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誤工費該由誰承擔(拖欠工資產生的誤工費)
農民工討薪期間的費用和誤工費由誰負擔
民工討薪誤工費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的。受害人因侵權行為受到傷害而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或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無法進行生產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因此而未獲得的工資其他補貼等。
一、民工討薪誤工費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討薪誤工費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的。
二、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1、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評定傷殘的前一日。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實際減少的收入必須是實際喪失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課酬、合法的兼職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業經營者作為受害者時所喪失的經營損失和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費的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后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但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3)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三、誤工費包括兩部分:
1、傷者本人治療創傷造成誤工發生的費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損害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發生的誤工費用;
2、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參與處理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包括死者家屬辦理喪葬事宜期間的費用。
近年來,網上關于農民工討薪的報道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當然討薪可能并不僅僅是農民工的問題。一些老板總是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在遇到此類事件的時候,利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是非常重要的,同時農民討薪用人單位是不用支付誤工費的。
農民工討要工資有誤工費嗎
一、農民工討薪有誤工費嗎
1、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誤工費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的過程如下: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保險公司誤工費賠償標準多少錢一天
根據當事人實際工資損失數額確定,在相關司法解釋中,對于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是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來決定的,是以受害人有無固定收入為界,分采用兩個計算標準:對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對無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為準計算,如果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則按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平均工資為標準計算。
拖欠工資的誤工費該由誰承擔
拖欠工資的誤工費該由老板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拖欠工資的誤工費我們有權利拿回嗎,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拖欠工資的誤工費該由誰承擔?
首先拖欠工資是不會產生誤工費的,他凡是拖欠了你的工資就說明你這段時間是在工作期間,如果說你們解除勞動合同了,那你們之間也沒有雇傭關系了,他也不會再拖欠你工資或者啊應該這段時間應該付給你工資這樣來講,所以說嗯這兩者是不相關的,如果你在追究對方的責任,這方面可以追究他的拖欠工資,這一塊的錢的話可以向12345投訴
工資拖欠不結賬可以算誤工費嗎?投訴已經有一周了
因為主張合法正當權利而造成誤工損失的,從法理上可以請求誤工損失的賠償。但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確定損失額度。
你可以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在他們責令支付而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50%至100%)。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誤工費怎么賠償,以及營養費賠償的標準
一、誤工費賠償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二、營養費賠償標準:
1、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2、侵害人探視受害人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擴展資料:
誤工費的特殊規定:
1、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2、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此,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3、《條例》規定與最高法院《若干意見》有一定的差異。前者的計算標準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這樣規定的:
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的賠償標準高于《條例》規定。
由于《條例》僅僅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因此,人民法院在確認該項賠償額時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進行審理。同時,醫院還應注意部分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項賠償額的計算有專門的規定 。
4、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誤工費
拖欠誤工費算不算拖欠工資
公司拖欠工資,如果確實造成誤工,可以索要誤工費。
拖欠工資期間也可以索要利息。
當然訴求是這樣的,勞動局或者法院支不支持就不好說了。
公司拖欠工資,違反《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可通過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向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若因此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還有權主張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沒有誤工費。
妥欠工資半個月算不算誤工費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半個月工資是不算誤工費的,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