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被開除工資怎么算(簽了合同被開除有工資嗎)
入職11天合同簽了被辭退怎么賠償
入職11天合同簽了被辭退賠償如下:
1、剛簽合同就被辭退怎么賠償,是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判斷,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發了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法律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企業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簽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需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或者不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上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用人單位需要對不簽勞動合同和不繳納社保進行賠償和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工資怎么算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可以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賠償,不滿一年的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但如果是屬于違法行為被辭退的,則不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一、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賠償,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辭退時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對于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需要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在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合同并具備法律效力,后期需要由雙方各自履行規定的責任,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詢仲裁機關對相關事項進行合法的處理。
簽一年的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簽一年的合同被辭退的賠償標準如下:
1、若員工存在過錯的,則可以不賠償;
2、若員工不存在過錯的,則按員工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
3、非正當理由辭退
員工在工作的時候,都要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合同,那么里面的內容必定是雙項的。在員工沒有任何違規法律規定行為的情況下,開除就意味著違反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法進行賠償。正常情況下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一年就是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超過六個月按照一月計算,未超過六個月按照半月計算。如果工資高于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按照三倍標準支付,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4、特殊理由辭退
一般情況下有三種辭退理由,一是正當理由辭退,不用任何賠償需提前告知;二是非正當理由辭退,按照月工資標準賠償;三是特殊理由辭退,可以選擇賠償或者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中的特殊理由,主要包括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無法勝任工作,而公司也無法安排其他工作;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勞動者能力不足,經培訓或調崗仍無法改變。這個時候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或者直接給一個月工資賠償。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支付條件: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綜上所述,從理論上來說,被公司辭退產生糾紛屬于勞動爭議,而勞動爭議屬于民事訴訟范圍。那么按照法律要求,必須自己主動提出上訴,才有可能得到賠償。如果自己不提的話,公司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另外,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我們申請將會被拒絕。一旦發現自己權益受損,一定要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后被辭退,有工資嗎
簽了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就受到了勞動合同法的保護,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您知道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有工資嗎?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一、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有工資嗎
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而工資就是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簽定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辦
(一)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二)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合同雖由企業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擔心。
(三)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三、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的賠償可以要嗎?
(一)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二)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三)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有工資嗎的相關知識,總之,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了,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勞動合同簽掉被開除有賠償嗎
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是否有賠償,視情況如下:
1、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屬于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2、屬于違法辭退,用人單位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賠償金;
3、屬于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剛入職就被辭退賠償 :
1、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綜上所述,勞務合同辭退一般都會有補償的,要是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的理由辭退勞動者的話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的,一般都是按照勞動者的入職時間而支付,勞動者入職滿一年的,經濟補償金則按照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金,入職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來計算。但是用人單位是因為勞動者在工作上有過錯而辭退勞動者的話,勞動者則不會有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簽了長期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簽了長期合同被辭退如何賠償是要看因為什么原因被辭退的。
如果勞動者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不需要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有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用人單位非法辭退的,那么勞動者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補償的。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或者非法辭退的,勞動者要求經濟補償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的,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是需要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請的。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那么,勞動者可以怎樣要求經濟賠償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經濟補償應該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賠償,工作每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的,那么勞動者可以要求額外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如果有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非法終止合同的,那么是可以要求雙倍賠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一、簽了 勞動合同 被辭退怎么賠償 如果是無故辭退,那么可以要求賠償半個月 工資 。 《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 賠償金 。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沒簽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關系 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 經濟補償金 ,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 合同到期 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 工傷 、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 行政處罰 等等。 用人單位不 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向 勞動監察 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說明雙方都已經達成了一致的條件,而雙方也必須要履行其中的條約,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如果用人單位沒理由的辭退員工,那么就會賠償員工的一切經濟損失,所以,國家強制簽訂勞動合同就是為了要保護雙方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損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被開除了工資怎么算
一、開除賠償的工資怎么算1、開除賠償的工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1)已經正常出勤天數相應的工資計算并支付;
(2)依據具體情形確定被開除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如下:
(1)過失性辭退沒有賠償;
(2)合同到期且無過失辭退,賠償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為準,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不得高于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經濟性裁員中的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4)無故辭退,賠償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二、員工兼職能被解雇嗎員工兼職能被解雇。如果勞動者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兼職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2、用人單位對兼職提出反對意見,勞動者拒不改正。但這兩個條件都需要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單位以職工兼職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僅限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屬于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關系,而且無論其所“兼職”的是全日制勞動關系還是非全日制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均可適用上述規定。
簽了勞動合同后被開除工資怎么算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工資的計算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計算。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勞動工資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
一、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工資怎么算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工資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提醒,辭職工資結算應是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員工的工資,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發出支付令。
二、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3.未足額支付勞動工資或者克扣工資的;
4.未及時支付勞動工資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6.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7.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8.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9.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1.用人單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需要裁員的。
三、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怎么計算
簽了勞動合同被辭退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基數乘以計算年限,其基數按照員工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計算,其中包含績效獎金、年終獎、各類津貼和福利補貼等等貨幣性質的收入。其計算年限,按照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如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未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如果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