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債務遺贈有效嗎
遺贈以后債務怎么辦
法律主觀:
有債務,遺贈也是有效的,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如果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遺贈的,應當先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受遺贈人需要償還債務嗎
法律主觀:
一、遺贈撫養協議要不要償還債務
遺贈撫養協議要償還債務,因為我國法律中規定的就是遺贈性。遺贈撫養協議的效力如下所述:
(一)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痹谪敭a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后才是法定繼承。
(二)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
被扶養人對協議中指明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處分。如果遺贈的財產因此而滅失,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要求補償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用。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撫養義務。如果扶養人不盡扶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取被扶養人的財產,經被扶養人的親屬或有關單位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如果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致使被扶養人經常處于生活困難、缺乏照料的情況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對遺贈財產的數額給予限制。
(三)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
在此期間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協議解除時,便發生兩種法律后果:一是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已支付的扶養費用,一般也不予補償。二是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解除的,則應適當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四)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后,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遺贈人的子女對遺贈人的贍養扶助義務,不因遺贈扶養協議而免除。同時,遺贈人的子女對其遺贈以外的財產也仍享有繼承權。扶養人在與遺贈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由于不發生收養的法律效力,因而對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什么是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與法定繼承
繼承是指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根據法律確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以及遺產分配的原則,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遺囑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及安排與財產相關的事務所并于死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包括組織)簽訂的,遺贈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亡后按協議埃塞俄比亞轉移給扶養人所有扶養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義務的協議。
三、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有哪些區別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性質有所不同,遺贈扶養協議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遺贈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二)是否對義務不同,遺贈無需承擔義務,遺贈扶養協議需要承擔義務;
(三)表現形式不同,遺贈為遺囑形式,遺贈扶養協議為合同形式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老人沒有還清債務遺囑有效嗎
法律分析:老人沒有還清債務遺囑是有效的。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債務人有遺囑有效嗎
債務人欠債,并不影響訂立遺囑的效力。被繼承人在生前欠下債務,如果有遺產的,可以用遺產償還債權人,然后剩余的財產由繼承人分割。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清償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接受遺贈需要償還債務嗎
接受遺贈是否需要償還債務的情形具體如下:
1、如果被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一個繼承人的,遺贈的執行不能妨礙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2、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贈的,先以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償還被繼承人債務,不足部分再由受遺贈人償還;
3、如果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先以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償還,不足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繼承遺產的比例償還;
4、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則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繼承遺產的比例償還被繼承人債務。
遺贈有效的條件具體如下:
1、遺贈人必須具有遺贈能力;
2、財產為其有處分權的個人財產;
3、內容是基于真實意愿表示成立的;
4、遺贈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5、受遺贈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等。
接受遺贈公證的程序具體如下:
1、當事人準備好遺贈公證所需的資料到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遺贈公證手續;
2、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當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為其辦理公證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綜上所述,接受遺贈時,如果只有一個繼承人,是需要被繼承人償還債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遺贈需不需要繼承其債務
法律主觀:
簽訂遺贈撫養協議的,以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遺贈需要償還債務嗎
被繼承人生前有債務的,受贈人繼承遺產后,受贈人以繼承遺產的價值為限承擔債務。
遺贈條件: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進行遺囑的起草和簽署。通常情況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18歲及以上的成年人;
2、遺囑必須經過公證:為了保證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遺囑必須經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公證機關會對遺囑的起草、簽署過程進行驗證,確保遺囑符合法律規定,遵循逝者的真實意愿;
3、遺囑必須明確、具體:遺囑中需要明確和具體地說明逝者的財產贈與對象、財產種類和數量等內容,以免發生歧義或爭議;
4、遺囑需要具有法律效力: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例如,遺囑必須經過公證和簽名等程序,否則可能會被認為是無效的;
5、遺囑要求必須合法、道德:遺囑中的要求必須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不能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
遺贈的流程:
1、編寫遺囑:遺囑人需要編寫一份遺囑,明確自己的遺產分配意愿。遺囑應該符合法律規定,如具備法律上的效力和合法的內容等;
2、遺囑公證:遺囑人可以將遺囑進行公證,公證機關會對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出具公證書;
3、遺產清點:遺囑人去世后,遺產的繼承人需要進行遺產清點,明確遺產的具體情況;
4、遺產分配:根據遺囑的內容和清點結果,遺產的繼承人可以根據遺囑的意愿進行遺產分配;
5、遺產登記:遺囑人去世后,遺產繼承人需要到當地公證處或司法局進行遺產登記,完成遺產的過戶和轉移手續。
綜上所述,遺贈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并且需要遵循相關的程序和流程。如果遺囑存在爭議或不合法,可能會引起家庭糾紛或法律糾紛,因此遺囑的編寫和遺產的分配需要謹慎考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債務可以立遺囑嗎
債務可以立遺囑。
立遺囑需要的資料包括:
1、身份證明:需要提供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2、遺產清單:需要列出自己的所有遺產,包括不動產、動產、金融資產、知識產權、遺產負債等;
3、遺囑繼承人名單:需要列出遺囑的繼承人名單和繼承份額;
4、遺囑執行人名單:需要列出遺囑的執行人名單;
5、遺囑起草人信息:需要提供遺囑起草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6、草擬遺囑的時間、地點:需要記錄草擬遺囑的時間和地點等信息;
7、簽名和見證人信息:需要在遺囑上簽名,并由見證人簽字和蓋章,證明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立遺囑的流程如下:
1、決定立遺囑:當個人擁有可遺產的財產時,可以考慮立遺囑,明確自己的財產分配意愿。
2、確定遺囑內容:根據自己的意愿,確定遺囑的內容,包括遺產分配、遺產管理人選任、遺產轉移條件等。
3、編寫遺囑:可以請律師或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協助編寫遺囑,也可以自己編寫。遺囑必須明確、完整、真實、合法,并在遺囑上簽字、蓋章或簽名。
4、見證人:在遺囑的簽署過程中,需要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人必須是無利害關系的、完全能夠辨認文字和簽名的成年人。
5、遺囑保管:可以選擇將遺囑寄存在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等機構保管,也可以自己保管,但必須妥善保管,防止遺失或損毀。
綜上所述,立遺囑的過程應該認真對待,確保遺囑的真實有效。如果遺囑的內容不合法或存在爭議,會給后續的遺產分配帶來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遺囑中的債務有效嗎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欠有債務的,并不影響訂立遺囑的效力,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償還債務的,其死后由繼承遺產的繼承人以遺產價值為限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