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企業債務怎么處理(收購企業)
收購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法律主觀:
公司的債務由公司承擔,因為公司具有法人的財產權。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個人償還。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
公司債務承擔是公司債務的移轉的一種方式,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實踐中公司債務承擔最容易與第三人代為履行相混淆,公司債務承擔具有以下特點:(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債務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債務承擔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債的義務,債權人不得再請求原債務人承擔債務,只能請求第三人承擔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或者訴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原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償還能力并不負擔保責任。(二)基于債權產生的抗辯權也隨債務承擔移轉。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這一點無論對于免責的債務承擔,還是并存的債務承擔都適用。債務存在無效原因的,第三人作為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無效;履行期尚未屆滿的,新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也可以抗辯。(三)從債務一并隨之移轉。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例如附隨于主債務的利息債務,隨著主債務的移轉而移轉于第三人。但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證債務不當然隨主債務移轉于第三人,除非保證人同意。
收購負債公司其債務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收購公司后,原公司的債務由收購合并后繼續存續的公司承擔。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企業被收購債務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公司被收購原有的債務應當由收購的公司承擔清償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且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的公司繼承。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收購公司是否承擔該公司債務
否。
收購企業不用承擔企業的債務。公司收購,變更的只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本身仍然存續,并不影響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企業通過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業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權的投資行為,購買者一般可通過現金或股票完成收購,取得被收購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公司收購的過程中,只是變更公司的股東而已,公司本身還是繼續進行發展的,至于之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問題,還是由自己公司來進行處理,而不是由收購方的公司來進行處理。
企業監事是否承擔企業債務
不承擔,企業的債務由企業的全部財產償還。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是否承擔公司債務
公司法人在自己的責任范圍內承擔債務。
1、法人責任是指一種以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有限責任。
2、法人財產是法人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法人的責任的實質是一種法人財產有限責任。
3、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對外責任無疑應為法人的責任,應由法人來承擔。但法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停地動態地變化,法人從設立到后來的可能被撤銷、解散或破產。
4、法人設立時的責任承擔的設置決定了在法人倒閉后的責任承擔的問題。
國企法人是否承擔企業債務
法人就是公司,公司的債務當然是由法人承擔。我國法律規定,公司以其全部的財產,對于公司所負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法定代表人是對外代表公司執行事務,只有在其有過錯的時候才對公司所負的債務擔責。
企業債務法人是否要承擔
法人不承擔,企業債務一般由公司個人財產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怎樣承擔企業債務
企業法人以其全部的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公司并購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企業并購后,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法律客觀:
根據《 公司法 》第174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擔。
收購公司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企業都想發展得更大更好。但由于市場競爭殘酷,一些公司可能會由于資金或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而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購。這些被收購的公司在之前的經營中往往會存在一些債權債務問題。那么,在收購公司時債權債務會如何處理呢?下面,我將在下文中為大家提供相關的內容,相信會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收購公司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一般情況下,收購方與原股東會在股權收購協議中約定:基準日之前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基準日之后的債務由新股東(收購方)承擔。此種約定,實質上是目標公司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了原股東或新股東,是一份債務轉讓協議。債務轉讓,需經債權人同意。故,此種約定在沒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雖然此種約定對外無效,但在新老股東以及目標公司之間還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實務中,收購方一般會采取讓老股東或第三人擔保的方式進行約束。
或有債務,是收購方關注的另外一個債務問題。實務中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分期支付股權收購款。即,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付一部分;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為或有債務的擔保。
2、約定豁免期、豁免額。例如,約定基準日后兩年零六個月內不出現標的在X萬元以下的或有債務,則原股東即可免責。約定豁免額,以體現收購方的收購誠意;約定豁免期兩年,是考慮到訴訟時效,而六個月是體現一個過渡期。
3、約定承擔或有債務的計算公式和計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東承擔的或有債務,一般是以原股東各自取得的股權收購款為限的。
企業與員工之間形成的債務問題也要妥善處理。由于種種原因,企業可能向員工有借款,或員工名為持股,實為借貸,內部債券等等,這些問題務必妥善處理,否則就容易滑向非法集資的泥潭,很可能導致刑事犯罪的發生。
二、公司收購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資本、資產方面的風險
1、注冊資本問題
目前,隨著新公司法對注冊資本數額的降低,廣大投資人通過興辦公司來實現資產增值的熱情不斷高漲。但是,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注冊資本在500萬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冊資本問題。我們辦理了大量因出資瑕疵而低價轉讓股權的問題、虛假出資怎樣進行破產的問題等等。所以,在打算進行收購公司時,收購人應該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應該主要查詢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情況。在此,收購方需要分清實繳資本和注冊資本的關系,要弄清該目標公司是否有虛假出資的情形(查清出資是否辦理了相關轉移手續或者是否進行了有效交付);同時要特別關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資本等情況出現。
2、公司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問題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資中,貨幣出資占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標公司的流動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預測公司將來的運營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著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二)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風險
實踐中,有許多公司都沒有專門的財會人員。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終報賬的時候才從外面請兼職會計進行財會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沒有規范和詳細的財會制度,完全由公司負責人自己處理財務事項。因為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對內賬簿和對外賬簿。所以,收購方在收購目標公司時,需要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詳細的考察,防止目標公司進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價值的情況出現,客觀合理地評定目標公司的價值。
在收購公司時債權債務的問題一直是重點要處理的,公司在被收購之后遺留下來的債權債務問題應及時處理,市場競爭激烈,公司的行為十分普遍。
綜合上述,我整理有關債權債務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收購公司涉及到許多問題,這些問題都應及時處理。同時,公司收購的行為本身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只有對這些風險提前防范,才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損失的發生。
被收購公司的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收購公司后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一般情況下,收購方與原股東會在股權收購協議中約定:基準日之前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基準日之后的債務由新股東(收購方)承擔。此種約定,實質上是目標公司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了原股東或新股東,是一份債務轉讓協議。債務轉讓,需經債權人同意。故,此種約定在沒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效的。雖然此種約定對外無效,但在新老股東以及目標公司之間還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實務中,收購方一般會采取讓老股東或第三人擔保的方式進行約束?;蛴袀鶆?,是收購方關注的另外一個債務問題。實務中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1、分期支付股權收購款。即,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付一部分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再付一部分余部分作為或有債務的擔保。2、約定豁免期、豁免額。例如,約定基準日后兩年零六個月內不出現標的在X萬元以下的或有債務,則原股東即可免責。約定豁免額,以體現收購方的收購誠意定豁免期兩年,是考慮到訴訟時效,而六個月是體現一個過渡期。3、約定承擔或有債務的計算公式和計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東承擔的或有債務,一般是以原股東各自取得的股權收購款為限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被收購原債務怎么辦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購原債務按照協議中的約定進行償還。公司原來的債務通常情況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繼承。但是可以在收購之前和債權人進行協商,達成意見一致的協議以降低負債的數額。若是原來的公司已經要到了馬上破產的地步,則這種協議對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都是有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企業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應當由兼并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