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賠三起訴狀范文(退一賠三起訴狀范文模板)
網購退一賠三起訴流程
網購退一賠三的起訴流程如下:
1、先與商家協商退貨或其他方案,如不能協商妥當則向商家發起投訴,保存好相關證據;
2、如果商家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相關監管機構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如訂單、退貨協議、聊天記錄等,可以通過律師或者自己起訴;
4、法院會受理案件后進行審理,雙方可以進行辯論,最終法院會做出判決。如果商家敗訴,可能需要承擔退貨費用及賠償費用。
消費法退一賠三條件:
1、因欺詐行為受到損失;
2、產品有質量問題;
3、不合格產品,消費者要求退貨。
綜上所述,網購假一賠三起訴流程是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的人數提出相應份數的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義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消法退一賠三起訴書怎么寫
【法律分析】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2.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3.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購退一賠三起訴流程
網購退一賠三起訴流程:首先確保在退貨前拍照或記錄退貨的整個過程,這將對之后的訴訟提供有效證據。在發現您所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方面的問題時,首先嘗試與商家協商,解決爭議。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在保證證據的情況下,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提交退貨申請,并說明退款或賠償理由和金額。
在提交退貨申請后,需要等待處理結果。相關部門或單位將會調查并做出決策。如果商家同意退款或者賠償,消費者可以收到相應金額。如果商家不同意退款或者賠償,消費者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并且符合退貨標準。如果判決結果對于消費者有利,商家將要承擔退款、賠償和訴訟費用等費用。
向法院起訴的程序如下: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后列明訴訟請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
網購實物不符退一賠三的方式如下:
1、及時保留有效證據。比如之前和商家溝通交流的聊天記錄,還有用手機從各個角度拍下貨物的照片,而且一定要保證貨物的完整,好好地保存這些證據。以后投訴的時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直接與商家協商,協商的過程也有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注意一定要態度堅定,義正言辭,不能被他帶偏,一定要目的明確。
3、與商家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網購平臺投訴舉報,之后會有網上購物平臺的服務人員根據提供的證據進行最終的裁定。
4、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者直接撥打12315投訴舉報。
5、如果投訴處理不了的話,那么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退一賠三需要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證據,例如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騙取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等證據。
1、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2、騙取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3、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
4、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場說明和演示;
5、有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四條
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求民事起訴狀。2005年11月16日,杜某某與張某某(西安XX公司經理)、王某某(張某某之妻,西安市某區某...
民事起訴狀 原告:杜××,男,××歲,漢族,陜西省西安市人,××酒樓經理,住西安市××區××城××幢×號?! ∥写砣耍毫骸痢?,西安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張××,男,××歲,漢族,陜西省西安市人,西安××公司部門經理,住西安市××區××街××號。
被告:王××,女,××歲,漢族,陜西省西安市人,西安市××區××街道辦事處干部,住址同上 。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張××、張××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2.5萬元;
3.訴訟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1999年11月1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約定:被告張××、王××將其位于本市環城南路38號磚混結構三層約200平方米的樓房及其附屬配電、上下水設施租賃給原告杜××作餐飲、娛樂營業之用,年租金7.5萬元,租期自1999年11月20日至2003年11月19日;原告必須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全年房租,如推遲30天,被告有權收回房屋;原告在租期未滿之前,有權將自己經營的酒樓轉讓他人,但在轉讓前應告知被告,并在租金不變的情況下,由被告與受讓人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在租期未滿前,被告不得終止協議,不得提高房租,如被告終止協議,賠償原告4年的房租,如原告終止協議,原告所交房租不退,房屋裝修部分歸被告。
協議簽訂后,原被告雙方依約履行義務。被告將房屋交付給原告,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年租金7.5萬元。隨后,原告將房屋裝修成酒樓經營。2000年11月,租期滿一年,原告依約再次支付租金7.5萬元。2000年12月19日,原告在《西安晚報》上刊登轉讓該酒樓的廣告。2001年元月初,原告將酒樓轉讓給第三人李××,并在轉讓前通知被告轉讓事宜。轉讓之后,被告拒不按協議約定與受讓人李××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并阻撓其經營,致使李××無法經營,被迫于同年11月底退出酒樓。在此期間,原告因被告的違約行為損失租金7.5萬元,造成營業損失5萬元。
鑒于上述事實,原告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雙方訂立的合同約定,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第107條及《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訴請你院依法秉公裁決。
證人姓名和住址,證據和證據來源
1.租賃協議原件;
2.原告付款憑證;
3.被告阻撓經營的說明材料。
此致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杜××
2001年12月5日
附: 1.本狀副本2份; 2.書證3份。
民事起訴狀怎么寫
經濟糾紛起訴狀格式
原告:(單位全稱、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訴訟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地址、電話)
被告:(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案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__元;
2.責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元;
3.責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這里要寫明此起經濟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以及爭執的焦點、起訴理由和法律根據。
此致
____法院
起訴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
1.起訴狀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
5.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
6.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據1份。
經濟糾紛起訴狀(一)
原告人:××市××區××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人代表:×××,系公司經理
被告人:××市××區××商店
地址:××市××區××大街×號
法人代表:×××,系商店經理
案由:追索貨款,賠償損失
訴訟請求:
1.責令被告償還原告貨款3萬元。
2.責令被告賠償拖欠原告貨款3個月的利息損失。
3. 責令被告賠償原告提起訴訟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訴訟費、請律師費等。
