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借貸雙方未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
法律主觀:
對于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款訴訟怎么計算時效起算時間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 債權人 要求 債務人 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 民法典 》第511條第(4)項規定關于履行期限不明,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的規定,適用于一般合同之債。例如,在 買賣合同 、承攬合同或 勞動合同 等合同關系中,經結算而確定了欠款卻沒有約定支付時間的,在司法實踐中普遍認為從結算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如果按照第一種觀點的理解,也從債權人第一次主張欠款后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則勢必與相關法律規定相沖突,而且也不符合交易習慣??梢?,作為 借貸 之債,就訴訟時效起算而言也不應有例外。不能過分強調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偏離法律的基本原則。即使在 民間借貸 中,人們存在著“有債必還”、“父債子還”等沒有期限之債的世俗觀念,我們也應該通過法律的正確指引而使他們步入法制經濟社會。綜上所述,約定有還款期限的欠款應當自期限屆滿時起算訴訟時效,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款應當自借款成立時起算訴訟時效。 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條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算起
法律主觀:
一、欠條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算起(1)約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債權請求權,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算;(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從債的關系成立時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諾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對待;(3)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或期限到來時起算;(4)原物返還請求權從租賃關系終止時起算,恢復原狀請求權以物被損害時起算;(5)以不作為義務為標的的債權,從義務人違反義務時起算;(6)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的傷情,后經檢驗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傷勢確診之日起算;二、民間借貸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確了履行地,雙方爭議應由履行地法院管轄;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那么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法復[1993]10號,即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梢姾贤男械厥窃诔鼋璺剑@與《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條規定是一致的。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是,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五百一十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訴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義務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后未履行歸還借款的義務,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負有給付貨幣的義務。此時,接收貨幣在出借方即貸款方所在地,依照上面陳述的法律規定,由出借方(貸款方)即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若借款合同簽訂后,出借人(貸款人)未履行義務,導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此時應履行義務的是出借人(即貸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復[1993]10號批復規定,由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此時應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即貸款人所在地),而不應適用合同法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在接受貨幣一方(借款人方)即接受貨幣所在地履行。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有效應判決履行,此時法院判決履行即判決貸款人履行義務,給付貨幣給借款人(接受貨幣一方),這樣裁定管轄權由貸款方(出借人)所在地(被告地)法院管轄,有利于法院執行(可理解為執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轄),此種情況比較少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此規定如何適用借款合同中的民間借貸糾紛呢?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一般為公民個人,若借款時沒寫借條,沒約定利息,這樣的合同屬無償合同,是實踐性單務合同。當出借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之后,出借人不再負有其他任何義務,合同的義務主要是借款人的義務,即具有給付貨幣付還出借人的義務,此時,雙方當事人發生糾紛時,應適用民訴法二十二條的規定,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轄。若當事人對借款進行結算后,由借款人出據欠條給出借人存執,當雙方發生糾紛時,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此時,欠條應視為書面合同,適應最高人民法院法復[1993]10號批復的規定,由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適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同樣,借款人出據借條(或借據)給出借人(貸款人)存執的,當出借人依據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由原告人(出借人,貸款人)所在地(即接受貨幣方)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
法律主觀:
一、一般的 訴訟時效 從什么時候
1、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對應當知道的理解: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期限屆滿之日起為應當知道之日。附條件的從條件成就之日起。
對 “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體的加害人之時。如甲被人從背后打傷,后多方打聽才知道是乙所為,那從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2、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債,自權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優惠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因為在此類債權債務關系中,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履行。債務人不依債權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構成侵權事實,債權人得以行使請求權。如果法律或合同規定了優惠期,則債權人請求履行只引起優惠期的起算,則當優惠期結束,債務人仍不履行時,才產生請求權。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 法定代理人 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二、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 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
(二) 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
(三) 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三、《民法典》三年訴訟時效適用范圍是什么
《民法典》對訴訟時效制度作了完善:將現行兩年的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明確了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等,并強調了訴訟時效的法定性。綜上所述,此次民法典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規則做出了完善規定,新增了幾種特殊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的時間是怎么計算的
訴訟時效的時間是怎么計算視情況而定: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如下: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綜上所述,訴訟時效,又稱為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于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權即喪失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的權利。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主要限于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權利人行使權利,穩定法律秩序。訴訟時效期限屆滿體現了對義務人時效利益的保護;法律關于時效期間的規定,屬于強制性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加以改變。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法律主觀:
一、訴訟時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訴訟時效 開始算的時候如下: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開始起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起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二、訴訟時效期間的劃分
訴訟時效期間的劃分如下:
1.普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3年;
2.短期訴訟時效:下列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賠償的;延付或拒絕租金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特殊訴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不是民法規定的,而是由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
4.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三、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
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斷的事由如下: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
2.請求。這里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無履行期限債務的訴訟時效的起算
法律主觀:
債務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以下情形確定:(一)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并向債務人明確債務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二)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表示拒絕履行之日起計算;(三)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了履行債務計劃,債權人沒有異議的,訴訟時效從履行計劃載明的最后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就是“無履行期限的債務在債務人未同意履行債務、債權人未向債務人請求過清償債權,訴訟時效期間不起算?!甭男衅谙薏幻鞔_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焙贤ǖ?2條第4項也有基本相同的規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