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敗訴了會退訴訟費嗎(原告敗訴會退訴訟費嗎法院)
原告的訴訟費為什么退回來呢
法律主觀:
退費的概念及幾種退費的情況 訴訟 退費是當事人從人民法院退出預收和結算的余額部分,也就是當事人預交的 訴訟費 超過實際應交納的部分退給當事人,顧名思義就是多退少補。那要怎樣退訴訟費呢,實踐中退費的情況如下: 1、當事人起訴,法院審查后預交一定數額的費用,案經審理結案后根據裁判文書確定的數額,把小于預交數額應退給當事人的差額。 2、原告當事人預交訴訟費后,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被告承擔,被告補繳后,由人民法院退還給原告。 3、 二審 案件當事人雙方上訴均繳納訴訟費的,根據法律規定敗訴人承擔的原則,勝訴方可直接辦理退費。 4、一方上訴繳納訴訟費,判決或裁定另一方承擔并繳納后,退還給上訴人繳納的費用,否則待進入執行階段后處理。 5、訴訟中,當事人自愿申請撤訴,辦理50%的退費數額。 6、雙方上訴預繳的,案經審理,雙方承擔的,退給當事人的差額部分。 7、案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按協議約定訴訟費承擔,應辦理的退費部分。 8、其它情況的退費。 訴訟費用 交納范圍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 證人 、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 一審 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 法規 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 管轄權異議 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九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 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 證據 ,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 強制執行 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 申請破產 ;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訴訟費如果沒有開庭可以退還嗎
訴訟費如果沒有開庭可以退還。
法院如果是因為撤訴或者調解結案而沒有開庭,那么訴訟費會退回一半。繳納方是敗訴的一方。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3、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撤訴的定義:
1、撤訴是原告自立案到判決或裁定前的訴訟過程中,主動撤回訴訟請求、申請人民法院終止訴訟程序的活動,是原告對其處分訴訟請求的程序權利的活動;
2、撤訴是指原告在案件審結后審判前,申請撤回起訴或上訴的訴訟行為;
3、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訴和抗訴。一經撤訴,訴訟程序隨即終止。
申請撤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處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請撤訴,但他的撤訴并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訴訟的正常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一是有權申請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行為,不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有損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必須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須經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未開庭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打官司輸了訴訟費退不退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宣判后,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告預先交納的,如果勝訴了,法院會退還訴訟費用,然后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
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什么時候退還原告
訴訟費退還需要多長時間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五十三條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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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后撤訴的訴訟費能退嗎?
一、撤訴后訴訟費用怎么處理
1、起訴后撤訴的話訴訟費可以去退。撤訴的訴訟費是減半收取,所以可以退一半。法院會在作出準予撤訴裁定的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退還給撤訴的當事人。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二、申請撤訴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撤訴需要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
4、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等。
訴訟費可以退嗎
訴訟費可以退,當事人在判決書生效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退還訴訟費,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當事人的退費申請后進行審批流程,退還訴訟費。在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對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時預繳訴訟費,判決書下達后人民法院應當退還。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立案后,當事人需要持繳費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然后拿銀行繳費的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給雙方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訴訟費數額。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并判處原告勝訴的,原告可以拿著判決書要求人名法院退還其所交的訴訟費用。被告是否按照規定繳納訴訟費與原告無關,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尚未交納訴訟費為由拒不退還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即無論敗訴一方是否交納法院判決的應當負擔的訴訟費,原告預繳納的訴訟費用法院都應當退還。對于被告敗訴沒錢交訴訟費或拒不履行繳納訴訟費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院駁回起訴,訴訟費退嗎
訴訟被法院駁回,如果是駁回起訴,已經交了的訴訟費可以退回來。如果是駁回訴訟請求,預交的訴訟費用就不能退還了。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1、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
2、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3、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5、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6、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7、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原告打官司輸了 訴訟費能退回來嗎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且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可以撤訴,訴訟費減半收取,已經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退回一半;按簡易程序收取了訴訟費的,本身就按減半收取,因此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進入審判程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并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睹袷略V訟法》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可以通過下列步驟進行退費:第一:找到主審法官領取退費函及當時繳費時的收據;第二: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如屬單位行為則需要開具單位授權委托書;如屬個人行為則需要拿本人身份證)及當時繳費時的收據復印件;第三:到該法院退費窗口填寫退訴訟費申請表;第四:退費窗口核對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則會辦理退費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对V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