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以后的債務怎么辦(破產后債務還需還嗎)
企業破產重整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企業破產重整是一種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企業破產問題的方法。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債務的處理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以下是企業破產重整后債權債務的處理方式:
1. 債權人會議: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人會議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債權人會議是指債權人之間召開的會議,主要目的是討論并決定企業破產重整的方案。在債權人會議上,債權人可以就企業的債務進行討論,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企業破產重整的方案。
2. 債權債務協商: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進行協商,以達成一致的意見。在協商過程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就債務的清償方式、清償期限、清償順序等問題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的意見。
3. 債權債務清償: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債務的清償是非常重要的。債務清償是指企業破產重整后,債務人按照破產重整方案的規定,向債權人進行清償。債務清償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清償,也可以是分期清償。
4. 債權債務轉讓:在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債務的轉讓也是一種處理方式。債權債務的轉讓是指債權人將自己的債權轉讓給其他人。債權債務的轉讓可以幫助債權人減少損失,并且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進行破產重整。
總之,企業破產重整后,債權債務的處理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債權人會議、債權債務協商、債權債務清償和債權債務轉讓是企業破產重整后債權債務的處理方式。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應該積極協商,以達成最佳的債務處理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二)債權分類;
(三)債權調整方案;
(四)債權受償方案;
(五)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六)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
(七)有利于債務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二條下列各類債權的債權人參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依照下列債權分類,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一)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
(二)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三)債務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債權。
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決定在普通債權組中設小額債權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城投公司破產后,所欠的債務怎么辦
投資公司破產后,債務是這樣處理的:
1、公司要破產的,應當進行破產清算,由人民法院確定清算組;
2、債權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管理組申報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會根據法律的規定,按照債務的性質,來確定清償順序的,比如是普通破產債權的,一般是最后償還的,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會按照比例清償。
一、公司破產欠的債務解決方式如下: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2、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3、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余下債務不再償。
4、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二、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破產之后債務怎么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終止后應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公司法》的規定,進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對外一切民事行為,包括起訴、應訴都以清算組的名義進行,由清算組催收債權,這樣利于實現怠于清算的企業及其股東與其他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平衡。
公司終止后,該公司的股東有義務組織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依法清理企業財產,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并直接受償,可以應訴并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
公司終止而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義起訴應訴。該公司的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但股東可以作為應訴被告,承擔組織成立清算組,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的責任,這一判決的效力及于清算組織。在執行階段,股東仍怠于清算的,債權人可申請法院裁定由債權人組織清算,清算費用由股東承擔。
實踐中,有的公司在起訴、應訴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而在訴訟開始之后發生公司被終止的情況,作為公司的股東或出資人應爭取主動,依法成立清算組織,可以將訴訟主體由終止公司變更為清算組織。因為清算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財產,行使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都來源于公司,對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繼承性,可以延續原公司的行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無論在訴訟的一審、二審、重審或執行階段,都可以將清算組變更為新的訴訟主體。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宣布破產后的債務問題怎么解決
宣布破產后的債務問題解決方法如下:
1、無限責任公司破產的話,如果公司資不抵債,個人還要承擔剩下的債務,會涉及個人財產;
2、債權人和債務人也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上訴法院,申請對企業進行清算。清算企業債務的清償能力,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如企業實收資本少于注冊資本應補足各自認繳資本;
3、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所組成,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清償責任,也就是說只要公司經過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東沒有抽逃資金和資產等現象,就算資不抵債,法人和股東也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破產清算注銷流為:
1、到國稅拿表格,按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行政機關會發給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行政機關會發給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著兩張通知書,注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交回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申請破產后,債務仍然需要償還。破產企業需要以破產財產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職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補償金;所欠的稅費;和普通的破產債權。如果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則企業注銷后,就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企業申請破產后所欠的債務怎么辦?
