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還彩禮錢嗎(離婚要退還彩禮錢嗎)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可以要要回嗎?
不一定。
綜合建議:只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三種情況可以要求彩禮返還。我國《民法典》,并未對婚約和彩禮作出規定,都只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中,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一旦婚約解除,便引發糾紛。這種基于婚約所發生的財產流轉關系在婚約存續期間,當然不發生返還問題;一旦婚約解除,此財產流轉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礎,接受彩禮的一方就應當返還其所接受的彩禮;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婚約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續到雙方的婚姻締結,一旦雙方結婚,婚約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所以就不存在彩禮的返還問題?!盎榍敖o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睋?,“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后的彩禮錢是否要歸還
離婚后的彩禮錢不要歸還。
要求返還彩禮的條件如下: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愿。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于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愿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于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于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并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于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于準備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F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紤]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于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于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較懸殊,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綜上所述,如果結婚后雙方已經共同生活了,則離婚時三金不需要退還。如果三金不屬于彩禮,是自愿贈與對方,且沒有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則離婚時不需要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了要還彩禮錢嗎?
法律主觀:
離婚了的彩禮一般不用返還,但在部分特殊情況下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夫妻個人財產的收益不一定能分割,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按照規定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可以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退彩禮是可以打欠條的,只要是對方愿意給你打,肯定是可以打的;打完欠條之后,無論是結婚前或結婚后都是生效的就表明別人還你這個彩禮錢。,但是如果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且不存在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男方支付導致其生活困難,或者女方沒有同男方辦理結婚手續和共同生活的情況下,女方是不用退還彩禮的。這種情況下最好由男女雙方進行協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離婚需要返還彩禮錢嗎
離婚不需要返還彩禮錢。
離婚彩禮是指在婚姻關系解除時,男方家庭為表示感謝而送給女方家庭的禮品或者現金。離婚彩禮的歸屬問題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存在不同的看法。一般而言,如果離婚是由女方提出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如果是男方提出的離婚,男方則不能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但是,在具體的案件中,還需要考慮離婚禮金的性質、數額、出處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離婚財產的分割情況如下:
1、以雙方自行協商為原則,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書,根據自愿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可以歸一方所有,也可以約定贈給子女;
2、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據實際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不得損壞財產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原則下進行處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離婚后,發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財產;
5、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綜上所述,如果雙方無法協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建議在離婚前,雙方應該在協議中明確離婚彩禮的歸屬問題,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夫妻雙方離婚了彩禮錢要退不?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后,女方是不需要向男方退還彩禮的。法律意義上的彩禮,是夫妻一方(男方)婚前給與另一方(女方)的財物。性質上是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結婚為目的(條件)的贈與,所以對于贈與物是不用退還的。當然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一、夫妻雙方離婚了彩禮錢要退不?
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后女方不需要向男方退彩禮,彩禮一般被作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的錢或物,屬于一種贈與物。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一般情況,女方不予返還。但特殊情況的除外: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背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二、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于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系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男方就應該在結婚之前對自己家里的經濟情況做出合理的規劃,給予女方的彩禮也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切莫因為彩禮成為夫妻雙方婚后不和的原因,離婚之后也應該清楚彩禮錢是退不了的,除非經濟狀況確實困難,女方可酌情返還。
夫妻離婚彩禮錢需要還嗎
一般來說,夫妻在離婚時,女方是不需要退還彩禮的,關于夫妻離婚彩禮錢是否需要還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夫妻離婚彩禮錢需要還嗎
1、一般來說,夫妻在離婚時,女方是不需要退還彩禮的。
2、但考慮到特別的情況,司法解釋對此有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女方需要退還彩禮:
(1)夫妻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事實上沒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在結婚前給付彩禮,因此發生生活困難的。
只要這兩種情形,女方才需要退還彩禮。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離婚后彩禮錢如何分配
1、離婚后彩禮的分配要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要求進行分割,法院一般會支持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在三種情況下肯定需要返還彩禮。
(1)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后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關于彩禮分割與返還問題的法律規定彩禮給付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這與無條件的贈與不同,其實質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給付彩禮和收取彩禮是以締結婚姻關系為前提的。
5、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產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6、對取得財產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三、離婚后嫁妝怎么分割與返還
1、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一般為贈與行為;
2、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
3、婚后陪送的嫁妝,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的性質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有約定的依約定確認權利的歸屬。