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委托律師需要注意什么(工傷請個律師多少錢)
工傷請律師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1. 如果有選擇的話,盡量選擇專門處理工傷或者勞動爭議的律師。2. 如果自己無法找到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當地找一家規模比較大的律師事務所,規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規范,要求嚴格,對委托人的案件會有充分的后備保障。3. 經過與律師協商溝通,確定委托律師以后,要跟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辦律師訂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當事人保管。4. 請律師就是購買法律服務,沒有什么固定標準,關鍵是選擇適合您自己案件的律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找律師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要如實把事情經過傳達給律師。首先要搞清楚到底是工傷。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要考慮進去。查看追問十級工傷,不請律師去勞動仲裁,寫清仲裁請求,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傷待遇就可以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和律師簽工傷委托書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簽訂工傷授權委托書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1、授權委托方法有三種:明示授權、默示授權和追認。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3、特別授權委托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應當辦理公證,以確保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工傷找律師要注意什么
工傷找律師要注意:
1、如果有選擇的話,盡量選擇專門處理工傷或者勞動爭議的律師;
2、如果自己無法找到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當地找一家規模比較大的律師事務所,規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規范,要求嚴格,對委托人的案件會有充分的后備保障;
3、經過與律師協商溝通,確定委托律師以后,要跟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辦律師訂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當事人保管。已經辦理過工傷認定的,仍然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未經工傷認定的,已經超過時效,不能再去做工傷傷殘鑒定。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用人單位應當在三十天內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受傷職工可以在一年內自行申請。超過一年的則不能申請了。但是可以以人身損害為理由提起訴訟,在訴訟中可以進行司法鑒定,要求單位按照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
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1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
工傷鑒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拓展,關于工傷保險的認定,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特點
1、工傷保險對象的范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由于職業2010年全國工傷保險工作座談會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保險作為抗御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于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因此工傷保險是基于對工傷職工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他社會保險是基于對職工生活困難的幫助和補償責任而設立的。統一專屬工傷保險方案與社保完全對接,補充了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賠償;
3、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于用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或第三者,用人單位均應承擔保險責任;
4、工傷保險不同于養老保險等險種,勞動者不繳納保險費,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即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
5、工傷保險待遇相對優厚,標準較高,但因工傷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6、工傷保險作為社會福利,其保障內容比商業意外保險要豐富。除了在工作時的意外傷害,也包括職業病的報銷、急性病猝死保險金、喪葬補助(工傷身故)。
綜上所述,申請工傷賠償的程序: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等資料向社保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賠償找律師應該怎么解決?
在工作時期受傷后,員工可以向工作單位工傷賠償,那么工傷賠償找律師應該怎么解決?如果通過找律師最快的途徑還是進行工傷鑒定,因為有了工傷鑒定無論如何工作單位都必須做出工傷賠償才行,甚至可以要求在工傷賠償后的誤工費。
在工作時期受傷后,員工可以向工作單位工傷賠償,那么工傷賠償找律師應該怎么解決?如果通過找律師最快的途徑還是進行工傷鑒定,因為有了工傷鑒定無論如何工作單位都必須做出工傷賠償才行,甚至可以要求在工傷賠償后的誤工費。
發生工傷后,及時按照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時間和資料要求進行申報。其次,及時辦理工傷認定。果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賠償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非法用工單位 傷亡人員 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六條 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第七條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第八條 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
工傷賠償找律師應該怎么解決?在工傷之后除非是工作單位不予支付工傷賠償那樣才需要尋找律師進行幫助,其實可以不需要找律師幫助,不過在此可以通過律師咨詢一下工作單位可以賠償多少錢,協商一下賠償款目,到時候工作單位拒絕支付再找律師進行訴訟。
請律師代理工傷要注意些什么
法律分析:請律師代理工傷要注意事項:1. 如果有選擇的話,盡量選擇專門處理工傷或者勞動爭議的律師。2. 如果自己無法找到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可以在當地找一家規模比較大的律師事務所,規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規范,要求嚴格,對委托人的案件會有充分的后備保障。3. 經過與律師協商溝通,確定委托律師以后,要跟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辦律師訂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當事人保管。4. 請律師就是購買法律服務,沒有固定標準,關鍵是選擇適合自身案件的律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請律師的流程和費用
一、請律師辦理工傷賠償案件怎么收費,律師收費標準
按件收費
一般無財產爭議性質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費的標準進行的,根據不同的案情收費一般在5000—20000。
計時收費
一般在律師提供前期咨詢服務的時候都是計時收費的,根據咨詢案件類型不同、復雜程度不同,一般收費是200—500元一小時。
按標的額收費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二、律師費可以讓被告支付嗎
通常情況下,律師費由聘請律師的一方當事人自行承擔,因為法院不認為律師費是為訴訟支出的必要費用。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主張由敗訴方承擔“合理”的律師費(注意:并非全部的費用),包括:
(1)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權侵權案件;
(4)商標權侵權案件;
(5)專利侵權案件;
(6)反不正當競爭案件;
(7)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
(8)擔保權訴訟案件;
(9)仲裁案件。
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雙方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打官司有沒有必要請律師,請律師的好處
1、如果是在案情簡單、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同時自己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會搜索并理解法律法規,那么是可以不請律師的。比如民間借貸糾紛,借條,銀行流水都有,而且雙方對借款的事實沒爭議,并且原告具備一定語言表達能力,有自信能出庭,這種情況就是可以不請律師出庭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普通人辦理這類案件,最好是自己先咨詢律師,委托律師起草一份標準的起訴狀、證據目錄來敲定訴訟思路,根據律師的訴訟思路來起訴。只要律師靠譜,按照律師涉及的訴訟思路來應訴,基本沒什么大問題。
2、但如果你和對方在案件事實上各執一詞,且證據混亂,或者法律問題比較疑難,又或者案件結果對你的影響特別大的,那還是有必要請律師全程參與。 律師一般在民事糾紛中能替你干兩件事:
(1)跑腿處理雜務。比如立案、繳費退費、收發法院材料、與書記員和承辦法官溝通、調解、出庭等。
(2)幫你答疑解惑,減少敗訴風險,提高勝訴概率。比如你可以讓律師分析、支招,告訴你什么事情能說能做,什么事情不能說不能做,該不該提前保全公證,以及律師可以幫你寫起訴狀答辯狀證據清單質證意見,在法庭上跟對方你來我往的辯論,向法官陳述觀點,然后和對方拉扯談判調解等。
總而言之,正經的律師對客戶當事人的作用就是,節省時間精力,提高效率,最大化維護合法權利。
工傷找律師咨詢什么問題
律師解析
工傷糾紛需要了解的問題:
1、先治療將事情委托代理,然后對工傷進行認定和鑒定,最后確定賠償的項目和金額進行索賠,不賠償的可提起訴訟賠償。
2、申報傷殘鑒定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保險賠償。
3、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書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委托律師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第二百七十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