法律主觀:
企業申請破產后債務應當由企業償還。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法院經過實質審查,若是認為符合破產條件的,就會宣告破產。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破產后債務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公司破產后債務由公司承擔。公司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資產承擔。公司被宣告破產后,對于債權人債權不能得到足額清償的,已足額認繳入股的股東不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法院終結執行。個人申請破產后,可以視為其已經不具有了還債能力。那么此時對于其的債務問題,就可以從不具有還債能力進行分析。法律規定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申請破產后對個人的影;喪失對財產的處分權;不得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對債務人人身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衍生問題: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國外個人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法律主觀:
個人破產后債務的處理辦法是:
1、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2、經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后,債務應當予以清償;
3、對于破產清算后無力償還的,企業注銷后可以不再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申請破產后欠款怎么辦
申請破產后,欠款的處理方式如下:
1、破產清償:在破產程序中,破產管理人會進行清償債務,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如果申請人有財產,可以通過出售財產來清償債務。如果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可以申請破產免責,即申請人不再承擔債務;
2、債務重組:在破產程序中,申請人可以申請債務重組,與債權人協商重組債務,達成協議后可以免除部分債務或者延長償還期限等;
3、個人破產:如果破產管理人認為申請人沒有財產可以清償債務,可以申請個人破產,即申請人不再承擔債務。個人破產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請,經法院審核后批準后,會進行清償債務和財產分配等程序。
申請破產后欠款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
1、經營不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經營不善、管理混亂、市場競爭等問題,導致經營狀況惡化,無法償還債務;
2、資金鏈斷裂: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資金鏈斷裂,無法保持正常經營活動,導致出現欠款問題;
3、投資失?。簜€人在進行投資時,由于投資失敗或投資風險大,導致負債過高,無法償還債務;
4、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在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發生時,個人或企業的資產遭受損失,無法償還債務。
綜上所述,破產程序中需要遵守相關法律和程序,尊重債權人的權益,同時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需要申請破產,建議咨詢律師的意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很多企業經營困難,有些企業到期無法償還債務,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終止后,應按照《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規定,進入清算程序,設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對外所有民事行為,包括起訴、訴訟在內以清算組的名義進行,清算組催收債權,有利于清算企業及其股東與其他債權人、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平衡.
公司終止后,該公司股東有義務組織設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依法清理企業財產,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直接受償,起訴清理所得財產償還債務.
公司終止并未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可不可以以原公司名義起訴申訴.該公司股東可不可以直接以原告身份起訴主張公司債權.但是,股東作為應訴被告,可以承擔組織成立清算組,清理得到的財產償還債務的責任,這個判決的效力和清算組織.在執行階段,如果股東仍怠于清算,債主可以申請法院判決債主組織清算,清算費用由股東承擔.
實踐中,一家公司在起訴、訴訟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但訴訟開始后公司中止的情況下,作為公司的股東和出資者必須積極設立清算組織,可以將訴訟主體從中止公司變更為清算組織.由于清算組管理的是原單位的財產,所以行使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都來源于單位,對原單位有完整的繼承性,可以延續原單位的行為,但不能否定原單位已經做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管是訴訟一審、二審、重審還是執行階段,都可以將清算組改為新的訴訟主體.
公司破產后,應按以下順序償還債務:
1、破產企業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不足.企業員工的權益首先要受到保護,破產企業員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優先支付,保障員工再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求.
2、破產企業欠稅.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破產企業借的稅金也必須優先償還.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償還企業借的市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錢.
另外,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和其他擔保物的財產,一般不能作為償還的財產.因為當債務人無法履行義務時,作為抵押物或其他擔保物的財產實際上已經轉換成債權人的財產.債務人不能再行使權利了.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和其他抵押物的財產,銀行和其他債權人享有優先償還抵押物和其他抵押物的權利.抵押物和其他擔保物的價格超過擔保的債務金額的,超過部分是破產償還的財產.
城投公司破產后,所欠的債務怎么辦
城投公司破產后,所欠的債務會通過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進行處理。首先,破產管理人會被任命來接管公司的資產和業務。破產管理人會對公司的資產進行清算,出售公司的資產以換取現金,用來償還公司的債務。
在這個過程中,所有的債權人都需要向破產管理人申報自己的債權,并提供相關的證據。破產管理人會對所有的債權進行核實和確認,然后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進行清償。
一般情況下,清償的順序是先清償有優先權的債權,比如員工的工資和社保等,然后是普通的債權。如果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的債務,那么債權人可能會面臨部分的損失。
以上是一般的處理方式,具體的處理過程可能會因為具體的法規和案情而有所不同。這個過程一般需要專業的法律和財務知識,因此建議債權人在這個過程中尋求專業的法律和財務咨詢。
總之,城投公司破產后,所欠的債務會通過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債權人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報和確認自己的債權,可能會面臨部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