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債權轉讓糾紛(債權轉讓屬于什么糾紛)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由解讀
法律分析:認為債權轉讓糾紛案件是一種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債權轉讓,所以統統地就把這樣案件案由定為欠款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權轉讓糾紛是否必須追加轉讓人
在債權轉讓合同糾紛當中可能涉及的當事人并不止合同雙方當事人,還有可能涉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那么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是可以的。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后,受讓人與債權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受讓人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合同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對方與受讓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對方就合同權利義務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出讓人列為第三人。
二、什么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前提下,合同權利方將其依據合同一享有的債權通過協議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與受讓人間就原合同債權的轉讓而訂立的合同,即為債權轉讓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債權;二是債權依據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轉讓的情形;只是債權人與受讓人的轉讓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轉讓既可以是全部債權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債權的轉一讓,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并末改變,只是權利義務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協商處理和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三、債權轉讓糾紛答辯狀
答辯人:姓名:xx性別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 現住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被答辯人:姓名:xx,性別: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現住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被答辯人xxxx向貴院提交了一份《債權轉讓糾紛答辯狀》,要求答辯人和被告xxx返還轉讓協議xxxx萬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后,認為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對性,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要求返還轉讓協議。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無據可依。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被答辯人顯然只具有向被告請求還款的權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義務。而答辯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也不具有返還轉讓協議的義務。事實上,答辯人在該《債權轉讓協議》上以簽字方式所做的見證只是用來證明被告將于何時還款的事實,證明該事實的真實、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辯人卻在被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向答辯人提出了要求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顯然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辯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行為并非擔保行為,而是對該轉讓協議事實的一種見證。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5種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辯人出具的《債權轉讓協議》上,答辯人簽字
因此,答辯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的行為并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說是對被答辯人與被告之間轉讓協議事實的一種見證??梢娫诒景钢写疝q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生轉讓協議成為轉讓協議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生任何利害關系。而在債權轉讓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債權轉讓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三、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擔保,該擔保也已經逾期,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期間也已經到期,答辯人將免除保證責任,不承擔還款義務。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對保證期間未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以簽字的方式進行見證的行為即使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答辯人也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支持答辯人的答辯,駁回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
綜上,答辯人認為在被答辯人XX與被告xxx之間轉讓協議而引起的糾紛中,答辯人既未與被答辯人發生借貸行為,也未有任何擔保表示,并非本案的當事人。同時即使答辯人簽字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也已經逾期,答辯人的擔保責任也已經被免除。因此,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轉讓協議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認真審查,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中可以追加轉讓方為第三人嗎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后,受讓人與債權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受讓人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是什么
法律分析: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就是因履行債權轉讓合同而發生的糾紛。處理途徑:(1)協商處理。(2)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萬達普惠沒還說我債權轉讓了是什么意思
債權轉讓就是原債權人發生變更,無力償還貸款,一般只是民事糾紛。如果對方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后,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
拓展資料: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第三人。
債權轉讓的特征:
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讓與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以外,無須履行特別的合同的形式,債權讓與合同是否作成書面形式,不影響其效力。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讓與,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于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讓與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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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法律分析:債權人與受讓人間就原合同債權的轉讓而訂立的合同,即為債權轉讓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包括:一是存在有效的債權;二是債權依據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轉讓的情形;只是債權人與受讓人的轉讓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轉讓既可以是全部債權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債權的轉一讓,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并末改變,只是權利義務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協商處理和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如何正確理解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70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您好,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70條為債權轉讓合同法第70條的是指關于債權轉讓合同引起的一系列糾紛。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并共享連帶債權。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或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在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參加到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此時,合同權利人一方已由一人變成數人,合同之債成為多數人之債。
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四)、必須有轉讓通知。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是什么
債權轉讓 合同糾紛 就是因履行債權 轉讓合同 而發生的糾紛。處理途徑: (1)協商處理。 (2)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 侵權行為 、無因管理、 不當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