庭怎么辦
法律分析:勞動糾紛被告不出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勞動者跟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情況很常見。發生勞動糾紛后,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通過直接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來解決。勞動者想要提出勞動仲裁的,應當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按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審理,對到庭的當事人訴訟請求、雙方的訴辯理由以及已經提交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進行審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勞動仲裁被告方缺席如何裁決
勞動仲裁被告方缺席如何裁決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勞動仲裁被告方缺席按照缺席裁決處理,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仲裁被告方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一、勞動仲裁被告方缺席如何裁決
1、當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會默認放棄訴訟權利,如時效抗辯、質證權等等,并導致敗訴;
2、現實中,不少案件在當事人缺席判決后,缺席的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并意識到,由于未及時到庭參加訴訟,而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后果;
3、一審不到庭,判決后再上訴,會給自己及其他當事人制造訴累;
4、根據現行規定,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現《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此規定調整為:
(1)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2)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3)同時還規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4)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二、缺席判決適用的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被告必須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說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三十八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被告人不出庭怎么辦
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按時參加仲裁開庭活動既是當事人的權利,也是當事人的義務,當事人應當根據通知的開庭日期和開庭地點積極應訴,到庭參與庭審。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如果不能調解解決的,就可以通過申請仲裁來解決。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通知當事人,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仲裁。
勞動仲裁在什么地方開庭
勞動仲裁在當地人社局下屬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開庭。勞動仲裁開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準備階段、仲裁庭庭審階段、庭審辯論階段和調解,裁決階段四個主要的階段。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決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如仲裁開庭,被告方不出庭怎么辦
如仲裁開庭,被告方不出庭的,不影響開庭,勞動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一般勞動仲裁委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勞動仲裁申請后,會在五日內通知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仲裁委提交答辯狀,不提交答辯狀,也不提交證據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法律分析
仲裁庭中被申請人應該按時出庭。按時參加仲裁開庭活動既是當事人的權利,也是當事人的義務,當事人應當根據通知的開庭日期和開庭地點積極應訴,到庭參與庭審。被申請人在收到書面開庭通知后,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如果被申請人在開庭后未到庭,而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即視為被申請人主動放棄了仲裁庭調查、質證、辯論、發表最后意見等一系列的權利。仲裁庭可以對申請人進行調查、審查核實證據、聽取意見,并審查被申請人提交過的書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決,即缺席裁決。缺席裁決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會依法做出仲裁裁決,對發生效力的勞動仲裁裁決書,被申請人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開庭五日前,會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如果被申請人拒不到庭,或者中途無故退庭的,仲裁委有權缺席裁決,這也是法律賦予仲裁員的權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被仲裁人不出庭不到場
法律主觀:
勞動仲裁 被告人不出庭 ,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決。裁決的具體內容應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勞動者作為申請人不去參加勞動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將此行為視為撤銷 勞動仲裁申請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 無正當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被告不到庭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勞動仲裁的被申請人不出庭,如果無正當理由的,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決。在裁決書生效后,被申請人仍然需要履行該裁決書中規定的義務。如果有正當理由的,仲裁庭可以視情況作出處理決定。
法律客觀: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九條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繼續開庭審理,并缺席裁決。
勞動仲裁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判
勞動仲裁被告人不出庭,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決。裁決的具體內容應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勞動者作為申請人不去參加勞動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將此行為視為撤銷勞動仲裁申請。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