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財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在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一般是兩人的共同財產。但僅限于因雙方共有財產而獲得的,或由一方個人財產獲得,且雙方約定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
法律主觀:《民法典》規定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共同財產,但是屬于按份共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因此產生的財產糾紛以及子女撫養權的糾紛屬于法律的管轄范圍。
同居期間的財產一般不屬于共同財產,除非是雙方共同所得的財產以及購買的財物。在同居期間各自的個人收入不能夠認定為共同財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其屬于一方當事人個人所有。
法律主觀:同居財產不是都是共有財產。首先,需要證明同居的事實,證明存在法律上的同居關系,然后,還需要證明同居期間共同財產或共同債務的范圍,如果雙方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同居期間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
1、法律主觀:《民法典》規定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共同財產,但是屬于按份共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因此產生的財產糾紛以及子女撫養權的糾紛屬于法律的管轄范圍。
2、法律主觀:同居期間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屬于夫妻關系。同居期間也非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其共有財產分割適用《民法典》物權編中的共有制度。
3、同居期間的財產一般不屬于共同財產,除非是雙方共同所得的財產以及購買的財物。在同居期間各自的個人收入不能夠認定為共同財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其屬于一方當事人個人所有。
4、法律主觀:同居期間的財產不是一定都算共同財產。若同居雙方當事人規定財產均歸一方所有,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財產均歸各自所有,那么同居期間的財產就不屬于共同財產。
5、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于共同財產。
同居期間贈與的財物屬于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僅僅是同居,不構成婚姻關系,就無法認定為共同財產,當然,有事實婚姻關系的除外。
同居 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于 共同財產 。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視為共同財產,則應該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適用平等分割原則處理。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其財產是個人的,則不能分割。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
法律分析:同居贈與財產有效。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同時應適當考慮照顧婦女、兒童利益的原則。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并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于共同財產。
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同居期間的財產不屬于 夫妻共有財產 ,因雙方 未辦理結婚登記 手續,不屬于夫妻關系。同居期間也非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其 共有財產分割 適用《民法典》物權編中的共有制度。
法律分析:同居期間的財產并不是共有財產,同居期間當事人之間不具備夫妻關系,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雙方共同購買的物品,歸雙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資額比例享有。
法律分析:以夫妻名義同居所得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