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起訴嗎
事故兩年后還可以起訴嗎
可以。根據《民法典》查詢顯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如果涉及到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所以,在交通事故發生兩年后,如果涉及到人身損害賠償,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但是,如果事故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賠償,如財產損失等,那么訴訟時效期間仍然為三年。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兩年后起訴仍然可以。
交通事故過了多久不能追究了
交通事故追訴時效一般是三年,此時效通常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如下: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于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制作出來并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后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3、經過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制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達事故認定書之日起算。
5、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自實際發生后起算。
7、侵權人、賠償義務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確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一百九十七條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交通事故過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過訴訟時效還能起訴,相關規定如下:
1、如果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實體上的勝訴權,程序上的請求權并未喪失,權利人有權繼續行使,同時當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由法院審查是否具有時效中斷、時效中止和時效的延長事由。
下面的情形下是無法通過公安機關調解來解決問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訴訟:
1、當事人提供不出,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5、當事人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調解申請的;
6、當事人在調解申請中對檢驗、鑒定(包括重新檢驗、鑒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出車禍已經2年還能起訴嗎
我國訴訟制度當中存在對于案件訴訟時效的規定,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一般都會通過起訴來維護權益,如果是超過訴訟時效的訴訟案件,往往就很難獲得法律強制力的保護,所以在進行訴訟案件前,當事人最應該關注的就是該訴訟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那么出車禍已經2年還能起訴嗎?以下由我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出車禍已經2年還能起訴嗎
可以起訴?!睹穹ǖ洹芬幎?,可以起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的起算
訴訟時效從受害人知道或是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的權利客觀上受到了侵害、且其主觀上已經知曉其權利受到傷害的事實為必要構成要件。傷害凸顯的。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害為后來發現的,從檢查確診并證明與侵害行為有因果聯系的時間起計算。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人身損害賠償,其訴訟時效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如果出現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使受害人不能行使請求權保護的,訴訟時效中止。
待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中止只是對訴訟時效時間的一個暫停過程,一旦中止的原因消滅,那么訴訟時效的時間會繼續前面的時間再次計算。
三、發生車禍后收集證據的方法
1、人證要找目擊者
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當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司機看到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闖紅燈或非機動車有猛拐現象,一定要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行人有沒有看到剛才發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擊者的姓名、聯系電話等資料。因為事故民警一般會在發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鐘趕到現場,盡量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一同協助警方調查。這是人證。
2、物證標出行人位置
如果傷者需要馬上送至醫院,而警察又沒到來時,可先用粉筆或可以畫出痕跡的石塊大概標出傷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確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完全可以根據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測量出來。當然,司機如果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像機,也可以自己拍下來,提供給辦案民警。這是物證。
3、受詢多提供細節
當司機接受民警詢問時,一定要盡可能多的提供事故發生時和現場的細節。尤其是事故現場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機采取了必要的剎車措施時,一定要向交警闡明自己踩剎車時遇到了什么情況,以致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出車禍已經2年還能起訴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發生交通事故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二年了還能起訴嗎
可以起訴。在交通事故發生兩年后,再進行起訴的,還沒有超過其訴訟時效,法律規定,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訴訟時效的期間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如果出現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使受害人不能行使請求權保護的,訴訟時效中止。
待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中止只是對訴訟時效時間的一個暫停過程,一旦中止的原因消滅,那么訴訟時效的時間會繼續前面的時間再次計算。
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因此如果是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了損失,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的,但是要注意交通事故的起訴時期通常是三年,如果當事人在兩年之內沒有發起起訴,那么他還有一年可以發起起訴。受到了交通事故,他的起訴最長時間保護效力為20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超過三年還能起訴么
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否可以起訴,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確定損失數額后,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三年。
2、但是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1、起訴:作為原告,我們需擬好起訴狀進行起訴。起訴狀應將事件的事實經過和理由,以及需要對方賠償的法律依據等信息描述詳細。由于起訴狀對官司的成敗至關重要,所以寫之前一定要提前想好構思。
2、立案:將擬好的起訴狀以及相應的證據和材料遞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待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后,等待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以及法庭辯論。法庭調查主要是進行舉證和質證等專業型強的訴訟行為;而法庭辯論則是闡述自己主張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據。辯論結束后便可等待法庭判決。
4、判決:法院會根據開庭審理的實際情況對案件進行判決。如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的話,可在拿到判決書后及時的上述,啟動二審程序。
5、執行:判決書生效之后,當事人需根據判決結果履行義務。否則,法院將會采取強制措施,嚴重的甚至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超過三年還能起訴么
交通事故超過三年還能起訴,相關規定如下:
1、交通事故過了三年也是可以起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而不是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
2、但是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3、交通事故的糾紛案件過了三年可以起訴,但是如果訴訟時效期間以及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其自愿履行,如果義務人同意履行,則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
1、發生交通事故應該及時報警,先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再由雙方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就賠償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2、由于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雙方都有責任的,沒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只是輕微傷的,可以私下協商解決,造成人員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應立刻搶救傷員并保護現場,然后報警處理;
3、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兩條,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負主責或者全責,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達到這兩條,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起訴嗎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是能起訴的,但是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發生交通事故應該及時報警,先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再由雙方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就賠償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由于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雙方都有責任的,沒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只是輕微傷的,可以私下協商解決,造成人員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應立刻搶救傷員并保護現場,然后報警處理。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兩條,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負主責或者全責,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達到這兩條,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能起訴嗎
交通事故過了三年還是能起訴的,但是已過訴訟時效期間,喪失勝訴權。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可以要求理賠的,具體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確定損失數額后,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