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清算借款是怎么處理(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破產個人借款怎么辦
法律主觀:
公司破產了欠款的處理方式:一般請下,該欠款會以其破產財產按順序進行償還。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清算財產,首先會以公司的破產財產支付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然后是職工的工資、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再是欠繳的稅款;最后是公司的普通欠債。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企業破產重組債務怎么處理
企業破產重組后處理債務的方式:
1、債務轉移,負債企業的債務轉移,對于債權人就是債權轉讓;
2、債務抵銷,如果雙方的債務不對等,還沒有抵銷的剩余債務,債務人仍要清償;
3、減免債務,減免債務這種債務重組方式通常是企業資不抵債時常用的方法。
破產重整程序的主要內容:
1、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
2、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符合即予以公告;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債權人;
5、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并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6、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7、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8、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參加會議進行討論,并分組進行表決。
綜上所述,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即當企業法人具有一般破產原因時,可以對其實施重整。企業法人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企業法人不具備破產原因,但有可能喪失清償能力的,雖然不能對其實是破產清算或者破產何解,但為了挽救企業,也可以對其進行破產重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
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二)債權分類;
(三)債權調整方案;
(四)債權受償方案;
(五)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六)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七)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公司破產后如何處理債務?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接下來一起學習一下,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一、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1、了結公司債權、債務(一)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二)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
破產財產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分和分配。
一、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破產財產范圍: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的所有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變現的價額超過其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的那部分財產。
破產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該部分工作主要是對企業的各項財產一一核實與確認,一般對企業的有形資產進行,包括核實與確認財產名稱、形成時間、原值、坐落、型號、新舊程度、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等。
二、破產財產的評估
這是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一般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
三、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
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是整個財產清算的最后一項工作。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對其的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法院對破產企業的擔保財產進行單獨登記;
2、抵押權人將擔保財產全部證明資料向清算組移交;
3、抵押權人將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擔保財產向清算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組出具解除抵押關系的書面證明,由清算組辦理擔保財產過戶手續;
5、清算組將擔保財產交由拍賣行拍賣;
6、清算組將擔保財產拍賣款項單列,扣除費用后,交給抵押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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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處理公司破產清算后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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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是企業面臨經濟困境時采取的一種解決方案,但是當企業破產清算后,如何處理債務,也是一個問題。本文將介紹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的具體方法,包括清算債務的優先級,債權人的權利,以及清算程序中的重要環節。
1、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
1.1 清算債務的優先級
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首先要明確清算債務的優先級,包括政府稅收,勞動者工資和補償,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以及其他債務。首先,政府稅收應該優先支付,其次是勞動者工資和補償,然后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務,最后是其他債務。
1.2 債權人的權利
破產清算后,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清算委員會把債務人的財產拍賣,以清償債務,同時,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清算委員會把債務人的財產確定為債權人的賠償金,以清償債務。
1.3 清算程序中的重要環節
破產清算中,清算程序中的重要環節包括:首先,清算委員會應當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評估,以確定清算的可行性;其次,清算委員會應當發出清算公告,告知債權人和債務人;第三,清算委員會應當把債務人的財產拍賣,或者確定為債權人的賠償金,以清償債務;最后,清算委員會應當把清算后剩余的財產確定為債務人的賠償金,以清償債務。
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首先要明確清算債務的優先級,其次要了解債權人的權利,最后要了解清算程序中的重要環節。只有把這些環節都搞清楚,才能有效地處理破產清算后的債務。
本文就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進行了詳細介紹,介紹了清算債務的優先級、債權人的權利以及清算程序中的重要環節。通過本文,可以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破產清算后的債務處理,并針對不同情況采取有效的措施。
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一個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現了無法還清公司已經到期的所有債務,而且公司現有的所有資產不夠了,沒有辦法還清公司的全部外債,或者已經欠缺甚至沒有了清償債務能力的這種情況,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兩個以上的條件的話,就可申請公司的破產了。企業破產后申請破產保護是對企業的資產進行管理,以便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并不是不需要清償債務,企業破產后成立清算組,對債務進行償還。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清算后債務怎么處理
公司清算后,債權人要對債權進行申報,以公司財產清償債務,公司注銷后終止,債權無效。但公司清算有過錯,造成債權人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可以向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主張債權。
清算后債務的處理有:
1、清算組通知并公告債權人;
2、債權人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3、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以公司財產清償債務;
4、對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梢圆楣ど虣n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的??梢砸髠鶛鄠鶆粘惺苋顺袚熑?。
關于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后,如何確定訴訟主體的問題
(一)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在其辦理注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應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已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名義參加訴訟。是否追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當事人意思自治范圍,當事人不請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動追加。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的,要區分情況:要求其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業法人;要求其清償企業的債務的,如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可逕行判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不必追加企業;如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僅存在投資瑕疵的,應追加企業為共同被告。
(二)清算義務人應按照主管或投資關系確定:非公司制的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為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的集體企業法人為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型聯營企業為其聯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為合資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為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為其控股股東。
(三)企業法人已辦理注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發生糾紛的,應以清算義務人為當事人。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影響其訴訟主體資格,可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銷。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如果發現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應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然后將剩余財產在法人出資人之間按出資比例分配;如果發現公司資不抵債的,無法完全清償所有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由人民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根據破產程序對公司的債務進行重組全盤處理。公司清算后,債權人要對債權進行申報,以公司財產清償債務,公司注銷后終止,債權無效。但公司清算有過錯,造成債權人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可以向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主張債權按照破產程序,應當通知并公告債權人登記債權。公司一般財產(非抵押物)處置所得順序扣除破產費用、員工工資和安置費用、稅金后不足償付全部債務時由一般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償還債務有剩余由全體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規定分配。
債權申報的材料有哪些
1、《債權申報表》
按照《債權申報表》(后附)的要求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無擔保、有無訴訟、裁定或裁決以及債權形成基本情況等事項。
在“債權形成基本情況”一欄中可以詳細說明: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轉移、履行、抵銷、清償或部分清償、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原始數額、余額、各種利息、罰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構成事項)等全部情況。
機構債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須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
(2)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3)委托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機構債權人委托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委托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3、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1)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2)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3)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轉移、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4)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經判決正在執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起訴書、仲裁申請書、訴訟保全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申請書、法院執行裁定書、法院執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5)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4、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