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一般開庭2次(民間借貸一般開庭2次證人出現)
民間借貸一般開幾次庭能判
法律分析:一般案件開庭一次就可以,如果說有特殊情況比如說有新證據需要再次質證,或者給對方答辯期,或者涉及鑒定等會安排二次開庭。開庭結束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不履行債務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民間借貸案為什么要開兩次庭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按開兩次庭可能是因為第一次開庭期間出現了中止開庭的情況。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法律對民事訴訟案件開幾次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間借貸一般審理幾次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糾紛 是屬于 民事糾紛 的一種,民事 訴訟 審理案件的方式有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普通程序審理的期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間借貸被告不出庭,需要開幾次庭
法律分析:開幾次庭需要結合案件難易程度,被告經傳喚不出庭,可以缺席審判。法律沒有具體規定糾紛開庭審理一次性的,一般情況下,一個月之內開庭。案件自成立之日起,開庭前要經過幾道程序,相關程序到位后隨即開庭。以下幾種情況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間借貸糾紛民亊法庭一般開幾次庭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一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即可定案。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法律對民事訴訟案件開幾次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對于同一案件,通常經由一審和二審就終局了。如果二審發回重審,則一審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不服第二次一審判決的,還有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再發回重審,必須作出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可以直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或通過申請與二審法院同級的檢察院提起民事抗訴再審,就是申訴,上級法院要組織召開聽證會決定是否受理申訴。綜上,由于每個民事訴訟案件情況各異,一般情況是一個案件是一次開庭結案。關于開庭次數審理應當從實際出發,具體案件具體分析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間借貸糾紛會開兩次庭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案情簡單清晰,不需要多次開庭審理,可能不會兩次開庭;如果案情復雜,則會多次開庭審理。《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民間借貸到了執行階段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如果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糾紛的,只要勝訴,另一方當事人仍然不履行判決的,那么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一、民間借貸糾紛怎么執行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原告勝訴后,由被執行人執行生效判決書,如果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民間借貸一般要開幾次庭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在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通過會詢問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幾次。事實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審理一起案件的次數,但是對審理期限有規定。1、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院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只要符合起訴條件的都會受理。法院確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對于不同的案件以及可能出現的狀況,審理次數也會有所不同,審結期限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三、民間借貸起訴一般需要多久開庭民間借貸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個月內審結,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原告勝訴后,由被執行人執行生效判決書,如果逾期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間借貸一般開庭幾次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起訴開庭次數: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表示民間借貸案件立案后,具體的開庭次數。但是法律對開庭審理期限有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需要延長的,報請本院院長批準后,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三十七條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