訴訟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從原告處購進西鳳酒200箱,價值人民幣3萬元。原告于當年10月19日將200箱西鳳酒用車送至被告處,被告立即開出3萬元的轉帳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銀行轉帳時,被告開戶銀行告知原告,被告帳戶上存款只有1.2萬余元,不足清償貨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銀行退回。當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貨款時,被告無理拒付。后來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經理不在為由拒之門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一款和第134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償付貨款,并賠償由于被告拖欠貸款而給原告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被告收到貨后簽收的收條1份
2.銀行退回的被告方開的支票1張
3.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收據×張
此致
××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市××區××公司(公章)
**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狀副本1份;
2. 書證×份。
經濟糾紛起訴狀(二)
原告二:范XX,男,漢族,19XX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證號:432XXXXXXXXXXX,地址:XX市XX村XX組XX號;
被告:X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地址:XX工業廠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定XXXX市XXX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雙倍返還原告押金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合計人民幣500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間的關系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變動,有相關合法變更手續證明)于2009年06月10日與被告簽訂了《XXXX客運站租賃合同》。截至今日這段時期內,原告屢次強烈要求被告嚴格按合約履行自身的職責和義務,被告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完全視合約為一紙空文,嚴重違反了合同的各項約定,亦嚴重損害了原告的經濟利益,被告的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陳述事實,主張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中,被告嚴重違約事實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屬物問題重重 根據合同法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被告交付給原告經營使用的建筑物應該是合法合規合標的。時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體工程及附屬物都未合格驗收,主體工程合格驗收證仍遲遲未見下達。車站在原告連續經營長達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員依然駐守在車站,還隔三差五地進行相關項目的施工和整修,就連消防許可證亦是不久前才審批下來。與此同時,被告擁有車站物業相關的資料和手續只有部分與原告溝通或移交過。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車站的建筑物及附屬物究竟還有多少手續仍未辦理完畢或合格驗收。
2、協助辦理的營業執照與合同約定大相徑庭 “XXXX汽車客運站”與事實上由被告協助辦理的“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完全是兩碼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廣東省交通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相關規定,等級、簡易站的站名為“地名+標志名+(汽車)客運站”,如“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配客點的站名為“地名+配客點名稱+(汽車)客運配客點”,如“XXXXXXXX汽車客運配客點”,而以范XX為法人注冊的'“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客運站(配客點),而合約上所簽約的“XXXX汽車客運站”,只有等級和簡易站才能配有該名,而目前經營范圍上明確規定為(配客點)的XXXX客運站,按照法律規定只能配用“XXXX市XXXX汽車客運配客點”這一名稱,而不是現注冊的“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這一名稱。顯現,合約上所簽署的“XXXX汽車客運站”跟實際營運的“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規定和實際經營范圍方面完全是南轅北轍、極不吻合。
3、核心經營租賃物遲遲未實際履行 《XXXX客運站租賃合同》明確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資成立的XXXX客運站及XXXX市XXXX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XXXX市XXXX客運有限公司”。而事實上,原告現經營的“XXXX市XXXX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資成立(法人代表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當一個協助辦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連原告租賃的核心經營標的物,被告從一開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資成立的公司給原告實際經營使用,難道不是蓄意欺詐和有意違約嗎?同時租賃期間,合同約定由被告出資成立的XXXX市XXXX客運有限公司,雖未明確什么時間成立、如何成立等問題,但原告經營車站長達一年之久后,被告對XXXX市XXXX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沒有任何反應和作為,甚至避口不談或虛與委蛇。而XXXX客運站實際經營的需要,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便顯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運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無法以客運公司的名義向政府部門申請相關營運線路的經營權,也就是說在客運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無法正常開展自身的線路業務,致使原告進駐車站長達一年之久依然連續巨額虧損、債臺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經營壓力和經濟損失。被告的不作為和違約行徑,嚴重有悖原告承包車站經營的初衷,原告就連一個核心業務的客運有限公司都沒有,拿什么去談車站實際性的經營和潤利呢?
4、其它違約事實 《XXXX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四款:“該客運站可先以臨時配合點名義進行營運,并開始報驗,一年后,政府部門方可按客運站的營運情況進行驗收,達到標準后,方授予三級站的資格”。其文字中的‘配合點’按規定應為‘配客點’,不知被告是有意為之,還是故意混淆視聽,以此來逃避法律事實。同時,一年之后,XXXX汽車客運站雖經相關部門驗收后,但因主體工程未合格驗收和消防資料不齊等原由,三級站資質亦遲遲未見授予下來,被告完全對這一約定視而不見、置若罔聞;《XXXX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八款:“甲方應負責與XXXX鎮政府溝通,確保所有途徑XXXX、并在XXXX境內經營客運的車輛務必進入XXXX汽車客運站,由乙方統一管理”。合約規定被告必須履行義務,商請XXXX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等。而事實上,被告對這一約定沒有任何積極作為的表現,直至2010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訴和上訪政府各主管部門后,才有了目前車輛初步進站的事實。
5、實際損失金額 原告實際投資和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500萬元(見損失清單)。
綜上所述,被告已嚴重違反合同多項約定、損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宗旨原則和相關規定,被告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同時,被告的違約事實確鑿清楚,證據充分肯定,原告現依法向XXXX市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狀,請求XXXX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辦理和審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