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訴訟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必要共同訴訟原告只起訴一個被告)
必要共同訴訟人與有獨三的區別
法律主觀: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范圍程序法中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引起必要共同訴訟的情形包括: 1、掛靠關系中的掛靠者與被掛靠者作為共同訴訟人 《民訴意見》第43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并以集體企業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2、個體工商戶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時應作為共同訴訟人 《民訴意見》第46條第2款規定, 營業執照 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被告。 3、個人合伙中的合伙人作為共同訴訟人 《民訴意見》第47條規定,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個人合伙有依法核準登記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注明登記的字號。全體合伙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伙人出具推選書。此種情形必須與合伙組織相區別?!睹裨V意見》第40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伙組織。區別個人合伙與合伙組織的關鍵在于三點:其一,合伙組織是否合法成立;其二,合伙人簽訂 合伙協議 后,是否各自出資形成合伙組織的獨立財產;其三,合伙組織是否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如果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就應當以該合伙組織作為當事人;如果不具備,則應當由合伙人作為共同訴訟人參加訴訟。 4、企業法人分立的,應以分立后的法人為共同訴訟人 第50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后的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5、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等關系中出借單位與借用人應為共同訴訟人 第52條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帳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因為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等實際上是借用了一個法人的名義,此時,出借人與借用人之間必然形成了一種不可分的權利義務關系。 6、保證關系中的共同訴訟人 第53條規定,因保證 合同糾紛 提起的訴訟, 債權人 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 連帶責任 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 根據該條文,在當事人對保證責任形式未作出明確約定時,即推定為一般保證責任。 7、繼承關系中未一同起訴的其他繼承人應當作為共同原告 第54條規定,在繼承遺產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不愿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為共同原告。當然,如果未共同起訴的部分繼承人就所爭議的遺產享有 遺囑繼承 權,則享有 遺囑 繼承權的繼承人應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可概括出必要共同訴訟人的7大范圍。希望我們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時候給到您一些幫助。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到網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關系必要共同訴訟即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合并審理的訴訟。必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訴訟人?!蹲罡呷嗣穹ㄔ好袷略V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共同進行訴訟,存在著以下兩方面的法律關系:1.共同訴訟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這是指原告和被告之間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是請求人民法院裁判的對象,是共同訴訟人的外部關系。2.共同訴訟人之間的關系這是指共同訴訟人相互之間的關系,即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內部的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3條第2款的規定:“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的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這就是說,必要共同訴訟人之間采用協商的原則,協商一致的訴訟行為對全體有效。共同訴訟人中一人的訴訟行為不能取得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的,這一訴訟行為只對事實行為的本人有效。例如,共同原告中的一人放棄訴訟請求,變更訴訟請求,經共同原告全體承認的,對全體有效;共同被告中一人承認對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經共同被告全體承認的,對全體有效。這里的承認可以是書面承認,也可以是口頭承認,但口頭承認必須記入筆錄,并經全體共同訴訟人簽名或者蓋章。由于每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都是有權獨立實施訴訟行為,彼此具有獨立性,任何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有權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什么是必要共同訴訟人
法律主觀:
共有人是必要共同訴訟人,必要共同訴訟人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2人以上并擁有共同的訴訟標的。其構成條件如下:,(一)、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2人以上。,(二)、當事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因為共同訴訟人對于訴訟標的原先就存在的同時權利或義務;或因為同一事實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訴訟人之間產生了共同的權利或義務。,(三)、在訴訟中共同訴訟人都參見訴訟,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認可,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由此可見共有人是必要共同訴訟人。,就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2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經當事人同意而進行的共同訴訟。構成條件:,(一)、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2人以上。,(二)、訴訟標的為同一種類,主要是指同一類型的民事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各個共同訴訟人與對方當事人爭議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是相同的。,(三)、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四)、當事人同意合并審理。,一審程序:,(一)、原告起訴;,(二)、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四)、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調查。,(六)、法庭辯論。,(七)、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八)、判決宣告,二審程序:,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范圍和內容上。,看完這些,想必大家對這個問題有所理解,共有人可以算作是必要共同訴訟人。
