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死了財產誰繼承(爺爺死了財產誰繼承圖解)
爺爺死了,孫子有繼承權嗎
爺爺死了孫子繼承權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孫女有繼承爺爺奶奶房產權利,但是孫女不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爺爺留有遺囑,或父親過世,孫女可以依據遺囑或代位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孫女只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需要爺爺奶奶沒有在世的子女,如果有,孫子孫女就要往后移。只有爺爺奶奶沒有在世的子女,這樣爺爺奶奶的孫子孫女才有繼承權;
2、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孫子女不是法定繼承人。如果孫女的父親先于爺爺去世的,由孫女代位繼承;
3、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必需具備:
(1)必需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財產。
(2)必需是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綜上所述,孫女有繼承爺爺奶奶房產權利,但是孫女不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爺爺留有遺囑,或父親過世,孫女可以依據遺囑或代位繼承的規定繼承遺產。孫女只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需要爺爺奶奶沒有在世的子女,如果有,孫子孫女就要往后移。只有爺爺奶奶沒有在世的子女,這樣爺爺奶奶的孫子孫女才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爺爺死了遺產都由誰來繼承
1、爺爺去世后的遺產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
2、有遺囑的,就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3、如果父親先于爺爺去世的,由子女代位繼承父親的份額。
4、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高于遺囑遺贈高于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爺爺奶奶死了第一繼承人是誰
你好,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首先,對于爺爺奶奶的遺產,如果他們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遺囑,那么遺產按照遺囑指定的方式處理。
如果沒有留下遺囑,那么一般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處理,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爺爺奶奶各自的父母及所有子女。在同一順序繼承人內,一般均分。如發生法定情形,則對應繼承人可能多分或少分,具體由法官酌定。
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們。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123 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 1127 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 1130 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 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爺爺死亡繼承順序
法律主觀:
一、爺爺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p>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p>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根據上文的表述,如果爺爺去世,那么爺爺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通常遺產都是在他們之間均等的進行繼承。
二、遺產繼承有效期是多久?
按照《繼承法》第二十五條: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法只對接受遺贈繼承規定了時限。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也即繼承訴訟的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超過二十年就喪失了勝訴權。實體權利仍然存在,只是沒有法律的強制保護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另外,第二十四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即是繼承的開始時間;但繼承人在什么時間內分割遺產,繼承法并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認為繼承開始后,依據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應由所有繼承人經協商取得一致并確定分割遺產的時間。如果共同繼承人對于遺產分割的時間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請求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等)予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共同繼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繼承開始后,都有隨時請求分割遺產的權利,并在請求不被接受或者認為遺產分割顯失公允時,有權要求基層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遺產的分割時間,或者徑直做出分割遺產的判決。當然,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條件和期限的,繼承人的遺產分割權也是如此。有關遺產的分割時間,我國繼承法要求繼承人應遵守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為此,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另外,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均未表示放棄繼承,且未進行遺產分割,則各繼承人對遺產處于共同共有狀態,即使經過了20年,這種共同共有狀態也不會改變。所以,雖然此時不能提起遺產分割之訴,但繼承人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析產之訴。對于這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在《關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各繼承人都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根據《繼承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應視為均已接受繼承。訴爭的房屋應屬各繼承人共同共有,他們之間為此發生之訴訟,可按析產案件處理,并參照財產來源、管理使用及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具體分割?!贝伺鷱退赶虻氖且黄鸱课堇^承糾紛,但對其他財產糾紛也同樣適用。
爺爺的遺產孫子有繼承權嗎
孫子是可以繼承爺爺的遺產的,孫子繼承爺爺遺產需是代位繼承,即滿足爺爺沒有遺贈撫養協議也沒遺囑并且爸爸先于爺爺去世的情況下才可繼承。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爺爺死了遺產都有誰來繼承
爺爺死了遺產都有以下人來繼承:
1、爺爺去世后的遺產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
2、有遺囑的,就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3、如果父親先于爺爺去世的,由子女代位繼承父親的份額。
4、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高于遺囑遺贈高于法定繼承。
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爺爺的財產誰有繼承權
法律主觀:
如下人員有權繼承爺爺的遺產:爺爺的合法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如果爺爺的子女先于爺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爺爺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有繼承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死了孫子可以直接繼承嗎?
爺爺奶奶死了孫子不可以直接繼承。具體規定如下:
1、如果爺爺奶奶生前定有遺贈的,孫子雖不享有繼承權,但是可以通過遺贈的方式取得遺產;
2、如果父親先于爺爺奶奶去世的,孫子可以代位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此時是有繼承權的,但是只能繼承父親應得的份額;
3、如果沒有以上兩種情況的,孫子無法得到爺爺奶奶的遺產,當然沒有繼承權。
繼承權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一種財產權利,通過繼承實現財產的移轉;
2、以人身關系為基礎。世界各國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都是以繼承人和被繼承人存在婚姻、血緣等關系為依據而確定的;
3、繼承權的實現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
4、只有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以后,繼承權才成為繼得權,開始遺產繼承。在實行遺囑繼承制的國家,還需要有被繼承人設立遺囑的法律事實。
綜上所述,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有權取得該項財產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兩個法定繼承人順序之間,第一順序人有優先權。即被繼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財產。在沒有第一順序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財產或者是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在處于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們不分男女老幼,不論屬于何種親屬,均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