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別人不給錢犯罪嗎
雇傭童工不給錢違法嗎?
雇傭童工不給錢是違法的行為。雇傭童工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如果不給童工正常的工資更是違法的行為,因此可以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充分的協商索要工資的,協商無效的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
一、雇傭童工不給錢違法嗎?
雇傭童工不給錢是違法的行為。雇傭童工不給工資的,當事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引入執法機構的監督與檢查。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那么該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補償。
二、構成非法雇用童工罪的條件有哪些?
1、違反勞動管理的法規的,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雇用是指支付工資使用他人為自己提供勞動的行為。如果是父母讓未成年子女在自己的工廠、作坊等從事勞動的,不宜認定為雇用關系。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禁止招用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任何用人單位和個人,使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屬于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另外,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十六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學校、其他教育機構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進行不影響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實踐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勞動的,不屬于使用童工。
但是,招收文藝、體育工作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司法實踐中要注意與一些單位或個人,打著文藝、體育活動的招牌,非法雇用童工進行低俗、危險表演的行為相區別。
2、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高空、井下的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的,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都屬于違法行為,但并非都屬于犯罪行為。
根據國家保護未成年工(指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的規定,對于未成年工,不得按照其從事第四級勞動強度的作業。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里的勞動強度是國家勞動保護部門為了進行科學的勞動保護管理,針對正常的生產勞動作業所作的區分,并與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和福利待遇相聯系。
雇傭童工本身就是違法的,一般年滿16歲的人才具有勞動能力,才是合法的勞動者。雇傭童工的工資實際上是對雇傭未成年人的一種賠償,因此,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只要存在了勞動關系,童工是可以依法去索要自己應得的勞動報酬的。
雇傭別人討債犯什么罪
法律主觀:
合理正當的討債屬于合理催告,不構成犯罪,討債公司追討債權會不會構成犯罪,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通過非法拘禁、暴力毆打等方式追討的,會構成刑事犯罪。
法律客觀:
《貸款通則》第十九條借款人的義務:一、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二、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三、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四、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五、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六、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
雇傭他人討債是否犯罪
民間借貸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一種現象,但不免有人借錢后不還,情緒激動的債主此時可能會選擇雇人討債。那么雇傭他人討債是否犯罪,下面由我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雇傭他人討債是否犯罪
分情況。
正常的索取債務并不違法,但是如索債過程中有威脅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事實,則應當依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若造成對方輕傷及以上,還可能構成刑法的故意傷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沒有借條如何要債?
1、沒有借條,可以找證人
雙方雖沒有書面借款合同,但如果無利害關系第三人的證言足以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及借款數額,則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被告應當履行還款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借條和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司法實踐中,所以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一樣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2、沒有借條,可以偷偷錄音
債權人如果在提供該錄音的同時,還提供了錄音時在場證人的證言及電信部門的電話詳單予以佐證該錄音的真實性,因此該錄音是客觀真實的,具有證明效力。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雇傭他人討債是否犯罪”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包工包料不給錢砸了觸犯法律嗎
對于包工不包料不給錢的情形,如果當事人將材料毀壞的,有可能屬于違反治安行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
老板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若工人故意損毀公司財物,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正常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如果實在裝修好了業主不給錢,那么完全可以通過正確的法律途徑進行解決,那么相信法律也會給出一個比較公正公平的解決方案。那么私自跑到業主家里去進行打砸,那么肯定是非常不理智的行為。在法律層面上認為即使裝修好了沒給錢,那也屬于他人的個人財產,如果冒然的去砸,那么就會涉及到違法行為。因為在裝修之前肯定是會簽訂一些裝修合同的,如果驗收通過之后,業主仍然不給錢,完全可以起訴業主,而且勝率非常的大。人身損害,土地糾紛,醫療事故,婚姻,家庭,繼承等民事糾紛,如果當事人將人家的房子砸了,當事人還得賠償業主的經濟損失,得不償失,當事人將別人送上法庭進行行政及司法訴訟,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我給包工頭干了六天活活不給錢我把我干的活破壞了犯法嗎?