法律客觀: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關系必要共同訴訟即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合并審理的訴訟。必要共同訴訟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訴訟人?!蹲罡呷嗣穹ㄔ好袷略V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共同進行訴訟,存在著以下兩方面的法律關系:1.共同訴訟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這是指原告和被告之間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是請求人民法院裁判的對象,是共同訴訟人的外部關系。2.共同訴訟人之間的關系這是指共同訴訟人相互之間的關系,即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內部的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3條第2款的規定:“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的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边@就是說,必要共同訴訟人之間采用協商的原則,協商一致的訴訟行為對全體有效。共同訴訟人中一人的訴訟行為不能取得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的,這一訴訟行為只對事實行為的本人有效。例如,共同原告中的一人放棄訴訟請求,變更訴訟請求,經共同原告全體承認的,對全體有效;共同被告中一人承認對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經共同被告全體承認的,對全體有效。這里的承認可以是書面承認,也可以是口頭承認,但口頭承認必須記入筆錄,并經全體共同訴訟人簽名或者蓋章。由于每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都是有權獨立實施訴訟行為,彼此具有獨立性,任何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有權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共同訴訟人和共同原告的區別
法律解析:
共同訴訟人是否屬于共同原告或屬于共同被告 共同訴訟人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 法院 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人。主要分為必要共同訴訟人和普通共同訴訟人。共同訴訟人,可能是共同訴訟原告人,也可能是共同訴訟被告人。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普通共同訴訟構成要件 1.有兩個以上屬于同一種類的訴訟標的。普通共同訴訟屬于訴訟客體的合并,并因為訴訟客體的合并,導致訴訟主體的合并。因此要成為普通共同訴訟,必須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就兩個以上同一種類的訴訟標的向同一法院起訴或應訴。 2.由同一法院管轄,適用同一訴訟程序。 3.符合合并審理的目的。普通共同訴訟的目的在于實現訴訟經濟,節約司法資源。因此即使符合普通共同訴訟的構成要件,但如果不符合合并審理的目的,也不能合并審理。 4.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當事人也同意合并審理。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是否合并審理,由人民法院決定,但應征求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不同意的,法院不能硬性合并為共同訴訟。 普通共同訴訟人內部關系 由于普通共同訴訟是可分之訴,因此普通共同訴訟人各自擁有獨立的訴訟實施權。其中任何一個共同訴訟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均不發生效力。 但各個普通共同訴訟人的行為間,仍然有一定的聯系,其中一人在訴訟中的作為或不作為,在法院認定其他共同訴訟人的請求或答辯時,具有證明作用。 共同訴訟人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人。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 合并審理 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區別
法律分析:1、民事訴訟第三人就是指其與案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但是案件的結果又會影響其相關利益的人.共同訴訟人當人就是與案件有直接關系的人。
2、共同訴訟人,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人。分為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和普通的共同訴訟人。共同訴訟人是當事人的一種,也屬廣義的當事人。原告一方為二人以上的,稱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為二人以上的,稱為共同被告。一同在人民法院起訴的共同原告,或一同在人民法院應訴的共同被告,稱為共同訴訟人。
3、簡而言之,共同訴訟人就是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第三人就是于案件有間接關系的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法院對同一問題作出相互矛盾的判決,也便于訴訟,節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共同訴訟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十六條 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下列對民事訴訟法中的“共同訴訟人”的表述,最適當的是( )。
【答案】:B
本題考查程序法常識。
“共同訴訟人”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含二人),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人。
A項錯誤,“共同訴訟人”訴訟地位相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含二人)時,要么同為原告,要么同為被告,不可能是總稱,此選項表述錯誤。
B項正確,共同訴訟中人在共同訴訟中訴訟地位相同,其中,原告為二人以上的稱為共同原告,被告為二人以上的稱為共同被告。
C項錯誤,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屬于民事訴訟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此選項表述錯誤。
D項錯誤,在同一訴訟中,與訴訟標的有利害關系的所有訴訟參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訴訟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此選項表述錯誤。
故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