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條件都有哪些呢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指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指:因符合法定的或約定的條件,合同的債務債務終止,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等。合同權利義務合同作為一種法律關系,其內容就為合同權利義務。合同權利義務是由合同條款確定的。
因此,作為合同內容的合同權利義務與作為合同內容的合同條款是相互聯系的,都是合同的不同含義中的合同內容。合同義務是合同關系中義務人一方所負擔的義務。合同義務是由當事人約定的。
因此,《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蓖瑫r該條第2款還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币郎鲜鲆幎?,合同義務既包括當事人約定的義務,也包括當事人依法律規定應負擔的義務。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之后,由于情況或條件的變化或其他原因,致使需要第三人加入到合同中來,享有其中的某些權利、承擔某些義務,受該合同某種程度約束的一種法律行為。合同轉讓包括權利的轉讓、義務的轉讓或權利義務共同轉讓。
附隨義務是附隨于主給付義務的,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
第一,主給付義務是自始就確定的,決定著合同的類型,直接影響著合同目的的實現。而附隨義務是隨合同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的,不受特定合同類型的限制。
第二,主給付義務在雙務合同中構成對待給付,一方未履行主給付義務的,會發生履行中的抗辯權。而附隨義務原則上不屬于對待給付,不能發生履行中的抗辯權。
第三,一方不履行主給付義務的,可構成根本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而一方不履行附隨義務的,不構成根本違約,對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僅得請求賠償。附隨義務也不同于從給付義務,通說認為,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附隨義務是權利人不得訴請義務人履行的義務。
簡述在何種條件下合同的權利義務可終止。
【答案】:合同的終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合同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在客觀上已經不存在。當出現下列法定事由時,合同的權利義務可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在什么樣的條件下會終止呢
法律主觀:
在出現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某些情形時,合同關系在客觀上將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于消滅。合同終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等。,(一)清償,清償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的行為。即此處所謂的清償。清償以全面清償為原則。清償合同債務的人為清償人,清償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償債務的費用,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有約定之外,由債務人負擔。,(二)解除,解除包括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單方解除指當事人一方通過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歸于消滅的意思表示,雙方解除指雙方協議消滅原有的合同。解除還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抵銷,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提出抵銷的債權,為主動債權;被抵銷的債權,為被動債權。抵銷根據其產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銷和合意抵銷之分。,(四)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五)免除,即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的意思表示。,(六)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致使合同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合同終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終止與合同關系的消滅兩層含義。合同履行的終止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歸于消滅,并面向將來消滅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終止并不消滅當事人因此所應承擔的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合同關系的消滅是指當事人因該合同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完全不復存在,當事人不再履行合同義務,由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關系全部歸于消滅。,(一)行為人違反了后合同義務。,(二)造成了他人損害,主要是財產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三)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四)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主要是以過錯推定原則來認定行為人是否有過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符合合同權利義務終止條件的是什么
合同終止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八)債務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