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干了活不給工錢可以到勞動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般只要是有人雇傭了公民為其服務或者付出勞動的話就應該給予一定數量金錢作為交換,如果老板在員工干完了所有任務之后卻不給錢的話,這是絕對違法且可能會被公民的舉報而面臨處罰。
法律分析
勞動者給個人老板干活,在沒有合同的保障下都是很容易被老板拖欠工錢的情況的,但是即使如此他們作為正常的勞動者也是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并且請求幫助討要自己應得的錢的,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給別人找人工,把工人放在那干活,干完不給錢怎么辦?
像這種情況,由于你跟工人之間就沒有建立任何的合同以及也沒有勞動協議,所以說跟你是沒有任何的關系。
現在的你是可以要求你所帶去的工人去當地的勞動局投訴這個建設單位的。
這主要就是因為建設單位是具有監管力度的,如果他們所雇傭的施工單位沒有給員工發工資,或者是發生拖欠員工工資的問題,那么這些個員工是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申請支付令的,這樣的話建設單位就會把工資給予這幫員工們,但是建設單位又可以去找到施工單位,扣除他們的工程款和違約金。
別人給辦事沒辦成錢不給我,算詐騙嗎?
托人辦事,對方收錢后事沒辦成,構成詐騙罪。數額較大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擴展資料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當下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夸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
根據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騙取財物的以詐騙罪論處。
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
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但不成立詐騙罪(詳見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關于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思,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
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
最后,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根據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根據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監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最新司法解釋,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起點。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并依法處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詐騙罪并不限于騙取有體物,還包括騙取無形物與財產性利益。根據刑法第2l0條的有關規定,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門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成立詐騙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詐騙罪
我給別人干活,他不給錢我該怎么辦
老板雇工付工錢換取 工人的勞動服務。工人打工用勞力賺取勞動 報酬。工人干完活,老板就應該付工錢。這是古今中外都約定成俗的勞動法則。雙方都應嚴格遵守。只是付酬多少和付酬時間及形式需雙方自己約定。一般單位及個人都能如期履約的。但目前雇傭市場混亂,特別是一些小微企業和包工頭,因為他們的資金比較薄弱,一時周轉不來,導致拖欠工資。也有的是三角債務人欠人,上游方資金沒到位,導致下游小老板或包工頭發不了工資。也有個別小老板或包工頭為了賺取投資回報或利息而拖欠工人工資的。工人們碰到這種情況是挺煩心的。若催討無效。可報有關勞動保障部門。請他們協商調解或仲裁處理。農民工兄弟切莫釆取過激行動。
首先,你說你干完活,老板不給你錢。那我們就要確認你和你老板是什么法律關系。是雇傭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其次,就是采取那種救急方式來解決你的問題,
其一,雇傭關系,雇傭關系顧名思義就是個人找你干活,你干完活,你們的雇傭關系就結束了。這個時候你可以向他要錢,那么他有沒有給你打欠條之類的證明。沒有的話,就要找證人證明了這活是你干的。確定了,有證據了。就去勞動檢察大隊去,說明情況后會幫你解決。
其二,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關系,一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用工資,社保繳費單,工作服,工作證等證明勞動關系。再確認是勞動關系后,你就可以去你工作所在轄區的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去申請勞動仲裁。具體的仲裁程序之后怎么解決,我之前有過回答你可以去看看。
最后,最重要的不管是那種關系,欠你的錢你都要有相應的證據,最基本的欠條與勞動合同。
還有,勞動者本來就是通過雙手掙錢的,不容易。要錢的時間不能拖,與老板商量不成,直接找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委解決。申請仲裁是不收費用的,裁決之后由被申請人承擔。
請別人幫自己拿工資可拿到了不給我這算犯罪嗎
1、請別人幫自己拿工資,可拿到了不給所有權人,涉嫌侵占罪,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